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大興
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
蔣大興,男,漢族,1993年畢業於湘潭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2006年在南京大學法學院取得經濟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企業與公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博士生導師。著名公司法學者。
2017年4月,入選教育部2016年度“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
蔣大興
法學碩士,經濟法學,南京大學法學院(1999)
法學博士,經濟法學,南京大學法學院(2006)
1993-1996,湖南省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審員
1999-2008,南京大學法學院任助教(1999)、講師(2000)、副教授(2003)、教授(2006)
2008-現在,北京大學法學院企業與公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2017年4月,入選教育部2016年度“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
公司法、商法總論、私法倫理。
《公司法的展開與評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審判何須對抗——商事審判柔性的一面》,《中國法學》2007年第4期。
《公司自治與裁判寬容——新〈公司法〉視野下的裁判思維》,《法學家》2006年第6期。
《商事關係法律調整機制之研究——類型化路徑與法體系分工》,《中國法學》2005年第3期。
《私法自治與國家強制——閉鎖性股權收購的定價困境》,《法制與社會發展》2005年第2期。
《企業內部處罰性自治規則及其法律調整機制》,載《法學研究》1998年第3期。
《公司法的觀念與解釋》(套裝全3冊),法律出版社2009年5月1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