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庫制度
國家金庫制度
國家預算收支的出納、保管和劃撥制度。簡稱國庫制度。其類型有獨立國庫制和委託代理制兩種。獨立國庫制是政府自行設立國庫機構,專司國家財政預算收支的出納、保管和劃撥等事項。
國家金庫制度
委託代理制是國家政府不獨立設置國庫機構,委託銀行代理國庫業務,負責財政收支的出納、保管和劃撥等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採用委託代理制,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理。
世界各國的國庫制度和國庫機構如何設置,取決於國家大小、國家經濟政策、歷史情況和中央集權程度等多種因素。
中國國庫採取委託制的主要原因是:①銀行機構遍及城鄉,收繳稅款方便;②國家預算收支的上解和下撥,通過銀行辦理比較靈活、及時;③銀行經理預算收支有利於審查、監督;④財政存款放在銀行,在沒有撥出之前可參加銀行資金周轉,是人民銀行信貸資金來源之一,這有利於國家預算資金的出納、保管和劃撥的管理,也可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