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
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
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是2018年四川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
2018年11月12日,新組建的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正式掛牌。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四川省機構改革方案》,四川省將四川省文化廳和四川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整合,新組建為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為四川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四川省文化廳、四川省旅遊發展委員會。四川省文物局由在原四川省文化廳掛牌設置調整為省文化和旅遊廳副廳級的部門管理機構,同時掛牌。
經省委、省政府批准,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簡稱文化和旅遊廳)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文化和旅遊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省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省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省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巴蜀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統籌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省性、跨區域文化、文物、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負責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代表四川省簽訂對外文化和旅遊合作協定,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二)負責文化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遊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管理四川省文物局。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融合發展。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鞏固旅遊業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地位,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國際旅遊競爭力。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和史志編纂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
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有關文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負責重要政策調研和重要文稿起草。承擔公文的合法性審核。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
規劃指導處
負責擬訂全省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地方制定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指導推動重點區域、目的地、線路的文化和旅遊規劃。組織協調全省文化和旅遊重大活動、重大設施規劃。
藝術處
推動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的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具有巴蜀文化、地方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以川劇為代表的地方戲曲及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協調全省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
公共服務處
推動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推進全省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承擔全省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推動群眾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動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推動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科技教育處
推動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的實施。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指導文化和旅遊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行業培訓工作。負責對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備案管理。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組織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的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和產品開發。
產業發展處
擬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文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培育文化和旅遊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推動文化和旅遊產業項目開發及投融資項目建設。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園區及基地建設。
資源開發處
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利用與保護。負責文化和旅遊資源評價和信息發布。推進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紅色旅遊、休閑度假旅遊、鄉村旅遊發展和鄉村文化振興工作。指導全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負責全省國家A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生態旅遊發展。
市場管理處(安全監管處)
對文化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遊市場監督管理。負責文化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遊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監督文化和旅遊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綜合執法監督局
擬訂文化、文物、出版(版權)、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文化市場領域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文化市場領域全省性、跨區域重大案件的督辦查處和組織協調,承擔省級執法事項以及“掃黃打非”有關行政執法工作任務;組織實施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規範化建設;承擔市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業務指導工作;協調督辦文化市場舉報投訴。
宣傳推廣處
負責組織全省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重要政策、重要動態、重要活動以及優秀人才、優秀作品與優質資源等宣傳工作。推進全省文化和旅遊營銷體系建設。協調開展文化和旅遊國內區域交流合作。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港澳台辦公室)
承擔全省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承擔省本級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相關事務。承辦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和旅遊合作協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簽工作。負責管理對外及對港澳台大型文化和旅遊交流推廣活動。
行政審批處(審計處)
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省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負責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工作。擬訂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審計工作。按管理許可權對直屬單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檢查、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及運行工作。
財務處
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與績效評估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文化和旅遊統計工作。指導全省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
人事處
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藝術、圖書資料、文物博物、群眾文化等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相關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專家管理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戴允康:廳長、黨組書記
趙紅川:副廳長
王毅:副廳長、黨組成員,省文物局局長、黨組書記
游勇:副廳長、黨組成員
嚴颯爽:副廳長、黨組成員
張毅: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
楊紅梅:機關黨委書記、黨組成員
宋銘:一級巡視員
王瓊:一級巡視員
2020年5月,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獲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七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組織工作先進集體突出貢獻單位,並予以通報表揚。
2020年6月9日,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獲評四川省促進服務業發展工作先進省直部門。
2020年12月28日,被評為第五屆四川省文明單位。
2020年12月,在四川省“廁所革命”三年行動中獲得“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2021年5月,被評為四川省去冬今春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先進省直部門 (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