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愛軍

安丘市公安局正科級幹部

李愛軍,安丘市公安局正科級幹部。

人物事件


安丘市公安局正科級幹部李愛軍處置案件工作中失職問題。
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安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立案受理9起危險駕駛案件,未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時予以偵辦,造成不良影響。李愛軍作為時任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履職不力、工作失職。2020年2月,李愛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