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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傑

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教授

李俊傑,1986年7月畢業於河北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6年7月至1996年4月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律師事務所執業。1996年4月至2004年4月在河北太平洋世紀律師事務所執業,任合伙人,管委會委員,副主任。2004年4月至今在河北濟民律師事務所執業。

人物簡介


李俊傑,兼任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太原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曾任河北省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河北省法學會知識產權研究會理事,石家莊市青年聯合委員會委員等職。

學術簡介


執業20多年來,處理過大量各種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先後擔任河北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河北省進出口貿易公司、河北省畜產進出口公司、國有第八五零廠、河北東鑫集團公司、石家莊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石家莊市社會福利院、石家莊市總工會、中國人解放軍52997部隊等幾十家大中型企業、機關、事業、社會團體、部隊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成功代理了河北省進出口貿易公司5億元債務清償案、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石家莊辦事處訴河北華聯商廈、石家莊人民商場股份有限公司2億元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中國銀行訴石家莊日報社名譽侵權糾紛案等500餘起標的額巨大、社會影響廣泛、疑難複雜的重大民商事案件,為客戶挽回或避免經濟損失數十億元。成功地為石家莊市人民醫院某院長受賄案、河北正定化肥廠某廠長貪污、受賄案等刑事案件作了無罪辯護。作為仲裁員審理了大量仲裁案件,長期應邀作為法律專家參加地方各級人大、政府和法院的立法或疑難案件的論證工作。在《河北法學》、《社科論壇》、《石家莊經濟學院學報》等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十餘篇。其中《論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性質》獲河北省法學會優秀論文一等獎,《試論律師非訴訟業務中的和解與調解》獲河北省法學會優秀論文三等獎。多次被授予“優秀律師”、“文明律師”、“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受到有關部門的表彰。長期致力於民商法的理論和實務研究,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和深厚的法律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