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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揚

作家

張揚,原名張尊寬。河南長葛人。曾赴農村插隊務農,1980年後歷任《湘江文學》編輯,中國作家協會湖南分會專業作家,湖南腫瘤醫院副院長。1975年開始發表作品。著有長篇小說《第二次握手》、《金箔》,傳記文學《黃金的品格——孫冶方傳》等。

簡介


張揚,1944年5月生於長葛市石固鎮,在湖南長沙長大。自1979年以來,張揚發表和出版的各種小說、報告文學、傳記文學、雜文、散文等各類作品約有400萬字。他在1980年後歷任《湘江文學》編輯,中國作家協會湖南分會專業作家,湖南省腫瘤醫院副院長,1994年當選為湖南省作家協會副主席。

人物經歷


他僅兩個月時,父親就因參加抗日武裝被暗殺。
1950年,母親帶他定居長沙。
1961年10月,17歲已讀高中三年級,以“周豫”的筆名在《長沙晚報》上發表處女作散文《婚禮》。
1962年,高中畢業后未考上大學,在家讀書和寫作。
1963年,他以舅舅的愛情悲劇為題材,寫了一篇約1.5萬字的短篇小說《浪花》,修改擴充為7萬多字的中篇《香山葉正紅》。
1965年,張揚根據政府“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的政策,被安插到湖南省瀏陽縣中嶽人民公社的生產隊落戶當農民,勞動之餘繼續修改小說。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后,張揚也曾積極投入,結識了瀏陽縣第一中學造反派紅衛兵組織“魯迅公社”負責人羅孟寅,次年夏天在造反派報紙上發表《上山下鄉運動是對毛主席“青年運動的方向”的徹底背叛》等文章,同年寫成10萬字的《香山葉正紅》第三稿。
1968年春,羅孟寅為首的造反派組織被當局作為“反革命集團”逮捕,抄家時發現有張揚支持羅孟寅的信件,因此受到株連,他聞訊外逃,在逃亡中重寫被朋友借閱傳抄而失去的《香山葉正紅》稿本。
1970年2月,張揚在長沙寫完第四稿,改名為《歸來》,放在一朋友處,隨即就在探望另一朋友時被追捕者發現拘押,關入瀏陽縣看守所,直到1972年底才獲釋。這期間,他留在朋友那裡的未署作者姓名的稿本,已被傳閱和轉抄到全國很多地方,改了各種書名,其中以北京標準件廠工人劉展新後來改名的《第二次握手》流傳最廣。張揚在出獄后回到農村勞動,同時又重寫《歸來》,於1974年夏擴充成20萬餘萬字的長篇小說。但當年也正是全國清查各種手抄本流行作品之時,被傳抄改名為《第二次握手》的手抄本作者成為重點清查目標之一。
1975年1月7日,張揚在其下鄉勞動的瀏陽縣中嶽公社被湖南省公安機關以現行反革命罪嫌拘留,關入長沙鹿洞里監獄。隨後他在長沙的姨媽、北京的舅舅也被打成“教唆犯”而遭到株連。當局為了嚴懲張揚,又由公安機關協同當地有關部門羅織包括殺死公社保衛幹部的其它“罪行”,內定處以死刑,所幸承辦此案的湖南省最高法院審判員不願與這種草菅人命的文字獄同流合污,雖無力否定但一直借口拖延結案,直至文革后開始糾正“冤假錯案”。

作品


1961年10月發表處女作,1963年2月寫作《第二次握手》第一稿,以後10多年間重寫10多次。張揚因此於1975年1月被逮捕並被“內定”為死刑。
1979年1月平反。長篇小說《第二次握手》於同年7月正式出版。
2006年7月4日,他重寫的新版《第二次握手》與讀者面世。

維權


作家張揚的小說《第二次握手》,是文革期間流行的手抄本代表作,公開出版后反響巨大。張揚聲稱海豚出版社將其小說改編成連環畫,並以《名家老版連環畫·關慶留專輯》的方式出版,未給其署名,他將出版社起訴索賠50萬元。2011年3月1日上午,西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現年67歲的作家張揚,稱生平第一次走進法庭,為其小說《第二次握手》維權。
張揚稱,2007年12月,海豚出版社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將他的小說《第二次握手》改編成連環畫《第二次握手》,並以《名家老版連環畫·關慶留專輯》(全七冊)的方式出版發行。張揚說,出版社未署名,也未向其支付報酬。張揚起訴要求海豚出版社停止出版、銷售侵權連環畫,並賠禮道歉,賠償其經濟損失、精神損害賠償等50萬元。
庭審中,海豚出版社表示,涉案的老版連環畫作品繪畫人為關慶留,文字編輯是趙某,出版不以牟利為目的,是為滿足連環畫愛好者、收藏者的需求。另外,涉案連環畫總共印製5000餘冊,毛利率才1000元左右。
繪畫人關慶留作為證人出庭。關慶留稱,他利用業餘時間畫了涉案作品,依據的是出版社給的文字,他並未看過、參考《第二次握手》。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