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導價值觀
主導價值觀
主導價值觀指的是準確把握主導價值觀的內涵是建構主導價值觀的前提。然而,學術界對這一概念作出科學解釋的研究並不多見,可以認為要對主導價值觀作出科學界定,必須對這一概念準確劃界。
首先,主導價值觀是社會群體價值觀。價值觀從主體角度劃分,可以分為個體價值觀和群體價值觀。個體價值觀是個人對價值客體的基本看法,是每一個社會成員確定價值目標、作出價值判斷和實施價值選擇的依據。群體價值觀是一定社會共同體對價值客體的共同看法,是特定社會群體確定價值目標、作出價值判斷和實施價值選擇的依據。群體價值觀存在於特定社會群體的每一個成員的價值觀念中,它被該群體的成員普遍接受與認同,社會主導價值觀要發揮社會價值觀的導向作用,不可能是個別的存在,必須是一種群體性質的存在,必須得到多數社會成員的接受和認同。
得到大多數社會成員接受和認同的價值觀是社會價值觀的主流。在特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主流價值觀可以自發形成,也可以社會主體自覺建構。一種價值觀念體系通過社會自覺建構並被社會成員普遍接受和認同就成為社會主導價值觀。社會主導價值觀反映了社會價值理想,是社會主流意識形態在價值觀上的表現,具有鮮明的價值導向功能。自發形成的社會主流價值觀雖然也有一定的價值導向作用,但是由於它缺乏理論化、系統化,缺乏社會主流意識形態的支持,其價值導向功能是很弱的。
社會主流價值觀念通過人們的自覺建構,使價值取向與社會主流意識形態所倡導的價值理想相一致,形成社會主導價值觀。在這種情況下,主導價值觀也就成為社會的意識形態的支柱與核心。在社會常規發展時期,它對維持社會穩定,推動社會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在社會轉型時期,它對於整合不同的價值觀念,保持社會轉型的順利實現具有重要作用。如果社會主流價值觀處於一種自髮狀態,甚至與社會意識形態所倡導的價值導向不相一致,社會主體的價值觀念衝突就會加劇,社會凝聚力就會下降。
其次,主導價值觀是居於主導地位的社會價值觀。社會價值觀是一個體系,無論是個人價值觀還是群體價值觀,都是多重價值觀念的組合。在社會價值觀體系中,各種價值觀念的地位並不相同,有些價值觀念處於主導地位,有些價值觀念處於從屬地位,處於主導地位的價值觀念代表著社會價值體系的基本傾向,發揮著價值導向作用和社會凝聚作用。價值導向作用在於明確告訴每一個社會成員,社會主導價值觀提倡什麼或反對什麼,要求人們應當做什麼,不應當做什麼。當生活在一定社會內的個人做了符合社會主導價值觀念所倡導的事,一定社會群體通過社會評價活動對個體予以肯定和讚賞;反之就會給予否定和批評。社會凝聚作用在於一定的社會主導價值觀形成后,對於具有相同價值觀念的個體具有親和性和吸引力。因此,主導價值觀對於社會多元的價值觀念具有整合力。
什麼樣的價值觀才能獲得主導地位呢?一種價值觀要獲得社會主導地位,需要滿足兩個基本條件:其一是社會生活為這個價值觀念提供合理性依據。其二是有廣大的支持者理解並自覺實踐這個價值觀念。主導價值觀確立的這兩個條件是統一的,前者是後者的基礎,主導價值觀不能在社會生活的實踐中為多數人帶來預期的利益,它就不可能得到普遍的接受和認同;後者是前者的體現,如果得不到多數人的接受和認同,價值觀的主導地位就無法體現。
主導價值觀的社會價值導向功能對社會成員價值觀的形成具有引導作用,但是社會主導價值觀與社會價值導向又有區別。價值導向是價值觀的定向功能,它反映特定社會主體的價值理想和對某種價值目標的追求。然而,主導價值觀則不同,它不是價值理想而是被多數社會成員所接受和認同,體現普遍價值準則,存在於現實社會中的主流價值觀念。從本質上看,主導價值觀與價值導向的最大區別在於社會的現實基礎。作為價值導向體現的是一種價值理想,這種價值理想可能具備了歷史的合理性,但是在現實社會中往往還不具備充分的實現依據,缺乏現實的合理性,所以它還只能被一部分人所自覺接受。然而,體現社會價值觀主流的主導價值觀卻在現實社會中獲得了充分的實現條件,具備了現實的合理性,所以它能夠被大多數社會成員所接受,能夠成為大多數社會成員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的基本價值準則。通過以上對主導價值觀與社會價值觀、主導價值觀與社會價值導向相互關係的分析。可以對主導價值觀作如下界定:主導價值觀是社會自覺建構,被社會多數成員接受與認同,具有現實社會合理性基礎和價值導向功能的社會價值觀念體系。
在社會主導價值觀念體系中,核心價值觀是它的基本內核,它在主導價值觀念體系中起著支配地位。核心價值觀也可以分為個人核心價值觀與社會核心價值觀。在一個社會中,個體接受了某一價值觀念體系,就認同了其核心價值觀,樹立起了個體價值信念。同樣,特定的社會群體接受了某一社會價值觀念體系,該群體形成特定的核心價值觀,確立起該群體的價值信念。
處於支配地位的社會價值觀念體系的核心既不是某一個社會群體的價值觀念體系的核心,也不是每一個個體的價值觀體系的核心,而是社會主流群體的價值觀念體系的核心。對於認同社會主導價值觀的社會成員而言,主導價值觀念體系的核心既是該社會群體價值觀念體系的核心,又是特定個體的價值觀念體系核心,這兩者可以把它們比作同心圓的核心。
關於價值觀念體系的核心,學術界有不同的認識:
一種觀點認為社會價值觀念體系的核心是關於個人和集體的觀念,如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
