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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晶晶
雲南卡場鎮婦聯主席
楊晶晶,於2009年底被提拔為鎮婦聯主席和鎮黨政辦公室副主任。清秀、文靜、綜合素質高,是身邊朋友和同事對她的印象。楊晶晶的“意外死亡”,引出了各種傳聞。
一個飯局竟然會改變兩個人的命運。2010年10月26日晚,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盈江縣卡場鎮鎮長尹偉明送女下屬楊晶晶回家,途中,竟然不知她何時,怎麼從副駕駛位置墜落,當場死亡。目擊者發現,尹偉明下車與他們“攀談”過後,沒有報警,又駕車逃離了事故現場。
事後,各種版本的傳言流傳在芒市、盈江兩地,甚至有人在網上發帖稱,尹偉明對楊晶晶是先強姦殺害再拋屍。
2010年11月6日下午,盈江縣通報了“10·26”案情,尹偉明醉酒駕車,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已提請縣檢察院逮捕,現拘押在縣看守所。
通報中有兩個數據,277mg/100ml和237mg/100ml,前者是尹偉明駕車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醉酒標準3倍多,後者則是楊晶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出事前,當事人的活動軌跡
而從芒市到盈江,絕大多數計程車聽說的版本則是,鎮長強姦女下屬,拋屍在路邊。
11月4日中午,網上出現帖子《一個叫楊晶晶的女孩被鎮長強姦殺害拋屍,政府包庇》,稱尹偉明在酒後強姦、掐死楊晶晶,后拋屍馬路偽造車禍,脖頸全是掐痕。
連續走訪了事發現場——盈江縣芒那路長虹汽車修理廠旁邊(從盈江縣允燕山景頗飯莊駛往盈江拉戶練橋方向,至芒那線K1+800M處)。
附近孔府私房菜的員工反應,事發當晚,現場圍了很多群眾,死者頭部流了很多血。直到凌晨零時,還有七八個人在現場處理。
另一位女孩說,她是第三個趕到現場的人。現場有一個包、一個手機散落在地上,有兩個男子也在,120和110趕到現場后,“我聽到110民警問,哪個是死者的同事?一個男的說,‘我是,幾分鐘以前她打電話,叫我來救她’。”
嫌疑車副駕駛概貌
楊晶晶的手機最後一次通話時間是事發當天20時58分19秒,通話時間為47秒。經調查,此前,她打過一次電話給新認識的女性朋友,也姓楊。楊某稱,當時她在洗澡,沒有回復。回撥過去后,聽到楊晶晶先喊了她名字,接下來的聲音很聽不清,感覺上意識不是很清晰。爾後,再無聯絡。
據盈江縣公安局通報,第一個報警的目擊者張某報警時間是21時01分09秒。“這說明,悲劇就在那麼1分鐘內發生的。”盈江縣公安局副局長庄躍華分析。
警方出示了6位目擊證人的證言,據最先發現楊晶晶的兩位目擊證人稱,當晚他倆相約從景成公司項目部方向步行到江邊洗澡,看見一樣東西從車上掉下,並被車碾過。走近一看竟是個女人,急忙報了120。
最先報警的是張某,準備駕駛一輛灰白色皮卡車去舊城,發現公路上躺著一個女孩。在前方公路右側,還停著一輛微型小貨車,張某隨即下車,看到是熟人尹偉明,便與他打招呼,但對方沒理他,這時他聞到一股酒味。
等張某撥打了120和110 ,同時走到公路上攔截從平原方向出城的車輛,防止來往車輛再次碾壓楊晶晶后,再轉身一看,尹偉明早已駕車離開。
據警方調查,案發當天下午系盈江縣明宇電力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卡場鎮鎮政府共21人,在盈江縣允燕山景頗飯莊一起吃飯,共計喝了8市斤當地產的米酒、兩件零4瓶啤酒和20升的水酒。期間,尹偉明、楊晶晶都大量飲酒。
