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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琪

原寶雞正天餐飲發展有限公司重慶大隊長主題火鍋店股東

王琪,男,甘肅省徽縣人,寶雞正天餐飲發展有限公司重慶大隊長主題火鍋店股東。

2徠017年3月16日,王琪因經濟糾紛持刀行兇,致二人死亡。

2018年11月15日,寶雞市中級人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琪死刑。宣判后,王琪提出上訴。

2019年8月12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也核准了對王琪的死刑裁定。

2020年8月7日,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王琪依法執行死刑。

人物事件


2014年12月,罪犯王琪開始與被害人劉某(歿年44歲)、張某(歿年42歲)合夥經營寶雞正天餐飲發展有限公司重慶大隊長主題火鍋店。其間,三人因合夥事宜產生矛盾並多次發生爭執。2017年3月16日19時許,王琪與劉某、張某在寶雞市高新區高新三路田豐國際小區王琪家中吃飯飲酒,並協商火鍋店轉讓事宜。19時30分許,張某有事暫時離開。王琪與劉某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執,王琪遂先後使用家中的電警棍、摺疊刀、菜刀等工具擊打、砍刺劉某,又用手銬鎖拷劉某雙手,將襪子塞入劉某口中,用透明膠帶纏繞劉某口鼻,致劉某左頸部總動脈、頸內靜脈破裂引起大失血合併機械性窒息死亡。后王琪用窗帘布包裹劉某屍體,清理現場血跡。20時50分許,張某返回王琪家中欲駕車送劉某回家,王琪又用摺疊刀、菜刀連續砍刺張某,致張某右頸總動脈、頸內靜脈並胸腹腔多臟器破裂引起大失血死亡。21時55分許,王琪在家中打電話報警,並等待公安人員到達。
2018年11月15日,寶雞市中級人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對被告人王琪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王琪提出上訴。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2019年8月12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對王琪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依法複核認為,被告人王琪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王琪因經濟糾紛持刀行兇,致二人死亡,犯罪手段殘忍,情節、後果特別嚴重,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遂依法核准了對王琪的死刑裁定。
2020年8月7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王琪依法執行死刑。
王徠琪審判現場
王徠琪審判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