另一種觀點認為,社會價值觀念體系的核心是利益觀,即對人們現實地位和利益的觀念反映。
第三種觀點具有綜合的性質,認為社會價值觀念體系的核心包含在“主體定位”之中:價值的主體是誰,他怎樣把握自己的地位、利益、使命、自己與他人社會的關係等是全部價值觀的實質。
可以認為,上述觀點之間主要是分析概括的深度和層次的差別,並無實質性的分歧。在任何社會中,社會價值觀念體系的核心問題都是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問題。社會本位還是個人本位是回答核心價值觀的關鍵。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問題之所以是價值觀的核心問題,是因為核心價值觀念應該體現社會生活最廣泛、最深刻的方面,以其特有的方式表達社會生活的根本要求,而社會生活最廣泛、最深刻的方面當屬社會關係。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問題是社會關係存在的基礎,個體的存在與社會存在是互為前提的。脫離了社會,個體無法存在,沒有個體,社會就成為空洞的抽象。
在人類社會發展不同歷史階段中,社會核心價值觀念無不是以各種方式回答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問題。馬克思在《經濟學手稿》中說“人的依賴性關係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社會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隘的範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交換、全面的關係、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的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個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
在這裡,馬克思根據社會主體的人的發展狀況,把人類歷史劃分為人的依賴性社會、物的依賴性社會、個人全面發展的社會三種依此更替的社會形態。
在人的依賴性社會中,人們解決個人與社會關係的基本價值理念是“整體主義”。中國傳統的價值體系屬於典型的整體主義,由血緣關係聯結起來的宗族成為價值取向的最終歸屬。在這樣的價值觀念體系中,宗族的整體利益至高無上,個人利益被否定,個人慾望被壓抑,個人自由被摧殘。這種“整體主義”的價值觀念同自然經濟相適應,反映了小生產者對社會關係的要求。
在物的依賴性社會中,典型的核心價值觀是個人主義。擁有自由的個人成為價值取向的最終歸屬。在這樣的價值觀念體系中,個人利益得到優先考慮,而群體利益被放到了旁邊。個性的解放,自我的張揚,對個人的權利與利益的追求,成為價值評價的準則。個人主義是私有制條件下的商品經濟關係的觀念反映。
在人的全面發展的社會中,集體主義成為社會價值體系的核心。人的全面發展的社會是建立在全體社會成員共同佔有生產資料的基礎上的,每個人都成為真正平等的、獨立發展的自由人,社會本位自然成為社會主體處理個人與社會關係的立足點。
從歷史的角度考察人類價值取向的演化,我們會發現集體主義價值觀是對“整體主義”價值觀和個人主義價值觀的“揚棄”。從表面上看,集體主義同整體主義都是社會本位的價值觀,但是集體主義“本質上不同於歷史上剝削階級所提倡的整體主義”,而是在承認個性獨立的基礎上確立社會本位、集體逐步成為“自由人的聯合體”。
集體主義肯定個性獨立同個人主義也有本質的區別。集體主義的立足點是社會本位,個人主義的立足點是個人本位。當然,個人主義也是社會存在的反映,社會個人利益的實際存在和差異性是它的客觀基礎。但是,在現實社會中,人們要有效地處理和良好地協調各種社會關係,要使社會獲得有序而穩定的發展,就不得不遵守某種“集體原則”。事實上,各種社會關係,歸根結底,都可以歸結為集體和個人關係。
人們在處理社會關係時,從根本上說只有兩種選擇:個人本位還是社會本位。集體主義不是否定個人利益,個人主義也不可能完全拋棄集體利益,問題是從什麼角度來保障個人利益。個人主義是在個人本位的基礎上,為了狹隘的個人的“眼前利益”,遵循社會公共準則,社會只是實現私人利益的手段,個人利益是唯一現實的利益。集體主義是在社會本位的基礎上,從保障社會每一個個人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出發,自覺維護集體利益,體現了對人類社會規律的理性把握。
綜上所述,我們建構當代中國社會的主導價值觀,要克服和超越“整體主義”和個人主義價值觀念體系的兩極對立,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價值目標,確立主導價值觀體系的核心。
當代中國用什麼來統攝社會多元價值觀念?可以認為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應該成為當代中國社會的主導價值觀。因為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反映了社會主流意識形態所倡導的價值導向,體現了我們的社會理想並具備了最廣泛的現實基礎。
