林木蓄積

森林中林木材積的總量

“森林蓄積”也叫“林木蓄積量”,是指一定面積森林中現有立木的材積總量。以立方米為計量單位。通常用於統計較大範圍(如一個國家、一個地區)內各種林木的總量。其計算方法是,首先在森林調查中進行各樹種的單株調查,得出單株材積,然後將單株材積乘以一地森林中各樹種的株數即得。

基本介紹


國家林業局2009年11月6日發布的《應對氣候變化林業行動計劃》,2010年我國森林蓄積量將達到132億立方米。
《計劃》稱,從現在起到2010年,年均造林(含封山育林)面積400萬公頃以上,全國森林覆蓋率達到20%,森林蓄積量達到132億立方米。生態環境特別惡劣的黃河、長江上中游水土流失重點地區以及嚴重荒漠化地區的治理初見成效,國家重點公益林保護面積達到0.51億公頃,50%的自然濕地得到有效保護,人工林良種使用率達到50%。屆時,森林碳匯能力將得到較大增長。
上述表述是我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三個階段性目標之一。另兩個目標是:2011至2020年,年均造林(含封山育林)面積500萬公頃以上,全國森林覆蓋率增加到23%,森林蓄積量達到140億立方米。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積占適宜治理面積的50%以上,約1.1億公頃國家重點公益林得到有效保護,60%以上的自然濕地得到良好保護,人工林良種使用率達到65%。實現2020年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13億立方米的目標。屆時,我國森林生態系統整體固碳功能將進一步增強,森林碳匯能力將得到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