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秀霞
原棲霞市委書記
姚秀霞,女,漢族,1971年9月生,籍貫山東招遠,出生地山東招遠,省委黨校研究生,農業推廣碩士,1993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
曾任棲霞市委書記。
2021年1月,因在笏山金礦事故遲報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姚秀霞被免去棲霞市委書記職務。
2002年12月任棲霞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2005年6月任煙台市牟平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7年10月任煙台市牟平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
2010年12月任煙台市牟平區委常委、副區長;
2011年11月任煙台市萊山區委副書記;
2011年12月任煙台市萊山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
2012年1月任煙台市萊山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6年12月任煙台市萊山區政府正縣級幹部;
2017年8月任煙台市民政局工委書記、局長,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8年12月任煙台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9年7月任煙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12月任煙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2020年1月任煙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二級巡視員;
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任棲霞市委書記。
2020年6月7日,經山東省委研究,姚秀霞同志擬任縣(市、區)委書記。
2020年6月17日,棲霞市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宣布了山東省委和煙台市委關於中共棲霞市委主要負責同志的任職決定:姚秀霞同志任中共棲霞市委書記。
煙台市及所轄有關市(區)黨委、政府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風漂浮甚至弄虛作假,未如實上報有關球場違規佔用保護區問題,影響後續整改工作;煙台市有關職能部門對高爾夫球場位於省級自然保護區內情況掌握不準不實,對縣區核查報送情況審核不嚴,履職不到位;牟平區、養馬島度假區和龍口市有關職能部門上報高爾夫球場材料不實、監管不力。時任牟平區副區長姚秀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21年1月,鑒於在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棲霞市笏山金礦事故遲報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山東省委決定,免去姚秀霞同志棲霞市委書記職務。
2021年2月23日,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棲霞市笏山金礦“1·10”重大爆炸事故調查報告已經山東省委、省政府研究審定。經省事故調查組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由於企業違規存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井口違規動火作業引發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賈巧遇和時任棲霞市委書記姚秀霞,市委副書記、市長朱濤,因負有遲報瞞報事故責任,目前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21年2月23日,山東棲霞金礦事故調查報告全文公布:原棲霞書記、市長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