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都是社會本位的價值觀念。愛國主義價值觀體現了對民族、國家利益的高度認同,對祖國的山河、文化、歷史、優良傳統以及人民的熱愛,關心祖國的前途和命運,把個人的命運同祖國的命運緊密的聯繫在一起,強烈的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以及為祖國的獨立、統一、富強而奮鬥的精神。愛國主義就是這種思想情感和價值信念的集中體現。社會主義價值觀體現了為實現社會共同富裕的目標而奮鬥的社會理想,社會主義是一種嶄新的社會制度,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和發展中國,這是中國人民歷史的選擇和必然結論。社會主義價值觀就是對這一歷史必然性的理性把握。集體主義價值觀體現了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相統一的價值取向。集體主義既要保障人民群眾的個人正當利益、個人的價值、榮譽和尊嚴的實現,個人的物質財富和精神生活不斷得到提高,又要求每一個成員關心集體、愛護集體,自覺維護集體的整體利益。集體主義就是這種價值取向的集中體現。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都是從社會本位的角度,回答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問題,三者統一的基礎是社會本位的價值取向。
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在當代中國具有最廣泛的社會基礎。中華民族有著數千年的文明史,有著悠久的愛國主義優良傳統,愛國主義價值觀具有歷史傳統的認同基礎。社會主義是要實現共同富裕,它的發展目標同社會大多數人的長遠規劃和根本利益緊密聯繫在一起,社會主義具有普遍的社會價值理想基礎。集體主義價值觀念,要兼顧集體與個人利益,它體現了人們的長遠利益和當前利益,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統一,它具有廣泛的社會共同利益基礎。
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三者的核心是集體主義。集體主義從根本上回答了社會價值觀的核心問題,即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問題。因此,當代中國要建構普遍有效的社會主導價值觀念體系,關鍵是要準確、科學地把握集體主義內涵。
然而,長期以來人們對集體主義科學內涵把握並不是十分準確的,甚至陷入認識的誤區。對集體主義曲解的典型表現是:從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兩極對立的角度,理解集體主義。在這種“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學思維方式產生了兩種完全相反的錯誤傾向:
第一,片面強調集體利益,完全否定個人利益,把集體主義理解為個人對集體的無條件地服從,而集體可以完全不顧個人,追求個人正當利益的行為被當作是對集體主義的叛逆,是個人主義的表現。於是,社會主義的集體主義價值觀和封建主義的“整體主義”價值觀的界線被混淆了,所謂“集體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個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就是這種錯誤觀念的典型表現。
第二,忽視集體主義對個人主義的揚棄是一個歷史過程,忽視集體主義在歷史進程中的特定歷史條件下應當具有的不同實踐形式。把現階段倡導的集體主義價值觀同人類共產主義價值觀念混為一談,對全體社會成員提出不切實際的行為要求。這種嚴重背離了現實社會生活客觀要求的“集體主義”,極大地削弱了人們對集體主義的價值認同。尤其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把集體主義價值觀念同市場經濟對立起來,認為市場經濟就是要追求個人利益,發展市場經濟就不能提倡集體主義。這種思想傾向在實踐中導致人們價值選擇的困惑。一如何在觀念上克服對集體主義的認識誤區,關鍵是要辯證地把握集體主義,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出發,準確把握集體主義的時代內涵。
第一,堅持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辯證統一,這是集體主義價值觀時代內涵的最基本方面。一方面,沒有個人利益,就沒有集體利益。集體是由每個個人利益彙集而成的,每個人正當的個人利益,就是集體利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沒有集體利益,也不可能有個人利益。因為不包含共同利益的個人利益也是不存在的。所以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是相互依存辯證統一的。社會主義歷史條件下,生產資料公有制與人民當家作主,使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有了統一的基礎,但是兩者還是存在著矛盾的,這就要求我們正確把握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係。集體利益是實現個人利益的基礎和保證;集體利益不能離開每個個人的個人利益,它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彙集而成的。集體利益是個人利益中的共同利益,集體利益要求統轄個人利益,但又不應與個人利益相對立,要求最大限度地代表個人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集體主義就是要現實個人和集體的和諧共存、協調發展。