事發后,對尹偉明和楊晶晶兩人的血液進行提取,並委託雲南省雲通司法鑒定中心對他們兩人的血液進行乙醇(酒精)含量的鑒定結果表明尹偉明血液中檢出乙醇成份,其乙醇含量為277mg/100ml、楊晶晶血液中檢出乙醇成份,其乙醇含量為237mg/100ml,在事發當晚兩人都處於醉酒的狀態。
從現場照片來看,尹偉明駕駛的微型車副駕駛位置上有大量的嘔吐物。楊晶晶褲子右側、小腿外側也發現嘔吐的遺留物。“這說明楊晶晶就是從犯罪嫌疑人尹偉明駕駛的雲N56567號輕型普通貨車右前門(副駕駛位置)處墜落,並被車碾壓致死的。”
據盈江縣人民醫院120艾醫生、郭醫生介紹,他們接到報警后,於21時10分到達現場。為方便診斷,將楊晶晶翻為仰卧狀。經診斷,楊晶晶雙眼瞳孔固定散大,無對光反射,頸動脈無搏動,確定死亡。
從現場勘驗及法醫檢驗結果分析,楊晶晶屍體損傷符合高墜傷,存在顱腦損傷、顱骨骨折。又斷了三根肋骨,其中第三肋骨骨折端刺破右肺肺體,進一步加重了呼吸功能障礙,從而出現窒息體征,結合死者全身損傷情況綜合分析死者系顱腦損傷,合併機械性窒息死亡。
警方在通報時通過圖片展示強調,死者屍體上根本不存在傳聞中的手掐、捶打的痕迹。
同時,法醫的鑒定也得出相同結論。
尹偉明已被免職拘押
盈江縣交警大隊說,案發後盈江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組成了由副縣長、公安局長張宏生為組長的專案組。案發第二天,州公安局和州檢察院也介入調查,並提供技術支持。
基於犯罪嫌疑人尹偉明(男,景頗族,1973年生)大量飲酒,處於醉酒狀態的情況下駕駛車輛,在行駛中致使死者楊晶晶跌落,造成死亡。雖停車查看,但仍駕車離開肇事現場,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該嫌疑人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涉嫌交通肇事罪。
10月27日22時,尹偉明被盈江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並於11月3日提請盈江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犯罪嫌疑人尹偉明拘押在盈江縣看守所。
11月2日,盈江縣縣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免去尹偉明中共卡場鎮委員會副書記、委員職務。
6日下午,盈江縣警方向家屬通報了整個案件的辦理情況,展示了公安機關收集獲取的相關證據及檢驗鑒定的結果,並結合案情將該案件定性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的偵辦過程中。
網帖稱,楊晶晶脖頸全是掐痕,胸口都抓爛了,頭髮扯掉好幾縷。
這些說法遭到了楊爸爸的否認,認為根本是沒有影的事兒。警方也稱,無證據證實案發當晚死者楊晶晶被性侵害或受到過暴力擊打的情形。
其理由和依據為:
經對死者陰道進行擦拭物PSA(精斑)試驗檢驗,結果呈陰性。
經勘驗發現死者胸罩、外褲整齊,沒有撕扯破裂的痕迹,且死者外陰無腫脹、損傷現象。
另外,從死者楊晶晶手機最後一次通話,到張某報警,中間一共只有兩分03秒時間,嫌疑人尹偉明在醉酒狀態且如此短暫的時間內,要駕駛車輛又同時要實施侵害,應不具備條件。
通過對嫌疑人尹偉明的身體進行檢查,發現嫌疑人衣褲及身上無疑似血跡和損傷。
尹偉明是否有作案動機,經走訪調查,二人關係融洽、良好,屬正常上下級關係。
各方聲音
尹偉明:“我知道這次把自己毀了”
為什麼尹偉明的家在進城方向而事發地點在出城方向?同時楊晶晶又是如何從車上墜落下來的?
