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衛華

河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劉衛華,男,1962年10月生,河南正陽人,大學學歷,法學學士。

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1979.09——1983.07,河南大學政治教育專業學生

工作經歷

1983.07——1987.07,河南省人民警察學校教員
1987.07——1996.05,河南省公安廳機關黨委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6.05——1998.11,河南省公安廳直屬工作處副處長、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兼機關紀委書記
1998.11——2000.11,河南省公安廳直屬工作處處長、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兼機關紀委書記
2000.11——2004.07,河南省公安廳警務督察處處長
2004.07——2006.09,河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局長、省公安交通警察總隊總隊長
2006.09——2006.11,鶴壁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6.12——2012.08,鶴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長
2012.08——,調省直工作
2012年8月13日,鶴壁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舉行。會議作出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劉衛華同志辭去鶴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決定。
2012年09——任河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河南省公安廳
河南省公安廳

原工作分工


負責公安、民政、司法、信訪、軍政關係、通信、郵政、通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和聯繫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信訪局、市殘聯、市郵政局、移動鶴壁分公司、聯通鶴壁分公司、電信鶴壁分公司。負責同鶴壁軍分區、武警、駐軍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