第二,堅持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在社會主義歷史條件下,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還沒有達到高度統一,集體利益存在和發展往往要以犧牲某些個人利益為代價。個人利益的追求,有時會影響到集體的利益。因此,集體主義既要堅持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的統一性,又要強調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當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在社會生活中發生矛盾而不能兼得時,要堅持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要求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必要時甚至為了集體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集體主義強調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並不是說在任何情況下,只要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發生矛盾時,都要作出個人犧牲,更不是任意地要求個人不論在什麼情況下都無條件的犧牲個人利益。這種個人利益犧牲是有條件的、必要的犧牲。只有當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發生衝突,不犧牲個人利益、集體利益就無法實現時才要求犧牲個人利益。
集體主義所要維護的根本利益是全體勞動人民的共同利益。集體這個概念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理解:一是群體利益為紐帶的集體,它相對於個人來說是集體,但相對於整個社會來說又是“放大的個體”。一是作為代表廣大人民群眾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的社會,在現階段表現為社會主義國家利益。因此,當我們在協調個人與社會關係時,集體主義的價值取嚮應當是社會共同利益。當國家利益、團體利益、個人利益發生矛盾時,應當把社會主義國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個人、團體要自覺服從國家利益。這是現階段集體主義價值觀的最高境界和最高要求。
第三,集體應當切實維護每一個成員個人的正當利益。集體利益的實現離不開每一個個人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集體要關心個人利益,重視個人的正當利益,維護個人的尊嚴和權利,創造個人價值實現的條件,才能使集體中每一個成員的才華和能力得到充分發揮。個人自覺維護集體,集體主動關心個人,建立這樣一種集體氛圍,關鍵在於作為人格化的集體領導人應當刻意呵護集體中的每一個成員,尤其是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遠沒有達到高度統一,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常常要發生衝突時,維護好個人的正當利益才能使每一個成員切實感受到集體對於他個人預期利益實現的價值,才會自覺維護集體利益,集體對個人才會有強大的凝聚力,集體主義思想才會真正確立起來。 .集體主義三層意識是一個有內在聯繫的統一整體,如果將三者割裂開來、孤立起來、片面擴大某一方面的要求,就會背離集體主義的精神實質。
今天的中國,正進行著一場意義深刻的社會變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打破了舊的大一統的經濟體制,催生著經濟模式與社會發展的多元化。在社會轉型的這一裂變期,傳統的“重義輕利”、“唯群體至上”的價值體系受到衝擊,社會價值取向出現失衡、混亂。一些非馬克思主義的價值觀逐漸被一些人接受和信奉。並成為一部分人的生活準則,甚至被相當數量的社會成員所接受。現實給我們留下了這樣的課題,即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如何擺正個人與社會、道義與功利的位置?如何克服由市場經濟誘發出來的以功利主義為導向的消極價值觀對人們的侵蝕?這不僅是一個日益迫切的社會凝聚與有效控制的問題,而且關係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能否建立和完善並健康發展的問題。
