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還規定“外國企業依照稅法規定的納稅年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有困難的,可以提出申請,報當地稅務機關批准后,以本企業滿12個月的會計年度為納稅年度。
亦稱徵稅年度。也就是對於那些按年計算徵收的稅種,如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城市房地產稅等,由稅法規定的計算徵稅的起止日期。
同時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還規定“外國企業依照稅法規定的納稅年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有困難的,可以提出申請,報當地稅務機關批准后,以本企業滿12個月的會計年度為納稅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