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教授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合肥人氏,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師。呱呱墜地便睜開雙眼,父母取以“明”。以孔子“不失人亦不失言”為信條。享受“見賢思齊”和“泰然處世”。

受哥哥影響,自幼深愛物體之理。總角之年,將三極體、線圈、磁鐵和電池融凝成機器,欣賞了劉蘭芳評書《岳飛傳》。

夢過麻省,學過書法,習過歷史,做過文學青年。自1994年,改習法律。2000年始,自知識之學、智慧之學、精神之學和美之學,“理解”和“講授”民事訴訟法學。

教育背景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研究領域


民事法學、證據法學、司法制度。

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新疆財經大學兼職教授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工作委員會秘書長和科研工作小組組員
《朝陽法律評論》副主編

榮譽獎勵


2001年度中國人民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民事訴權論》。
2002年司法部優秀教材與優秀法學成果二等獎:《民事訴訟法學原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
第八屆(2003年)中國人民大學優秀科研成果獎:《論訴的利益》(《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0年第4期)。
2004年中國人民大學優秀教學成果獎:《民事訴訟法學》(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年)。
首屆(2006年)中華優秀出版物獎(國家級):《民事訴訟法理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民事訴訟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代表性成果


一、專著和教科書
獨著:《民事訴訟法理研究》(“十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法律科學文庫),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獨著:《民事訴訟法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獨著:《正當程序中的實現真實——民事訴訟證明法理之現代闡釋》(中國法學學術叢書),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合著:《民事訴權研究》(國家教委博士點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台灣韋伯文化國際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
合著:《民事訴訟法學原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合著:《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3年版。
合著:《證據法原理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合著:《中國社會轉型時期的法律發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合著:《中國檢察制度憲法基礎研究》(最高人民檢察院重大研究項目),中國檢察出版社2007年版。
合著:《證據法學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副主編:《民事訴訟法學》(復旦博學·法學系列)(第一版和第二版),復旦大學出版社。
副主編:《證據法學》(全國高等自學考試指定教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副主編:《民事訴訟法學原理及案例教程》(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法律碩士教科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合著:《民事訴訟法學》(全國高等自學考試指定教材),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合著:《民事訴訟法專論》(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研究生教學用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合著:《民事訴訟法》(全國成人高等教育規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合著:《民事訴訟法》(第3版和第4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2008年版。
副主編:《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生教材),中央黨校出版社2009年版。
二、代表性學術論文和調研報告
《論社會主義法與利益分配正義》,載《法商研究》1995年第5期。
《析撤銷權的建立及其訴訟中的若干適用問題》,載《安徽大學學報》1996年第3期。
《試論比較法學的研究對象》,載《法商研究》1996年第4期。
《程序公正及其在法庭辯論中的具體運作》,載《政法論壇》1996年第5期。
《民事訴訟法學的研究成就及其發展的若干問題》,載《中國法學》1998年第4 期。
《論訴的利益》,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0年第4期。
《民事訴訟行為要論》,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2年第2期。
《民事訴訟當事人的程序基本權》,載《法制日報》2002年8月18日。
《民事訴訟法的憲法化》,載《民商法前沿》,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
《民事糾紛及其解決機制論略》,載《法學家》2002年第5期。
《民事訴訟制度的發展》,載《法學雜誌》2003年第2期。
《關於我國制定統一證據法典的思考》,載《證據學論壇》(何家弘主編)(第8卷)。
《論現代法治視野中的民事舉證責任》,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5年第6期。
《證據共通原理在普通共同訴訟中的適用》,載《甘肅社會科學》2006年第2期。
《民事訴訟直接言詞原則研究》,載《山東警察學院學報》2007年第4期。
《我國檢察機關在民事法領域的功能分析》,載《學習與實踐》2007年第7期。
《現代民事再審原理論》,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7年第6期。
《論我國和諧社會中的民事調解》,載《學術界》2008年第2期。
《民事之訴的構成要素與訴的識別》,載《人民司法》2008年第17期。
《民事爭訟程序基本原理論》,載《法學家》2008年第2期。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述評,載《日本國際商事法務》2008年第9期。
《透析民事訴訟的正當性》,載《法制日報》2008年6月29日。
《論民事訴訟證據裁判原則》,載《清華法學》2009年第1期。
《我國民事訴訟當事人陳述制度之“治”》,載《中外法學》2009年第2期。
《論民事訴訟程序參與原則》,載《法學家》2009年第3期。
《憲法視野中的民事訴訟正當程序》,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9年第6期。
《試析民事訴訟證明的減輕技術》,載《東南司法評論》2009年。
《析法院職權探知主義》,載《政法論壇》2009年第6期。
《論法院民事預決事實的效力及其採用規則》;載《人民司法》2009年第10期。
《侵權證明責任分配釋論》,載《人民司法》2010年第19期。
《論民事訴訟安定性原理》,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1年第2期。
《論民事訴訟誠實信用原則——兼論我國民事訴訟基本原則的建構》,載《判解研究》2011年第2輯。
《濫用民事訴權及其規制》,載《政法論壇》2011年第6期。
《關於民事訴訟法修正意見的報告》,2012-01-12,呈報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
《論我國涉外民事訴訟程序之完善》,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2年第4期。
《論現代民事之訴合法要件》,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4年第4期。
《論現代民事訴訟當事人主張責任》,載《武漢大學學報(哲社版)》2015年第2期。
《論現代司法規律》,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5年第5期。
《持經達變:電子證據的“常道”與“變通”》,載《人民論壇》第24期2016年9月。

代表性項目


司法部重點項目:國家司法考試與法學教育研究。
985自由探索項目:民事訴訟程序參與原則研究。
教育部規劃基金項目:民事訴權與民事之訴法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