其實,在市場經濟的今天,價值觀相互衝撞已成為普遍現象。問題的關鍵已不在於人們是否認同價值觀的衝突與碰撞,而在於倡導、確立什麼樣的價值觀為社會的主導價值觀。主導價值觀,作為能夠為社會的選擇提供根本標準的價值世界體現著社會的理念水準,是融注了社會追求和需要的理想世界。這個理想世界對社會的意義非凡,它一方面為社會提供了選擇的根本標準,另一方面把社會統一到根本的目標下,為此進行不懈的奮鬥。每個社會都必須是一個統一體,必須有前後一致的保持性。而主導價值觀則通過提供一種根本的價值和意義把社會的活動統一為一個有機整體,每個活動、每一種選擇都在這個目標和方向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和存在的意義,從而從根本上把社會予以整合。因此,凡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社會變革,都必須在該社會主導價值觀的支配和推動下進行。任何社會的統治階級。為了保障社會的健康發展,都必然要把能代表本階級根本利益的價值觀作為社會主導價值觀加以倡導,決不能允許消極價值觀念的放任自流、任其發展。
綜上可見,主導價值觀是社會轉型期之必須。社會通過對主導價值觀的選擇與確立表達對其發展方向的認同和理解,並在所確立的主導價值觀的引導下進行各種價值創造的實踐活動。
對此,我們必須切實加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主導價值觀的建設,既要大力提倡和發揚進步的、健康的、積極的價值觀念,又要堅決抵制和批判錯誤的、落後的、消極的價值觀念,揚“正”抑“負”,從而有力地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順利發展。
社會在選擇並確立價值導向時以何者為依據呢?確定一個社會的主導價值觀,決不是歷史事實的鋪排,更不是主觀隨意的,必須考慮社會的各個構成要素及其在社會整體結構中的地位和作用。社會實踐是複雜的,但社會實踐對價值觀產生影響的最主要的是四個要素:第一是社會生產方式;第二是社會的體制結構;第三是社會生活方式;第四是文化傳統系統。在四個要素中,社會生產方式和經濟體制結構是最根本的,同時也是一個社會價值導向建構的客觀基礎。
馬克思主義認為,價值觀念是社會文明的一個構成部分,它是一種意識形態,其運動過程是一種精神現象的發展過程。意識形態和精神現象不是任意發展的,不是自我運動和自我程序的展開,不是像黑格爾在《歷史哲學》的結尾所說的“僅僅是概念的前進運動”。考察價值觀被選擇與確立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主體的物質活動與物質交往,是價值主體置身的社會生產方式。脫離價值主體所處的物質生產和物質交往,或者說,不去考察價值主體所處的一定物質生產活動和物質交往活動,其理論就沒有現實的基點。
簡言之,選擇並確立何者為社會的主導價值觀,主要是要研究該社會的經濟關係,研究該社會需要什麼,即這一社會的性質和目標是什麼。社會需要以及性質和目標是由社會的本質特性決定的,是由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發展所決定的,其中最根本的決定性因素是生產力的發展狀況,是一定經濟關係的內在要求及其反映。誠然,任何一個社會的經濟關係都是多樣的、複雜的,經濟關係的多樣性、複雜性決定了價值觀念的多樣性和複雜性。但在多樣複雜的經濟關係中,必有一種是佔主導地位的,佔主導地位的經濟關係將成為一個社會價值觀念的核心,並由它規定著其他價值觀的建構與解構。可見,主導價值觀其形式和內容將取決於生產關係的基本特徵,取決於生產關係對思想統治的內在要求,是對統治集團思想的反映。
當前,在我國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今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定了我國選擇並確立社會轉型期的主導價值觀的基本性質和方向。這種價值觀是與以公有製為主體、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社會主義相一致的,又是與通過市場配置資源和分配收入、產權關係清晰的市場經濟相協調的。因此,在此基礎上選擇並確立、倡導的價值觀就是轉型期的主導價值觀,這是我國社會轉型期現實的本質要求和歷史的必然選擇。可見,社會佔主導地位的價值觀,一定是其佔主導地位的經濟關係的反映。每一個價值主體對主導價值觀的追求,都不可能脫離它的物質生產條件及它所處的社會關係狀況。社會的物質生產達到怎樣的科學高度,價值主體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就達到怎樣的歷史高度,人類對自身能力的開拓就達到怎樣的歷史高度。鑒於此,科學準確地把握轉型期主導價值觀的核心內容將是完成我國現代化歷史任務的基本要求。明確地講,它必須成為代表全民族的、全體人民的物質和文化利益的最大化、最優化的價值觀,並得到我國全社會的贊同、支持和擁護。不僅如此,這一主導價值觀還要在最大程度上體現人本原則,在最大程度上滿足著全社會價值主體對價值追求的需求。對此可具體地表述為: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主導價值觀的內容就是:要堅持以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集體主義思想作為核心內容的價值導向。
