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業家攝影協會

深圳企業家攝影協會

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簡稱EPA)創立於2004年,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是一支響應時代召喚、致力於攝影公益的新文藝群體。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贏利性攝影組織,由全球幾十個國家及地區的企業家攝影家、70多個攝影團體和機構、13000餘名會員及榮譽會員所組成的社會公益團體,是攝影藝術聯繫社會的一支重要文化力量。

4月20日,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成立十五周年,“見證時代、聚焦未來”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2019年會暨第四屆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深圳隆重召開,中國攝影家協會副主席、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執行主席王琛當選為主席,成為協會第四屆掌門人。

協會概況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開展活動,聯絡企業界攝影愛好者,以影為媒,以影會友,開展攝影創作活動,活躍企業文化生活,建設現代企業精神文明,取得很好的成績。
協會的活動特點是:結合企業、反映深圳、追求藝術、志在參與。
一、促進企業文化建設,增強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和凝聚力。
二、通過攝影宣傳企業和產品,培育企業品牌。
三、用攝影精品滿足人們的精神需求,提高文化品味。
四、發展攝影藝術交流與合作,加強企業間的溝通。
五、加強與國際、國內攝影界的聯繫,擴大深圳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至高榮譽終身貢獻獎


丁福源、萬 捷、馬靖培、王 悅
王 石、王玉文、王劍平、古建中
盧傑英、朱科勇、朱憲民、任國恩
劉應力、房鳳堂、胡 穎、宮少林
袁學軍、黃揚略、彭建國、葛 明
曾石泉、靳宏偉

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主席團


資深榮譽主席:

曾石泉、王 石、萬 捷

主席:

王 琛

執行主席:

吳建斌 王 岩

榮譽主席(按姓氏比劃排序)

王紀言、盧偉堯、盧傑英、朱科勇、任樹錄
劉 劍、吳旭韜、陳茂盛、宮少林、賀建華

副主席(按姓氏筆畫排序):

萬 林、王文興、王玉洋、王禮貴、鄧志華、劉絢強、
紀 平(女)、李 鋒、楊小舟、楊惠光、吳慧峰、
張 暉(女)、林添福、岳鴻軍、鍾觀永、郭 際、解 凍

榮譽顧問(按姓氏筆畫排序):

馬 卡、馬靖培、王文舵、王玉文、王順利、王劍平、王 濤、鄧大端、
付 欣、史文集、白國慶、朱憲民、朱建偉、任國恩、全燕榮、劉少寧、
劉 偉、劉福生、孫成毅、孫傳彬、孫振軍、蘇偉明、李小韜、李也平、
李鍾傑、楊元惺、楊 丹、吳子俊、余海波、宋明昌、張之先、張禮衛
張華斌、張傑強、張國田、張明鳴、張桐勝、陳廣任、陳亞凱、陳全勝、
陳 富、林再生、林 堅、林 勤、歐陽宏生、歐陽祥山、周衛軍、
周昆祥、周澤亮、周梅生、鄭麗萍、房鳳堂、趙 青、郝遠征、胡 穎、
柯偉祥、鍾國華、袁學軍、原瑞倫、倪月忠、倪方榮、郭兆斌、顧 勇、
秦軍校、黃揚略、蕭景勛、崔鐸聲、彭建國、葛 明、韓叢耀、程 宮、
靳宏偉、鮑利輝、解海龍蔡國強

企攝協(深圳)第四屆理事會(按姓氏筆畫)


