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職

供職

供職,漢語辭彙。

拼音:gòng zhí

釋義:1、指任職。形容任職於某某項工作,工作於哪個部門。2、清代京官考績第三等之稱。

語出《三國志·梁習傳》:“部曲服事供職,同於編戶。”

解釋


1、任職;盡責。
2、清代京官考績第三等之稱。

出處與詳解


1、任職;盡責。
①漢 張衡 《思玄賦》:“戒庶僚以夙會兮,僉供職而並訝。”
②晉 潘岳 《九品議》:“卑位下役,非為鄙愚,所以供職。”
③宋 司馬光《辭提舉修實錄札子》:“臣自受命以來,以衰羸多病,罕曾得到局供職。”
④明 王鏊 《震澤長語·官制》:“司諫正言,非特旨供職,亦不任諫諍。”
⑤《東周列國志》第五回:“卻說周平王鄭莊公久不在位,偶因虢公忌父來朝,言語相投,遂謂虢公曰:‘鄭侯父子秉政有年、今久不供職,朕欲卿權理政務,卿不可辭。’”
⑥明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第五十一回:“靈公信為真誠,乃慰之曰:‘盾累次欺蔑寡人,寡人實不能堪,與卿何與?卿可安心供職。’”
⑦茅盾 《動搖》十一:“久已被捕的三個人釋放了,縣長照舊供職。”
2、清代京官考績第三等之稱。
《清會典·吏部·考功清吏司》:“凡京察,堂官察其屬之職而注考焉,一等曰稱職,二等曰勤職,三等曰供職。”註:“守謹、才平、政平,或才長、政勤、守平為供職,列為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