愛國主義與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具有高度的統一性,它既是重要的政治原則,又是重要的道德規範,它是在世界各民族發展的歷史長河中形成的一種文化積累和認同心理。誠然,確立愛國主義的主導價值觀的前提是確認社會主義價值,因為社會主義不僅是一種社會制度,更重要的是一種思想體系,它是人類思想史上用來表示為了提高勞動群眾的福利和保障社會和平而改造社會制度的思想。可以說,社會主義是我們對美好社會制度和維護社會公正的價值追求,即一切活動以社會為本,以人民為本。因此,它具有滿足最廣大人民群眾生存與發展需要的屬性、效用和功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是實現這一理想的最合理、最科學的經濟運行形式。正是通過這種經濟運行形式來為未來的科學合理的社會理想的實現準備物質條件,並通過這一物質條件的不斷創穫來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物質和精神需求。
此外,集體主義價值觀仍然是我們社會主義價值建構的準則。作為一種整體優先、社會至上的價值觀,集體主義其基本涵義是: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相結合,把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個人合法利益,當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發生矛盾時,以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為重。當然,在社會轉型期,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任務是,把以往的集體主義價值觀整合為既不改變社會主義主導價值觀體系的,同時又能充分發揮人的主體積極性的良性操作系統。即個人總是從屬於一定的集體,只有在集體中,個人才能獲得全面發展其才能的手段;集體又總是由個人組成的,代替過去的,將是一個以個人自由發展為一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的聯合體。可見,新的集體主義價值觀,將是一個個人、集體、國家三者利益的統籌兼顧的新時期人們的主要價值取向。總之,先進的主導價值觀對於促進轉型期我國社會的發展是十分重要的。事實上。黨中央正是用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集體主義的價值理念來選擇和確定中國社會所走的道路,思考和界定社會的本質,思考和規定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發展的歷史進程的。
正確處理轉型期主導價值觀與多元價值觀的關係
在社會價值觀念體系中,儘管核心價值總是佔有主導地位,是由它來整合多元價值觀、實現價值觀念導向功能的。但是,“主導”並非“獨斷”,政治民主和文化多元已成為轉型期社會的基本特徵。市場經濟的構建與完善使各種主體的地位越來越得到應有的尊重,各種主體完全擁有自己認可價值觀的權利。因此,採取怎樣以適當的方式協調主導價值觀與多元價值觀二者之間的關係,使之保持適度的張力和彈性,是本文的論域之一。
為此,本文提出以下意見作為正確處理二者關係的兩點認識:
首先,從社會和諧發展的方面看,應正視價值觀多元化格局,承認主導性的價值觀條件下多樣性統一的合理性。主導價值觀和多元價值觀是社會價值和個體價值的關係,而不是同一層次的平行關係。多元價值觀是指不同的個體在某個領域的多個價值目標和價值觀念的並存,並給其留下相應的空間,它反映的是個體價值;而主導價值觀是一個社會、一個國家倡導的一種統一的價值準則或價值觀念。一個是私人領域的價值觀存在,一個是公共領域的價值觀統攝。因此,我們應該承認個體、個性及自我實現的價值,在此前提下有針對性地進行具體價值觀念的細分式研究和引導。在信念和理想引導方面既重視發展前景問題,也注重現實利益的分析,使價值導向工作成為與不同階層不同角色人群切身利益相聯繫的考察和分析,並積極尋找國家利益和個性發揮的結合點,通過現代傳媒和現實中的事物,樹立可落實到階層、職業領域的價值目標和價值標準。
社會是一個複雜系統,具有層次性。不同層次的人有不同的價值需要,不可一概而論。有些人追求崇高的價值理想,求索深層次的人生信仰,但有些人卻秉持於世俗價值觀念,注重當下現實需求的滿足,這也無可非議。不能因為普通人理想追求和價值信念過俗而大加詰難。在社會價值體系中我們堅守一個底線,即只要不腐化墮落,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就行,不可強求一律。當然不能總停留在這個水平上,要引導一般人在滿足世俗需要之後,還要有更高的境界,更深的依託,即思考人生的意義,對人生的價值和理想做認真的探求,從而使人的情感更加健康豐富,心靈世界更加寬廣高遠。也就是說,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沒有對自利行為的肯定就不會有行動者對社會目標的認同,體現著理想價值的社會目標是不可能超越體現行為者功利利益這一行為基礎的,理想價值是基於在理智和情感的生產性活動中所產生的堅定信念。完成這個過程,需要一個較長的時間,需要社會主流文化和價值觀念的啟悟和引導。認識不到這點,社會的主導價值觀就會被束之高閣,變成如康德所說的宗教似的“至上命令”和禁慾主義,這隻能把問題搞得更加複雜。