丁福源、於 波、萬 林、萬 磊、馬 志、馬 晶、馬興江、
馬伯愚、王 權、王 芳、王 岩、王 柯、王 琛、王 景、
王 瑾、王 毅、王小花、王小斌王少雲、王少偉、王玉洋、
王丙湘、王東元、王禮貴、王亞美、王軍輝、王勵禹、王啟華、
王榮堅、王秋文、王洪珺、王瑩文、王曉玲、王曉勇、王倩瑤、
王新華、王德銀、韋 平、韋建誠、文 漩、文建軍、孔 瑩、
鄧 榮、鄧志華、石丕民、盧興求、盧雪峰、葉 冬、葉 果、
葉少華、葉偉紅、葉國安、葉春辛、葉劍敏、申香梅、田 源、
田世雲、由孚強、丘慧瑩、白 辰、白海英、馮 紅、馮 勇、
馮澤民、蘭 燕、蘭 英、寧 軍、加娜爾。哈賽音、畢 輝、
呂 哲、呂忠東、朱 瑛、朱 習、朱力為、朱旦旦、朱弦弦、
喬 舟、任 紅、任小濤、向 榮、庄東衛、庄偉清、劉 光
劉 劍、劉 洋、劉飛樂、劉少寧、劉麗萍、劉伯良、劉佳佳
劉絢強、劉曉翌、劉通國、劉培聰、劉維恩、劉福艷、劉冀民、
齊 放、齊 斌、齊鎮宇、閆明君、關勛強、關海森、湯 欣、
許 敏、許開川、孫少萍、孫曉傑、紀 平、紀百華、麥 華、
麥永健、巫遠飛、李 懷、李 江、李 紅、李 博、李 鋒、
李藝文、李長興、李文妍、李業福、李永洲、李堅強、李懷宇、
李明洪、李泳政、李硯偉、李保東、李劍鋒、李洪波、李曉軍、
李鐵強、李海榮、李黔方、楊 正、楊 軍、楊 傑楊 倩
楊 璐、楊小舟、楊世武、楊訓國、楊永輝、楊達標、楊志英、
楊武軍、楊賢飛、楊惠光、肖 佩、肖 雄、肖 霞、吳 燕、
吳紅堅、吳呈林、吳國薪、吳明軍、吳建斌、吳慧峰、岑宇斌、
邱佃寶、何 成、何義梅、何成保、何先愛、何其堅、何景開、
余曉明、谷 強、鄒亞傑、汪力群、汪建華、沈金義、宋 佳、
宋谷淳、宋國智、宋國裕、宋建春、宋星慧、張 均、張 暉、
張 彬、張 皓、張 新、張文軍、張永勝、張偉勤、張作才、
張定東、張樹江、張曉青、張海良、張潤華、張雪明、張智英、
陸 劍、陳 旭、陳 岳、陳 俊、陳 娉、陳 樓、陳子聰
陳天一、陳仕平、陳蘭鳳、陳孝悅、陳國平、陳俊山、陳俊豐、
陳俊全、陳曉芬、陳淑馨、陳景賢、陳新強、陳新強、武仲林、
林 勤、林 戈、林廣楨、林秀玲、林添福、歐陽少林、歐陽宏生、
歐陽彬、羅海鳴、羅智勇、岳鴻軍、周全、周遠松、周克勤、
周振強、周桂民、周路文、鄭有、鄭先偉、鄭蒼尚、鄭建勝、
屈衛平、孟慶魁、項家放、趙東明、榮德義、胡 暉、胡三發、
胡藝沛、胡永雄、胡劍芬、柳明銀、鍾觀永、鍾惠軍、侯著波、
施 文、施 平、費 鋒、費華文、姚海飛、賀建華、勇 士、
駱魁敏、秦曉林、秦緒民、袁婷、袁 利、莫小亮、賈海明
徐 莉、徐 捷、徐小丹、徐田華、徐志鴻、高虹、高 強、
高衛新、高宗成、高建南、高曉紅、郭際、郭仁俊、郭俐姍、
唐玉、唐 玲、唐戰平、黃 娟、黃 婷、黃天肇、黃少傑、
黃永強、黃民樂、黃運平、黃志文、黃志強、黃麗珍、黃建華、
黃建華(殘)、黃信華、黃炳榮、黃潔霞、黃桂香、黃倩華、
黃雪波、黃敬東、梅 援、曹 平、曹廣文、龔 強、龔新萍、
盛傳海、常積東、庹 兵、康 昊、章征榮、梁 陽、梁 宏、
梁 博、梁必成、梁展聰、彭太建、彭鴻傑、葛洲、蔣 偉、
蔣大春、蔣燕輝、程凱、程長明、傅美秋、舒蔚萍、曾小娟、
曾友良、曾冬梅、曾向強、曾耀華、游文堅、謝立春、賴耕雲、
賴銀輝、雷慶安、簡婉玲、詹雨聲、解 凍、解世雄、蔡 偉、
蔡 華、蔡達建、蔡彤傑、蔡俊標、蔡海燕、蔡潤璋、管松林、
廖 寬、廖 民、廖 原、廖秋芬、廖德賢、譚三明、樊建恩、
顏遠涵、潘映紅、潘鮮明、薛雲麾、薛向東、戴世聰、戴翠雲、
魏玉明、

