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會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會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會(Graduate Union of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眾組織,是研究生院黨政聯繫廣大研究生的主要橋樑和紐帶,是尊重研究生主體地位、完善研究生院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方面。

研會概況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會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碩士研究生的最廣泛的群眾性組織。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在入校取得學籍的同時即自動成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會會員。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會成立於1979年4月26日,首任研究生會主席是鄭新立(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工業經濟系工業經濟專業1978級碩士研究生,曾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第十一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現任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中國工業經濟學會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政府政策系博士生導師)。2007年4月,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會主辦了全國“研究生會主席論壇”。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會在中國共產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委員會的領導下,接受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處的指導,並在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委員會的具體幫助和指導下開展工作。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研究生會以團體會員的身份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北京市學生聯合會
2020年6月18日,成為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第二十六屆委員會之一。

研會章程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會章程》
(2012年12月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第二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委員會”,簡稱“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會”。
第二條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會是在研究生院黨委領導和研究生院團委指導下的研究生組織,代表和維護全院研究生的利益。
第三條 本會承認《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北京市學生聯合會章程》,並作為團體會員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北京市學生聯合會。
第四條 本會宗旨: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認真領會江澤民同志“把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辦成一流的人文社會科學人才培養基地”的指示精神,積極踐行研究生院“篤學慎思,明辨尚行”的校訓,深入落實研究生會“以學術回報社會,以實踐深化理論”十四字方針,充分發揮研究生會培養和提高研究生的自我服務、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意識和能力的作用,以“六個一流”為目標,全心全意為全院研究生服務。
第五條 本會基本任務: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引導廣大研究生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積極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價值觀和人生觀,不斷提高政治思想素質。
(二)充分利用研究生院內部資源以及與研究生院有關的外部資源,舉辦有針對性的學術研討會和專題講座,拓展社會實踐項目,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學術水平和實踐能力。
(三)開展學術交流、社會實踐、文化娛樂、體育鍛煉等各方面活動,培養和提高研究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能力,促進研究生的全面發展。
(四)嚴守院規院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和學風,協助研究生院創建良好的教學秩序以及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緊緊圍繞研究生院的工作中心和工作重點,配合研究生院開展工作。
(五)加強院內師生之間、同學之間的相互了解與交流,發展同兄弟院校之間的友誼合作併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溝通廣大研究生與學校及社會的聯繫,維護研究生的各種正當權益。積極聯絡一切關心我院發展的個人和組織,共同推動我院的發展。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研究生會會員資格:凡具有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籍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承認本會章程,均有資格成為本會會員。
第七條 會員基本權利:
(一)在本會範圍內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有知情權和參與權。
(三)對本會工作有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第八條 會員基本義務: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守院規院紀、尊師愛院,積極維護研究生院的正常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通過的各項決議,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並積極宣傳本會。
第三章 組織與職責
第九條 本會組織原則為民主集中制。
第十條 研究生代表大會
(一)研究生代表大會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二)研究生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舉行,但需經院黨委批准。
(三)研究生代表大會職權:
1. 審議和通過上屆研究生會工作報告。
2. 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3. 選舉產生新一屆研究生會及委員。
4. 懲戒和罷免研究生會委員。
5. 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 任務和目標。
6. 對研究生會日常工作有監督權。
第十一條 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
(一)以班級為單位,按學生人數適當比例以民主方式選舉產生。
(二)代表本班同學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
(三)對本會的工作提出質詢。
(四)研究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對本會工作的監督. 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第十二條 研究生會
(一)研究生會是研究生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實行主席負責制。
(二)研究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研究生代表大會的權力。
(三)執行研究生代表大會的決議,在研究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有權決定研究生會各項重大事項。
(四)根據工作需要及個人表現,經研究生會討論決定,可以對研究生會委員進行增補. 罷免和內部崗位交流。
(五)根據工作表現,經研究生會討論決定,可以對研究生會委員進行表彰和懲戒。
第十三條 研究生會主席
(一)在第一次全體成員會議上,民主選舉產生研究生會主席一名,對外代表研究生會。
(二)召集研究生會會議。
(三)主持研究生會工作。
(四)向研究生會提名副主席. 秘書長和主席助理的人選。
(五)任命各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對財務安排有否決權。
(六)代表研究生會參加與學生工作有關的校務會議,與院黨委、院團委保持經常性的工作聯繫,接受院黨委. 院團委的領導。代表研究生會參加全國學聯及北京市學聯召開的有關會議。
第十四條 研究生會根據需要設副主席若干名、秘書長一名、主席助理若干名,協助主席工作,主席因故不在職期間,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暫時代理主席職務。
第十五條 研究生會各職能部門
(一)研究生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職能部門,但需經研究生會全體會議通過。
(二)各職能部門是本會的辦事機構。
(三)各職能部門實行研究生會領導下的部長負責制。
第四章 基層組織
第十六條 研究生院各系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立系研究生會,但需報院研究生會備案。系研究生會應配合院研究生會的工作,並接受院研究生會的指導。
第十七條 研究生院各班班委會是院研究生會的基層組織,各班班委會應積極配合研究生會開展工作。
第十八條 班委會對研究生會的工作有提議權,班長可以參加研究生會的有關會議。
第十九條 研究生院所有社團組織應積極配合院研究生會的工作,並接受院研究生會的指導。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院研究生會。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機構設置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會現下設辦公室、宣傳部、學術部、文化交流部、體育部、文藝部、外聯部、生活部等職能部門,為研究生會的辦事機構,在研究生會主席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辦公室
負責研究生會內部事務、辦公用品及辦公場所的管理,例會及值班安排,規章制度的制訂;負責研究生會各項活動的記錄、歸檔;負責跟蹤考評研究生會成員在各項活動中的參與情況;負責聯繫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各班級主要負責人;負責研究生會的財務管理工作。
宣傳部
負責研究生會各項活動的宣傳。如:通知、海報製作,錄製影音資料,通訊報道;負責管理和維護校研究生會的內網、外網、新浪微博和人人網公共主頁相關欄目。
學術部
負責組織廣大社科學子參加本院及其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研究生會舉辦的學術論壇、學術沙龍、外語角等活動;負責開展與兄弟院校研究生會的學術交流活動。
文化交流部
負責每周後窗電影的放映工作;組織跳蚤市場;負責其他校內外文化交流活動。
體育部
負責籌劃、組織各項體育活動及賽事;組織同學代表研究生院參加各類體育交流活動。
文藝部
負責籌劃、組織各項文藝活動及賽事;組織同學代表研究生院參加各類文藝交流活動。
外聯部
積極與兄弟院校研究生會聯絡、交流互動;幫助同學們開拓實習、就業途徑。
生活部
在女生節前後組織開展符合女生特點的系列活動;幫助同學們解決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困難;做好研究生會各項活動的後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