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供銷社

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的事業單位

供銷合作社為市政府直屬全額預算管理正局級事業單位,是全市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和管理機構。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決定,研究制定我市農村合作經濟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及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改革與發展。
(二)承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的任務,負責全市再生資源(廢舊物資)的回收和經營管理;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的經營管理;負責防汛救災物資的儲備供應工作;按照市政府的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重要農產品的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三)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發展各類農產品行業協會,加強農村及鄉鎮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加快現代商品流通網路體系建設,參與和推動副食品基地和副食品市場的建設,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開拓城鄉市場,促進城鄉經濟交流。
(四)監督、管理和運營本級社有資產,依法行使出資人職能,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五)對業務範圍內的全市性社會團體履行業務指導職責。
(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馬平 市供銷社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
劉華 市供銷社黨委副書記、監事會主任
張國松 市供銷社黨委委員、理事會副主任
冷俊義 市供銷社黨委委員、理事會副主任
何惠玲 市供銷社黨委委員、理事會副主任
劉景濤 市供銷社黨委委員、監事會副主任
石寧紅 市供銷社黨委委員、監事會副主任
潘東華 巡視員
劉筱筠 副巡視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務、文秘、檔案管理、保密、信息以及機關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組織編寫供銷合作社年鑒、史志;承擔監事會的日常工作。
(二)資產管理處
編製年度工作計劃,安排指導本系統的財務、會計、統計工作;籌集、調劑資金,組織直屬單位資本的統一運營;負責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對監督、管理和運營本級社有資產提出建議。
(三)合作指導處
組織制定全市合作經濟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及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改革與發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對全市供銷合作社參與農村及鄉鎮綜合服務體系和現代商品流通網路體系建設以及農業產業化經營等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綜合服務;對全市農業生產資料、重要農產品的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指導部分行業協會的業務工作;負責系統內勞動競賽、安全管理等工作。
(四)市場管理處
組織編製相關市場發展、管理、建設規劃建議;指導、協調全市供銷合作社參與和推動副食品基地和副食品市場的建設;負責相關市場招商引資和開拓城鄉市場;組織落實相關會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市場清理整頓工作,規範市場經營秩序;做好相關市場衍生服務項目的推介活動。
(五)經濟發展處
編製相關技改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市煙花爆竹、再生資源(廢舊物資)等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綜合服務;組織實施相關企業改革改制;提供法律法規諮詢服務,處理經濟糾紛;指導部分行業協會的業務工作;組織落實防汛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工作。
(六)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組織建設、幹部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系統內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工作;負責系統內養老保險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