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秘書處


秘書長

吳明軍

駐會副秘書長

王 笠、盛傳海

副秘書長:

馬興江、盧雪峰(女)、劉福艷(女)、劉冀民、肖 霞(女)、何 成、
施 文(女)、袁多樹、唐戰平、黃建華、曹 平、石丕民

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監事會


監事長:

監事

王 林、劉 輝、許開川、瞿兆喜

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章程


(修訂版,提請2019年4月14日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名稱: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簡稱:企攝協(深)),英文譯名SHENZHEN ENTREPRENEUR PHOTOGRAPHY ASSOCIATION。英文縮寫:EPA
第二條本團體的性質: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是由依法登記的社會各攝影機構、相關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支持單位的團體會員和企業家及企業中,中、高級管理人員中的攝影愛好者和從事攝影工作的專業攝影人和社會各界攝影愛好者等個人會員組成的人民團體,是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攝影組織。是中國攝影家協會的團體會員。
第三條本團體的服務對象:依法登記的社會各攝影機構、相關單位、社會團體和基層人民群眾和特殊人群以及致力於發展攝影事業的企業家及企業中,中、高級管理人員中的攝影愛好者和從事攝影工作的專業攝影人和社會各界攝影愛好者。
第四條本團體的行動指南、宗旨、使命和願景。行動指南: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宗旨: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一支響應時代召喚、致力於攝影公益的新文藝群體。是攝影藝術聯繫社會、面向基層的橋樑和紐帶。使命: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藝發展道路,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堅定文化自信,弘揚愛國主義主旋律。願景:促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文明互鑒與藝術交流,擴大中華文化的國際影響力。加強粵港澳文化交流,助力構建大灣區文化圈,廣泛團結各屆攝影家、攝影工作者和攝影愛好者,繼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動社會主義攝影事業繁榮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第五條本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為深圳市相關職能部門及單位,接受深圳市社會組織管理局監督管理和中國攝影家協會、深圳市委、市政府相關部門的業務指導。
本團體依法履行信息公開、財務公開和年度報告披露的義務,自覺接受會員、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
第六條本團體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天安數碼城創新科技廣場二期東座705單元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七條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攝影文化建設和管理的法規、政策;研究探討攝影文化發展規律,開展攝影文化改革創新、內部管理、發揮作用等方面的調研、研討和學術理論研究活動,為政府部門制定有關攝影文化建設和管理的法規、政策提供決策的智力支持。
(二)承擔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委託或轉移的有關工作事項及工作任務;協調做好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過程中的相關工作;為財政設立的相關專項經費的組織實施提供服務支持。
(三)積極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的基本職能,把攝影文化建設和基層攝影隊伍發展作為協會的主要工作任務,組織開展攝影教育培訓、創作採風、創作實踐、成果展示、文化品牌推廣、攝影人才推介、理論研究研討、文藝志願服務、攝影公益慈善、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各項工作。
(四)積極開展民間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擴大同海外攝影界的友好往來,推動中國攝影走向世界,增進相互間的溝通和了解,維護國家利益和文化安全。促進攝影團體之間、本協會與各省市,以及與港、澳、台地區及國外攝影團體之間的聯繫,促進藝術交流與合作,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促進祖國統一貢獻力量。
(五)按照德藝雙馨要求,加強思想引領、政治引領、價值引領,努力提高攝影家和攝影工作者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弘揚“愛國、為民、崇德、尚藝”的文藝界核心價值觀,踐行中國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和攝影工作者自律公約,培育良好的職業精神、職業道德,學習弘揚烏蘭牧騎精神,做有信仰、有情懷、有擔當的新時代文藝工作者。
(六)做好基層攝影人才培訓,加強老年攝影群體、在校學生攝影群體、殘疾人攝影群體的培養和提高,促進素質提升,不斷培育新生力量。加大對攝影領域領軍人物、新文藝群體優秀人才、中青年攝影骨幹和基層優秀攝影工作者培養力度。
(七)推動創作優秀攝影作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引導廣大攝影工作者深入生活、紮根人民,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藝術規律,繼承優良傳統,推動攝影創新,努力促進創作生產更多無愧於民族和時代的,思想精深、藝術精湛、製作精良的優秀攝影作品。
(八)做好新時期攝影文化建設、基層攝影文化發展、群眾攝影文化活動等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的研究,切實加強學術探索、理論建設和評論工作,為繁榮發展攝影事業提供學理性、專業化的支持。
(九)認真組織實施行業協會屆次展、基層攝影文化展覽等評獎活動,建立具有中華美學精神的攝影評價體系和公平公正公開的評獎機制,提高公信力和影響力,提升導向性、示範性、引領性作用。
(十)積極反映新文藝群體、基層攝影群體和攝影工作者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十一)承擔業務主管部門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本團體實行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制。團體會員由依法登記的社會各攝影機構、相關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支持單位提出申請並經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主席團會議通過經主席批准,方可成為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團體會員。個人會員為熱心並支持攝影文化建設與發展、在攝影文化領域有突出貢獻或在攝影文化領域有較高藝術成就的專業或非專業攝影人士。提出申請並經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秘書長會議通過經主席批准,可成為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個人會員。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攝影家和攝影工作者,贊成本團體章程,符合入會條件,本人提出申請,並經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秘書長會議通過經主席批准,可成為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個人會員。
