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基式減免
以稅基為內容的減免形式
稅基式減免是稅收減免的一種以稅基為內容的具體形式。是通過縮小計稅依據的方式來實現的稅收減免。具體包括起征點、免征額、項目扣除及跨期結轉等。其中,起征點是課稅對象數量或價額達到一定標準后開始就全部數量或價額徵稅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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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基式減免是通過直接縮小計稅依據的方式來實現的減稅免稅。具體包括起征點、免征額、項目扣除以及跨期結轉等。
①起征點是徵稅對象達到一定數額開始徵稅的起點,徵稅對象數額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徵稅,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部數額徵稅。
②免征額是在徵稅對象的全部數額中免予徵稅的數額,免征額的部分不徵稅,僅就超過免征額的部分徵稅。
③項目扣除則是指在徵稅對象中扣除一定項目的數額,以其餘額作為依據計算稅額。
④跨期結轉是將以前納稅年度的經營虧損從本納稅年度經營利潤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