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調劑市場

外匯調劑市場

中國銀行1980年10月開辦了外匯調劑和額度借貸業務,允許留成單位將閑置的外匯按國家規定的價格賣給或借給需要外匯的單位,實現餘缺調劑;在我國叫“調劑外匯市場”,也就是在官方市場外,企事業單位相互間進行額度買賣和借貸的最原始的外匯市場。

簡介


外匯調劑市場
外匯調劑市場
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化,參加調劑外匯市場的對象與業務範圍不斷擴大,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個人在1991年前後均可參加調劑市場。在業務範圍上,所有創匯單位的留成外匯,各級地方政府統一分配的留成外匯,超過出口任務基數的外匯,供貨單位分得的外匯,居民個人匯入的外匯、持有的外鈔和外匯存款,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外匯貸款和業務經營過程中所收入的外匯都可參加調劑。這是調劑外匯市場外匯資金的主要來源。與此同時,境內機構貿易與非貿易用匯以及個人用匯一般均可從調劑市場購買。

歷史發展


我國外匯調劑市場的發展過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1、外匯調劑市場的產生階段(1980年-1985年)。1979年以前,我國對外匯實行統收統支的管理體制。出口收入全部結售給國家,企業用匯由國家計劃安排。改革開放以後,我國在外匯分配方面實行了外匯留成制度,地方、部門、企業有了自行使用外匯的權力,但同時也產生了一些單位外匯有餘,急需使用人民幣;另一些單位外匯短缺的結構性不平
外匯調劑市場
外匯調劑市場
衡現象,即在經濟生活中出現了調劑外匯餘缺的客觀要求。
經國家批准,1980年10月以後,允許通過中國銀行及其分行進行外匯調劑,這標誌著我國外匯調劑市場雛形已經產生,隨後在各主要城市陸續開辦了外匯調劑業務。當時參加外匯調劑的單位僅限於國營、集體所有制的企、事業單位;調劑範圍為各企、事業單位及地方部門的留成外匯;調劑主要鼓勵進料加工和輕紡增產所需物資的進口以及科技、文教、醫藥衛生、工農業生產急需的儀器設備的進口;調劑價格以美元兌人民幣的貿易內部結算價(1美元摺合2.80元人民幣)為基礎,並在10%的浮動幅度內,由買賣雙方議定。1985年底,首先在深圳,隨後在其他幾個經濟特區陸續設立了外匯調劑中心。
2、外匯調劑市場的初步形成階段(1986年-1987年)。開闢市場必然出現價格問題,而外匯調劑價格要基本反映供求狀況和出口成本的變動。經過幾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外匯收入有很大增長,但外匯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出口企業的換匯成本也在上升,外匯調劑市場產生階段確定的價格已經不能反映實際。這一階段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完善了外匯調劑市場:明確規定外匯額度、現匯調劑的登記和成交由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審批;1986年10月公布了《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在經濟特區和主要沿海城市允許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外匯管理部門買賣外匯;提高了外匯調劑價格,規定1美元外匯留成額度價格為1元人民幣,現匯調劑最高限價為4.20元人民幣,經濟特區、海南行政區、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調劑陸續放開了價格,由買賣雙方自由議定;繼深圳等經濟特區之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城市都設立了外匯調劑中心或外匯交易所。
經過兩年的發展,外匯調劑市場進一步趨於活躍,在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作用逐漸增強。1986年後3個季度,全國調劑外匯成交額為18.9億美元,1987年迅速增加到42億美元。1986年10月到1987年10月一年間,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調劑成交額為1.6億美元。
3、外匯調劑市場迅速發展階段(1988年開始)。到1987年底,我國外匯收支總額己達700多億美元。外匯儲備總額已由1981年的66.1億美元,增加到1988年的175.5億美元。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擴大、外匯流量的增加為外匯調劑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為了適應我國進一步對外開放和加速發展對外貿易事業的需要,1988年初,國務院決定全面推行對外貿易承包經營責任制,要求國家外匯管理局進一步做好外匯調劑工作,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

發展表現


這一階段外匯調劑市場的迅速發展主要體現在:形成了具有我國特色的外匯調劑市場體系。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統一
外匯調劑市場
外匯調劑市場
領導和管理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了外匯調劑中心,在北京設立了全國外匯調劑中心。放開了外匯調劑價格,調劑價格根據外匯供求狀況實行浮動。擴大了調劑外匯範圍,各地方、各部門均可通過外匯調劑中心買賣外匯;在部分地區試辦了個人外匯調劑業務,允許捐贈外匯參加外匯調劑。溝通了兩個市場,允許外商投資企業與國營、集體企業、事業單位相互調劑外匯。合理控制了調劑外匯投向,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發展狀況引導地方、部門、企業把有限的外匯用於工農業生產重點項目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進口上。進一步完善了市場運行機制,改進了交易方式和交易制度。堅持管理與經營相分離的原則,開始把外匯調劑中心辦成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1988年,上海根據國外外匯市場的經驗,結合我國具體情況,創辦了我國第一家公開的外匯調劑市場,把特定的外匯供求集中於特定的場所,實行公開的競價成交,進一步體現了公開化、市場化的競爭原則,提高了外匯交易的透明度。繼上海之後,廈門、福建、海南等省市、經濟特區也開辦了不同類型的公開外匯調劑市場,為我國繼續培育和發展外匯調劑市場開闢了新路。
1988年全國外匯調劑成交額62.64億美元,其中外商投資企業成交6.62億美元。1989年全國外匯調劑成交額進一步增加到85.66億美元,比1988年增長36.8%。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調劑也有較大發展,全年成交額達15.72億美元。