第九條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本團體的章程;
(二)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三)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四)積極參加本團體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繳納會費。
第十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團體會員: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或填寫本團體制發的登記表;
(二)經主席團會議討論通過;
(三)由主席發給團體會員入會證書。
個人會員:
(一)網上提交入會申請書或填寫本團體制發的登記表;
(二)經秘書長會議討論通過;
(三)由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根據業務範圍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提供的綜合攝影服務,包括攝影文化交流、攝影創作採風、攝影展覽、攝影比賽、攝影講座、公益慈善活動、攝影培訓等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獲得本團體出版刊物和資料的優先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團體章程,執行本團體決議,完成本團體委託的任務;
(二)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
(三)參加本團體根據業務範圍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提供有關攝影文化發展、建設、管理的研究成果、意見建議和相關信息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違反管理規定或一年以上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本章程相關規定的行為,並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經主席團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五條本團體會費規定
(一)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收費標準:一次性收費600元/人。
(二)鼓勵有能力的單位和個人以資助方式支持本團體開展用於為攝影文化事業服務的公益慈善事業;
(三)從事社會公益類的會員繳交會費有困難,可申請減交,為積極推進基層攝影文化發展本團體對:1、離退休人員;2、在校大學生;3、殘疾人群體。三類人員實施會費全面優惠。批准減交或免交的社會組織和相關機構,仍可享有會員資格,在一定範圍內享受本團體提供的會員服務。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七條本團體實行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力機構為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理事、監事會監事、主席團委員;
(三)選舉和罷免副主席、主席;
(四)決定聘任資深榮譽主席、榮譽主席、榮譽顧問;
(五)制定會費標準;
(六)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七)決定變更名稱、業務範圍;
(八)決定終止事宜;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根據本團體覆蓋面廣、會員分散人員眾多的特點,會員代表分8個組別產生,包括:團體會員單位代表、分支機構會員代表、企業會員代表、非企業會員代表、專業攝影工作者會員代表、離退休會員代表、學生會員代表、殘疾人會員代表。根據需要,由大會籌備機構確定部分特邀代表。
第十九條 由上述8個功能組別產生會員代表;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不低於會員代表數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為保證會員代表產生的廣泛性和代表性,本團體可以根據需要,增加組別。
第二十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相關主管單位審查批准。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二十一條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或舉手錶決方式等額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主席團委員、副主席、主席。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提名選舉或提議罷免副主席、主席團委員、理事、聘任或解聘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的吸收或除名並提請會員代表大會確認;
(六)負責本團體的日常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二十四條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每次會議應形成紀要。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設主席一名、執行主席兩名、副主席、主席團委員若干名、秘書長一人和駐會副秘書長、秘書長若干人。執行主席、秘書長由主席提名,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本團體可以根據協會需要設立資深榮譽主席、榮譽主席、榮譽顧問。由德高望重,貢獻突出、在攝影文化和協會建設中具有巨大貢獻的人士擔任。資深榮譽主席、榮譽主席、榮譽顧問由主席或執行主席提名,經理事會決議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根據工作需要,本團體可設立各專業藝術委員會,推動攝影行業建設和藝術發展。
主席、執行主席、副主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無犯罪記錄、無嚴重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七條本團體主席、執行主席任期五年,可連任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相關主管單位審查批准後方可任職。主席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副主席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0周歲(港澳台籍引進人才年齡不超過65周歲)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需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相關主管單位審查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本團體法定代表人由主席或執行主席擔任。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在理事會領導下設立主席團會議制度,主席團會議為理事會的補充議事機制,主席團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主席團委員出席。主席團會議由主席、執行主席、副主席、主席團委員、秘書長組成。主席團會議由主席負責召集。