曾委託盈江縣交警大隊民警詢問尹偉明,看看是否能還原當晚的現場。但是尹偉明答覆,這次醉酒駕車的行為算是把自己毀了,不願意再面對媒體,接受採訪。
據尹偉明交代,事發當晚,楊晶晶表示想打的回住處。“你酒喝多了,還是等我加好油送你回去,打的不安全我不放心。”尹偉明說,他在駕車過程中,楊晶晶稱其“想吐”,緊接著就從車右前門墜落到地面了。
警方通報稱,結合楊晶晶當時處於醉酒的狀態,並從受傷部位及力學的原理來分析,死者楊晶晶是頭部及上體先脫離車輛,損傷的形成應考慮為與路面撞擊、車輛底盤的刮擦、車輪的碾壓所致。
這與證人郭某敘述的,他看到車門一開一關了3到4下,楊晶晶就從車上墜落下地面的情況是能相互印證的。
鎮黨委:
尹偉明夫妻感情和睦
楊晶晶工作表現積極
卡場鎮黨委書記管有任在芒市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據他介紹,尹偉明生在農村,父母目前也還在農村,高中尚未畢業即參加招干,積極上進,脫產研讀大專並修完本科函授。
2007年1月,尹偉明開始擔任卡場鎮鎮長一職,並在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景頗文化園建設、草果茶葉等產業發展上有一定貢獻。
尹偉明的妻子沒有工作,在盈江縣城做點小生買賣,夫妻倆感情和睦。
因工作關係,一般周末尹偉明才會趕回縣城與家人團聚,但有時因開會等原因,無法每周都回家。
楊晶晶是2008年12月考取卡場鎮新農辦公務員崗位的。據管有任介紹,楊晶晶平時工作表現積極,為人處事各方面綜合素質不錯,與同事關係融洽,並於去年底被提拔為鎮婦聯主席和鎮黨政辦公室副主任。
家屬:
不得不相信這是交通事故
真相到底是什麼?作為楊晶晶的父親,也曾有過種種疑慮。“但看到警方詳盡的調查、證據鏈,不得不相信這是一起交通事故,人為因素致死的可能性不大。”楊爸爸告訴記者。
楊晶晶男友說,楊晶晶各方面都非常不錯,兩個人交往一年多了。出事前的頭一天,兩個人還通過電話,什麼都好好的。“我是當晚11點半左右趕到現場的,當時遺體已經送到醫院。”
警方已經做了定性,作為家屬這邊,大的疑問也沒有了,“我們也請了律師來處理”。
經警方對現場勘查及調查取證,並委託相關鑒定機構對相關痕迹物證進行檢驗鑒定后證實,並不存在拋屍情況。
首先,從照片血泊的形態來看,楊晶晶倒地位置從其頭部溢流出大量血液並向公路外側定向流淌,整個血跡的範圍比較集中;整個現場沒有發現呈滴落、拋濺狀的大範圍血跡,也沒有發現任何將屍體進行移動過的痕迹。
其二,死者背部衣服也無血痕。現場死者遺留的毛髮與死者頭部損傷相印證,經屍檢,死者是非常嚴重的顱腦損傷,第一時間喪失了意識能力和對肢體的支配能力。
其三,經對涉案車輛勘驗,未反映出經過偽裝跡象,車內未發現疑似血跡。楊晶晶屍體所處的事故現場,就是案發第一現場。
事發點處在盈江繁華路段,是進入盈江的咽喉要道。在這麼一個繁華地段拋屍,並停車與他人交流談話,說不過去。
盈江縣交警大隊教導員赫林祥說,允燕大道上個月舉行了動工儀式,要重修。這個地段路燈壞了后,為避免資源浪費,暫時沒有安裝。這也是事發地段成為監控盲區的原因。
2010年11月7日從盈江警方處獲悉,警方於10月27日凌晨零點左右將尹偉明抓獲,並立即採集了血液樣本進行酒精檢測。警方並未透露尹偉明被抓之前的去向,以及被捕的地點。尹偉明當鎮長的卡場鎮,在盈江縣的西北部,而當晚他載著楊晶晶行駛的方向是盈江縣的南部,尹偉明究竟是要帶著楊晶晶去哪裡?盈江警方至今無法肯定這個事實,只根據尹偉明的交代,表示“不排除他去加油的可能”。
在盈江的計程車司機中,流傳著一種說法,楊晶晶是鎮婦聯主席,也是鎮辦公室副主任,他充當著尹偉明秘書的角色,尹偉明帶她去和電力公司的人吃飯,是讓她去“公關”。楊晶晶喝醉酒後,尹偉明想對她進行非禮,導致發生了車禍。但從警方公布的案情來看,計程車司機的說法不過是一種猜測。不過也有人認為,警方公布的案情應該與實際情況差不多。
據稱,當地政府已按照“因公死亡”來處理楊晶晶的事。但當地群眾認為,吃飯喝酒,然後遇車禍身亡,不應該算作“因公”,有關部門應該拿出“因公”處理的依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