由此可見,主導價值觀的建設要從廣大人民群眾的實際道德水平出發,使他們的活動同為社會獻身的要求結合併一致起來。只有主導價值觀對多元價值觀保持一定的寬容性,使得相關價值(消極價值觀除外)得以在同一價值體系中共存共榮、相得益彰,才能夠較好地把社會主流性價值導向與個體豐富性價值取向有機結合起來,才有助於個體和社會價值導向的契合與優化,社會才會向著良性循環的方向發展。其次,從宣傳、教育的方面說,要改變以往在理想、信念教育問題上追求大一統和空洞說教的方式,儘快改革各級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的方式方法,讓學生在自行認同的條件下接受社會倡導的主流價值。
嚴格地講,價值科學並不是提供本原性價值資料的學科,它的主要職能是對事物價值及價值關係層面的運動和規律進行描述和揭示,同時也可能對價值創造和價值導向性的活動提供分析和指導,為其他學科提供理論和方法上的支持。具體而言,主導價值觀和多元價值觀是一種“應然”與“實然”的關係。如果我們把現實社會客觀存在著多元價值觀看作是一種事實,這是我們能深切感受到的一種“實然”,也是我們客觀的價值認知的結果;而主導價值觀則是一個社會主張什麼、倡導什麼的一種價值引導,藉以確立人們應有理想、信念和標準,這是一個“應然”的範疇,“應然”是對“實然”的超越,它蘊含著社會的理想追求。因此,它並不具備對人耳提面命,強迫人接受其價值選擇的資格。價值研究,特別是具體到有關信念與價值導向的研究,其最基本的任務是通過客觀的分析,揭示當下理想與價值追求的實質及發展趨勢,為教化性的價值導向實踐提供真實的圖像和理論上的支持。
顯然,科學、合理的宣傳、教育方法與途徑,應採取多樣化探索,應符合人的價值觀生成的規律。對此,筆者認為,要充分考慮三個問題:一是價值觀教育的重心應下移,不能按照理想期望隨意地拔高;宣傳、教育的方法與途徑必須對受教育主體的日常學習、工作、生活有可契人性。以往的實踐已經說明,僅僅靠灌輸難以有效,特別是在學校教育中,有關人生價值、個性發揮、處世待物等貼近現實人生的話題應引進課堂。二是針對不同的主體主導價值觀宣傳、教育的內容和具體方法應有所區別。三是應把宣傳號召與啟迪、思考的方式方法有機地結合起來。著眼於人們精神需要有質等差別的事實,宣傳、教育應變被動接受為主動修養,通過組織者的宣傳引導與接受者的體驗思考、參與探討相結合的教育方式,都會使主導價值觀的宣傳、教育更具有自覺性和科學性。諸如此類,不加贅述。
基於以上思考,筆者以為,作為現代社會文化整合的紐帶,主導價值觀對社會的統攝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在中國走向現代化與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共同的意義世界、共同的價值理想、共同的文化信念,無疑是極為重要的心理基礎和文化保證。不僅如此,一切操作層面的社會規範體系,都是以該民族的核心價值理念為精神依託,並以此來獲得自身的神聖意義和絕對權威的。但同時,又不能用主導價值觀來“包辦”和“取代”個體對自身價值觀和價值取向的多元自主選擇。我們要汲取過去那種只注意到了社會價值的統一性,忽略了個人自我價值內容的特殊性和豐富多樣性;只注意到了社會價值的理想性,忽略了它的現實性;只注意到了價值目標的導向性,忽略了價值實踐的過程和層次性;因而最終也損傷了社會價值本身的統一性基礎的錯誤做法。我們既要倡導、建立和形成全社會統一的主導價值取向,同時又要注意兼顧和滿足不同利益主體的不同價值取向;既不能用絕對化的一維價值導向去否定具體的多元價值取向,也不能用實用主義的多元價值取向去代替核心的價值導向;而應使二者有機結合起來,堅持主導價值觀與多元價值觀的辯證統一。
社會轉型時期主導價值觀的確定不是隨意的,它必須遵循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則:
第一,社會(群體)和個人統一的原則。
社會(群體)和個人的關係是一切價值的基本問題。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是由個人所組成的,而個人也不能脫離社會而存在。群體與個人是相互依存的,群體利益是個體利益的總和,離開群體也無個體利益。群體利益並不絕對排斥個體利益,相反,它為個體利益的實現創造著條件。同樣,合理正當的個體利益也不排斥群體利益,個體利益的正當滿足是群眾利益得以創穫的前提。因而,為了個人利益而損害群體利益或為了所謂的集體利益而犧牲人們正當的個人利益,都是不科學不合理的價值觀,都無助於社會的健康發展。但從總體上說,集體的價值量總是大於個體的價值量,群體總是高於個體,從這個意義上說,集體利益是第一位的,個體利益是第二位的(但決不是可有可無的)。過去我們在強調集體利益時走向了一個極端,忽視作為個體的合理利益,而現在一些人則又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凡事都從自己個體利益考慮,集體利益則在其視野之外。因此,我們所倡導的主導價值是充分尊重個體利益,同時又注重發揮個體積極性的集體主義價值觀。
第二,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相統一的原則。