第三十條本團體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主席團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主席團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提名執行主席、副主席、主席團委員、秘書長人選,交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表決;
(四)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條本團體設秘書處。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駐會副秘書長、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除符合第二十六條規定外,其任職時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歲,並應具有豐富的社會組織執業經驗。秘書長實行任命制。
第三十二條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團體秘書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本團體年度工作計劃;
(二)為會員提供服務,反映訴求,實施本團體的決議、決定;
(三)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
(四)向主席、執行主席、理事會、主席團會議報告工作情況;
(五)承辦主席、執行主席、交辦的工作以及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三條本團體設監事會,監事會設監事5名,其中:監事長1名,監事4名,由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或舉手錶決的等額選舉方式產生。在閉會期間監督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三十四條監事會的職權是:
(一)向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工作;
(二)監督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參會人員資格確認、產生程序和選舉、罷免;監督理事會履行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三)檢查本會財務和會計資料,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四)監事長、監事列席理事會,確認理事會決議事項的合法有效性,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
(五)依法依章、公平公正協調處理內部矛盾,有權提出召開理事會協調有關事項表決議案,並維護當事人申辯權利;
(六)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當主席、執行主席、副主席、理事和秘書長等開展業務活動損害本會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提出罷免建議,必要時向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或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七)提議召開臨時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在理事會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召集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職責時,召集會員(會員代表)大會;
(八)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已經擔任理事會理事的,不能同時擔任監事。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接受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領導,切實履行職責。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五條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收入;
(二)政府資助及政府購買服務收入;
(三)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的自願捐贈;
(四)在章程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有償服務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條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七條本團體建立嚴格的國家規定的民間非營利機構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八條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法定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依法組織財務審計並向業務主管單位報告。
第四十條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條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條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三條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核准生效。
第七章 黨建工作
第四十四條本社會組織支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走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
第四十五條本社會組織按照黨章規定,經上級黨組織批准設立黨組織。如暫不能單獨建立黨組織,支持通過聯合建立黨組織、選派黨建工作聯絡員等方式,在本組織開展黨的工作。
第四十六條本社會組織黨組織是黨在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中的戰鬥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職能是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
第四十七條本社會組織變更、撤併或註銷,黨組織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並做好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等相關工作;本社會組織換屆選舉時,應先徵求上級黨組織對主要負責人審核意見。
第四十八條本社會組織為黨組織開展活動、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和經費支持,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管理費用列支,支持黨組織建設活動陣地。
第四十九條本社會組織支持領導班子與黨組織領導班子交叉任職,優先推薦社會組織領導班子中的中共正式黨員擔任黨的組織以及紀檢組織領導。
第五十條本社會組織支持黨組織對社會組織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提出意見。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相關機構單位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