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權政治

強權政治

強權政治是指一種以強權關係維持國際秩序的資產階級國際政治。20世紀初以來盛行於歐美主要帝國主義國家。主要代表有美國的沃爾特、英國的丘吉爾等。它認為許多民族或許多獨立國家並存的世界是一個狼群組成的世界,個個都蓄意損害其他以取得好處;除了相互懼怕彼此的武器之外,沒有別的約束,更沒有控制它們的法律,支配國際社會的唯一法則就是弱肉強食;國際社會秩序的真正基礎是在特定時間內存在的強權關係。

基本介紹


大國和強國憑藉實力施加軍事、政治和經濟壓力,謀求控制、支配和統治弱國和小國的政策與行為。強權政治原指西方列強在處理國際關係時所遵循的“強權即公理”的霸權主義政治原則,其實質是大國和強國對其他國家領土主權和國家安全的粗暴干涉與侵犯。
強權政治的表現形式有:
①政治控制。在目標國家扶植代理人或反對派,給予資金、軍事援助,達到控制或顛覆現政府的目的。
②經濟制裁。對有關國家實施經濟制裁,阻止正常的貿易交往和投資,造成其國內經濟的滯后發展,激化政府與民眾的矛盾。
③外交孤立。斷絕與相關國家的外交關係,並限制其他國家與其發展關係,操縱國際組織通過對其不利的議案。
④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在上述手段無法奏效時,憑藉強大的軍事力量進行武力脅迫或軍事打擊,進而實施侵略、佔領、瓜分甚至兼并。
強權政治思想古已有之,但它作為一項國際政治原則和政策,是由普魯士宰相O.von俾斯麥於1862年9月在議會的一次講話中首次明確提出的。他聲稱,德國所注意的不是普魯士的自由主義而是權力,當代的重大問題不是通過演說與多數人的決議所能解決的,“而是要用鐵和血”(見鐵血政策)。德國哲學家F.尼采(1844~1900)是鼓吹強權政治的代表人物。他信奉“強權即公理”,認為弱肉強食是自然規律。他把追求權力的意志說成是人類生命的本能表現,並認為戰爭是存在的本質,是培養權力意志的手段。尼採的強權政治論後來成為A.希特勒法西斯主義的重要思想淵源。迷信實力、崇尚武力的強權政治的政策行為是國際社會滋生仇恨、戰亂和威脅和平與安全的根源。
強權政治在國際關係史上屢見不鮮。在1814~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上,取得勝利的反法聯盟國家英國、奧匈、普魯士、俄國為恢復和鞏固封建王朝制度,重新分割歐洲領土,不惜違背各個弱小國家人民的意願,無視其主權和領土完整,用武力強行劃分歐洲的政治版圖。維也納體系成為典型的強權政治產物。
在1919年的巴黎和會上,英、法、美等大國從各自利益出發,對戰敗國德國實施嚴厲懲罰,加劇了戰勝國和戰敗國之間的矛盾。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大批殖民地、半殖民地爭得獨立和第三世界國家興起,強權政治在國際關係中受到了越來越多的制約。但是,強權政治依然是美蘇兩個超級大國爭奪全球霸權的政策原則,這導致了北大西洋條約組織與華沙條約組織的尖銳對峙以及東西方兩大陣營之間的激烈爭奪,加劇了國際緊張局勢,引發了諸多地區武裝衝突和局部戰爭。越南戰爭和蘇聯入侵阿富汗戰爭就是美蘇兩國推行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的集中表現。
冷戰結束后,美國作為唯一超級大國,憑藉強大的經濟、軍事實力,力圖獨霸世界,在國際事務中繼續奉行強權政治原則。以美國為首的北約以“人權高於主權”的名義,發動科索沃戰爭,迫使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屈服,擠壓俄羅斯的戰略空間,強化美國對歐洲安全的主導權。美單方面拒絕參加《京都議定書》、退出《美蘇關於限制反彈道導彈系統條約》等國際條約,損害了世界業已建立的法律秩序。美拋開聯合國安理會,發動伊拉克戰爭,惡化中東與西亞局勢,實施新炮艦政策,全面推行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實踐證明,強權政治和霸權主義是一對共生物,只要奉行霸權主義的超級大國存在,強權政治便會繼續大行其道,世界和平與安全就會受到嚴重威脅。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