應用評價


從1980年10月至1993年12月30日,外匯調劑市場與我國官方外匯市場並存,從而形成兩個市場、兩個匯價並存的局
外匯調劑市場
外匯調劑市場
面。受供求關係決定,調劑匯價與調劑市場所起的作用,日益增大,1993年底調劑外匯市場的成交額占我國進出口外匯成交額的80%,由此可見調劑市場的重要作用。
我國外匯調劑市場雖然是初級的,有限度的,但它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已經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首先,通過調劑外匯餘缺、彌補企業虧損,調動了地方、部門、企業的創匯積極性,促進了外貿承包經營責任制的順利推行和外貿出口的穩定增長;其次,通過外匯的橫向融通,促進了外匯資源合理配置,支持了國家產業政策的傾斜,提高了外匯使用效益;第三,有利於外商投資企業解決外匯平衡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外商投資環境,推動了外商投資企業的正常發展。
調劑市場與我國原有的官方外匯市場並存,不能形成公開統一的外匯市場,並存在著人為干預情況,不利於我國向市場經濟過渡。同時,兩個市場的存在,必然導致兩個匯率的並存,不符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有關規定,不利於擴大國際經濟合作。

外匯市場影響因素


外匯市場中,有很多重要的因素會影響匯價。從基本面分析,可以看出其中對匯價影響最重要的,是政治和經濟。
從政治方面來看,由於貨幣是一國信用度的代表,所以外匯市場受國家和國際政治因素的影響很大,當某一件重大國際或者國內政治事件發生時,外匯市場的漲落幅度會超過其他市場的變化。其主要原因是外匯作為國際性流動的資產,在動蕩的政治格局下所面臨的風險會比其他資產大;而外匯市場的流動速度快,又進一步使外匯市場在政治局面動蕩時更加劇烈的波動。
有哪些政治因素對外匯市場的影響又至關重要呢?首先,各國家大選會造成外匯市場的急劇波動。每個國家的競選人,都有著對這個國家的政策方案。一旦上任,就會執行他的方案政策。人們認為這些政策對這個國家的經濟和發展等方面造成影響,就會對國家信心和信任產生看法。人們信任這些政策,覺得可以提高發展,這個國家的貨幣匯率就會升高。反之,則會降低。各國在大選前後的走勢表明,匯率在短期內的過度波動可能會由於市場預期的支持而維持較長時期。在這種預期被打破以前,市場有時會認為短期的均衡價格是一種合理的價格,而預測中的長期均衡價格反而被認為是有偏差的。但是,如果外匯市場的預期始終得不到證實,因意外事件而扭曲的匯率走勢就會恢復到原來的趨勢上去,甚至走的更遠。其次,戰爭等突發事件也會對匯率產生巨大影響。舉個例子,在美國攻打伊拉克的期間,世界局勢動蕩不安,美元和黃金作為資金的避風港,出現大漲。由於每次突發事件、每項重要的經濟統計數據都會在每天的外匯市場上引起劇烈的波動。
有經濟方面來看,外匯不光需要國家強權的支持,同時也離不開國家的經濟實力作為後盾。利率變化、就業人數的增減、國民生產總值、工業生產、對外貿易、通貨膨脹情況等的數據變化,都會引起外匯市場的劇烈波動。外匯價格的變動在很大程度上是外匯市場上的人對外匯波動的期待的反映,換言之,如果人們期待外匯有某一個長期均衡的價格,那麼,現貨價格的波動就會朝這個價格的方向移動。而這種期待是主觀性的東西,它必然會受到客觀經濟環境的影響。
又有哪些經濟因素對外匯市場的影響至關重要呢?首先,各國關於利率的調整以及政府的貨幣政策動向對外匯走勢影響的重要性一直名列前茅。其次,美國關於非農業人口就業人數的增減數和失業率是近幾年影響外匯市場短期波動的重要數據。最後,其他一些經濟統計數據對外匯市場也有影響。這些數據包括工業生產、個人收入、國民生產總值、開工率、庫存率、經濟綜合指標的先行數據、新住房開工率、汽車銷售數等,但他們與非農比,影響要小的多。經濟數據並非是影響外匯市場的唯一經濟因素。除了經濟統計數據之外,其他關於經濟活動的報道也會對外匯市場產生很大的影響。
AETOS美匯國際建議從事外匯投資,在把握住外匯長期走勢的同時,更要十分注意它在短期的波動,只有認清它的短期波動規律,才能在外匯市場利於不敗之地。

資金安全


備受監管 資金安全
AETOS獲得英國金融監管局FCA以及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的金融服務牌照,並受上述兩家金融機構的監管,其中在FCA的監管號碼為592778,在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的監管號碼為313016,嚴格恪守FCA與ASIC的監管條例,為投資者提供專業的金融服務。
客戶資金分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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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機構介紹:
英國金融監管局FCA簡介:
作為英國的金融服務監管機構,FCA的法定目標是制定規則,廣泛調查和權利執法,董事會制定了整體政策,但是日常決策和管理工作人員是執行委員會的根本職責。FCA的力量和目標是通過金融服務和市場法案2000(FSMA),也旨在促進高效、有序和公平的金融市場和遵循FCA良好的監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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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 (Australian Securities & Investments Commission) 是澳大利亞政府下設的金融行業監管機構,也是全球最受認可的金融監管機構之一。ASIC根據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法案》設立,其主要職能包括對澳大利亞整個金融市場執行監督、調查、管理等工作,對受其監管的金融機構定期進行審計,並接受投資者的監督和投訴。ASIC要求各金融機構嚴格遵守ASIC規定的資金安全條例和操作規範,如果有違規行為,將受到ASIC的嚴厲處罰,甚至被吊銷經營牌照或被法院起訴。ASIC的監管體系一直以來被公認為世界上最嚴格、最健全、最能保護投資者權益的金融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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