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關係也是一切價值觀的核心內容之一。在價值觀領域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關係問題是一個較複雜的問題。唯物史觀認為,物質生活是精神生活的基礎,注重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物質價值是社會價值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是一個不容爭辯的問題。但另一方面,我們還要肯定精神生活的作用和人們精神價值的重要性,而且人們的精神生活和精神價值應高於物質生活和物質價值。這並不違背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應該說這是歷史辯證法的深刻體現。這是因為,人之為人的根本並不在於物質利益的追求,而在於人的主體地位的確立,在於人的全面發展和自由的實現,在於人們對真善美的不懈追求。再者,強調精神生活高於物質生活、精神價值高於物質價值的根據,還在於思維是高於感覺的。與感覺相比,與感官享受相比,人們的思維,人們對精神價值的追求正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所在,也正是人們價值追求的意義之所在。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所倡導的主導價值既要尊重人們的物質追求和物質價值更要注重人們的精神價值。集體主義正是這一精神價值的集中體現。
第三,手段性價值和目的性價值的統一。
從價值的實現機制來看,價值總是在現實的主客體關係中,通過手段性價值和目的性價值之間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約、相互轉化而實現的。手段性價值離不開目的性價值的導引,而目的性價值則離不開手段性價值的推促。如果沒有手段性價值的現實化和層層推進,目的性價值則會成為空中樓閣,成為難以實現的空想。同樣,如果沒有目的性價值的導引,手段性價值則會陷入實用主義和功利主義。但應該看到,價值按其本質來說則是具有超越性、理想性的。手段性價值相對於目的性價值來說永遠只有第二位意義。這就要求我們在目的性價值導引下,通過手段性價值的不斷現實化和超越而達到人自身的提升。因而,我們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必須把集體主義這一價值目標分解為一系列具體有效的價值目標,即在實踐中提倡講理想、講奉獻、忠於職守、克己奉公、樂於助人,同時,認真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個人的合法權益等,並與那種只從自己利益考慮,損人利己等不良現象作堅決的鬥爭。只有這樣,才能促進集體主義價值觀的真正確立,才不致使集體主義主導價值觀與具體的實踐、社會現實相脫節,才能避免集體主義價值規範空洞化和口號化,也才能保證集體主義主導價值觀應有的號召力、凝聚力和導向力。
第四、主導價值觀的核心地位和寬容性相統一的原則。
任何一個社會的價值體系既不是單一的,也不是繁亂堆積的,而是一個以核心價值觀為主導並有多層麵價值觀與之相結合的結構體系,這在社會轉型時期表現得尤為明顯。如前所述,我國社會轉型時期既存在“先國家、後集體再個人”的價值觀,也存在合理利己主義的價值觀,還存在著個人至上的價值觀。既有以往價值觀的繼承,也有西方價值觀的引入。這就要求我們,一方面要保持集體主義主導價值的核心地位,另一方面,要對其他價值觀保持寬容態度(即對其他價值觀作批判性的吸納,並承認某些價值觀如合理利己主義價值觀存在的合理性),這樣,既可保證社會主義價值目標和價值理想的貫徹,又可適應轉型時期多元價值發展的需要,從而能得到社會絕大多數人的認同,並通過這種認同來有效地調動各種積極因素,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使社會成員在整體上保持協調和合作,以促進社會的穩定並推動社會的發展。
第五,自律和他律相統一的原則。
以上的理論分析和嚴峻的社會現實都告訴我們,排斥個體的所謂集體主義與排斥集體的個人主義價值觀都是有缺陷的,集體價值的實現和個人價值的實現應該是互為條件、互相促進的,互為條件和互相促進是以整體對個體價值行為的外在規定和約束以及個體對社會整體價值觀的認同以及建立在這種認同基礎上的個體價值行為的內在規定和約束的相互結合為基礎的,即以他律和自律的相互統一為基礎的。在這裡,自律和他律並非互不相干,截然對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個體在自己的社會活動中,要受到他律的制約,社會(集體)通過政策、法令、輿論等手段,把集體主義核心價值觀及其相應的價值規範傳遞給個體,並通過這種傳遞來確立個人行為的指向和評判的標準,從而形成對每一個個體的約束,把個體行為納入統一的社會價值規範之中。同樣地,在不斷的實踐過程中,他律就逐漸轉化為自律,外在約束轉化為內在自覺。個體就必然以由他律轉化而來的自律為框架來選擇自己的行為,來確立自己的價值取向和價值理想。這一過程正表明了個體在價值活動過程中的能動和受動、必然和自由的內在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