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平

湖南省永州市祁陽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唐建平,男,1994年參加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員。任祁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5年5月,唐建平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2015年8月,被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徇私枉法罪決定逮捕。

人物履歷


1991.09-1994.06湖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生
1994.08-1996.05 縣級冷水灘市公安局科員
1996.05-1997.10 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分局科員
1997.10-2000.05 永州市公安局刑事偵察支隊科員
2000.05-2002.04 永州市公安局刑事偵察支隊副主任科員
2002.04-2003.12 永州市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
2003.12-2006.02 永州市公安局團工委書記兼辦公室副主任(正科級)
2006.02-2007.08 永州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
2007.08-2008.12 永州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
2008.12-2010.12 祁陽縣公安局政委
2010.12-2011.02 祁陽縣公安局局長
2011.02-2012.09 祁陽縣公安局長、黨委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黨組成員
2012.09- 2015.08祁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立案偵查

2015年4月24日,據最高檢消息,永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永州市祁陽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唐建平(副處級)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

立案調查

2015年5月20日,據湖南省紀委網站消息,永州市紀委對祁陽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長唐建平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

依法逮捕

2015年8月31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徇私枉法罪對唐建平決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