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公法學

國際公法學

法與國家是基於同一原因_而產生的,國際法也不例外。有了國家,就有了國家之間的交往,也就形成了國家間交往的行為規範,這就是最早的國際法。具有獨立體系的近代國際法始於17世紀初的歐洲社會,以威斯特伐里亞公會的召開和《威斯特伐里亞和約》的簽訂為標誌,而現代國際法的起點則以舊金山制憲會議和聯合國的成立作為標誌。國際法發展到今天,已經上至外層空間,下達公海海底,覆蓋南北兩極。

內容簡介


國際公法學
國際公法學
國際法主要是國家之間的法律。國家具有主權,因而,國家是平等的,而平等者相互間無管 轄權,國家或國家主權在國際關係上是最高權威,不可侵犯。然而,國家主權又不是絕對的,而是互相的,即相互尊重主權,這是國家關係的基本準則。實踐中的國家關係是合作與鬥爭的關係,當今世界正向多極化邁進,世界各國更加註重運用國際法手段推行其對外政策。在錯綜複雜的國際關係中,國際法既是國家之間合作與鬥爭的行為規則,也是國家在應對瞬息萬變的國際關係時必須使用的法律武器。可以說,國際法在國際關係中無時無刻不在發揮其影響和作用,反之,國家之間的國際法實踐,也有力地促進了國際法的發展。
在中國法律的歷史長河中,中國與國際法的關係可以追溯到我國古代春秋戰國時期,而具有獨立體系的國際法是19世紀40年代以後傳入中國的。1949年新中國的建立使中國對外關係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也標誌著中國與國際法的關係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我國政府非常重視國際法的理論與實踐。早在1978年,鄧小平同志就提出,要加強對國際法的研究;1996年,江澤民同志又強調,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都要注意學習國際法知識,努力提高運用國際法的能力。在我國,對國際法的學習和研究也蓬勃展開,方興未艾。如今,依法治國已經成為我國的基本方略,中國的和平發展離不開國際法。2001年,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加快了國內法與國際法的銜接、滲透和轉化,甚至在許多法律中規定了國際法在國內的直接適用。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在國際社會越來越發揮重要的作用。
為了滿足國際法教學和科研的需要,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學院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先後編寫和出版了四本國際法的教材。1998年,由曹建明、周洪鈞、王虎華主編的《國際公法學》一書曾獲得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教材獎。根據學校的統一安排,自2003年始,們再一次總結了多年來的教學和科研成果,也吸收了國內外的最新研究成果,耗時兩年,編寫了這本《國際公法學》。本教材共十八章,著重論述國際法的理論學說和法律制度,力求完整、準確地闡明國際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礎知識,全面反映國際法的最新理論學說和動態,專題闡述中國國際法在各個領域的理論與實踐。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國際法導論
第一節 國際法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 國際法的淵源
第三節 國際法的編纂
第四節 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
第五節 國際法的形成和發展
第六節 中國與國際法
第二章 國際法基本原則
第一節 國際法基本原則概述
第二節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第三節 現代國際法的其他基本原則
第四節 中國與國際法基本原則
第三章 國際法主體
第一節 國際法主體概述
第二節 國際法的基本主體——國家
第三節 國際組織和爭取獨立的民族
第四節 國際法上的承認
第五節 國際法上的繼承
第六節 中國關於國際法主體的理論與實踐
第四章 國際法上的居民
第一節 國籍
第二節 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節 引渡和庇護
第四節 難民
第五節 外交保護
第六節 中國對國際法上居民的管轄與實踐
第五章 國際法律責任
第一節 國際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 國家責任
第三節 國家責任的免除
第四節 國家責任的形式
第五節 國際損害責任
第六節 中國關於國際法律責任的理論與實踐
第六章 領土法
第一節 國家領土概述
第二節 內水及其法律制度
第三節 國家領土的變更
第四節 邊界和邊境制度
第五節 南極和北極
第六節 中國的領土邊界問題
第七章 國際海洋法
第一節 海洋法概述
第二節 海洋內水
第三節 領海法律制度
第四節 毗連區、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
第五節 公海及其他特殊海域
第六節 國際海底區域
第七節 中國的海洋立法與實踐
第八章 國際航空法
第一節 航空法概述
第二節 《國際民用航空公約》
第三節 國際航空運輸責任體制
第四節 國際航空安全公約
第五節 中國在航空法領域的理論與實踐
第九章 外層空間法
第一節 外層空間法概述
第二節 外層空間的法律體系
第三節 外層空間的法律原則和制度
第四節 外層空間活動的法律問題
第五節 中國在外層空間法領域的理論與實踐
第十章 國際環境法
第一節 國際環境法概述
第二節 海洋污染控制的法律制度
第三節 空間環境的法律制度
第四節 保護生物多樣性及世界文化遺產的法律制度
第五節 國際環境其他領域的法律制度
第六節 中國與國際環境法
第十一章 外交關係法
第一節 外交制度概述
第二節 外交機關和外交人員
第三節 外交特權與豁免
第四節 中國在外交關係法領域的理論與實踐
第十二章 領事關係法
第一節 領事制度概述
第二節 領事機關和領館人員
第三節 領事職務及其終止
第四節 領事特權與豁免
第五節 外交關係和領事關係的比較
第六節 中國在領事關係法領域的理論與實踐
第十三章 國際條約法
第一節 國際條約概述
第二節 締結條約的程序
第三節 條約的效力
第四節 條約的解釋和修訂
第五節 中國關於條約法的理論與實踐
第十四章 國際組織法
第一節 國際組織概述
第二節 聯合國
第三節 區域性國際組織
第四節 中國與國際組織
第十五章 國際人權法
第一節 人權與國際人權保護
第二節 國際人權保護的基本理論
第三節 國際人權法的條約體系及保護對象
第四節 國際人權保護的實施制度
第五節 中國在國際人權法領域的理論與實踐
第十六章 國際刑法
第一節 國際刑法概述
第二節 國際犯罪及其刑事責任
第三節 國際犯罪的種類
第四節 國際刑法的適用
第五節 國際刑事法院
第六節 中國國際刑法的理論與實踐
第十七章 國際爭端法
第一節 國際爭端概述
第二節 解決國際爭端的政治方法
第三節 解決國際爭端的法律方法
第四節 國際組織與國際爭端的解決
第五節 中國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理論與實踐
第十八章 戰爭法
第一節 戰爭與戰爭法
第二節 戰爭的法律狀態
第三節 限制和禁止作戰手段和方法的規範
第四節 國際人道法
第五節 戰時中立法
第六節 戰爭犯罪及其責任
第七節 中國關於戰爭法的理論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