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廷琦

曾任山東科技大學校長

任廷琦,男,1960年10月出生,山東牟平人,教授,博士生導師,1982年7月畢業於山東師範大學物理系理論物理專業。曾任山東科技大學校長。

致力於原子與分子物理、凝聚態物理等領域的科學研究工作。1994年獲山東省科技進步二等獎;1995年獲山東省科技進步一等獎。

2018年8月15日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時間院校專業學位
xx-1982.07山東師範大學學士
xx-1990.07山東師範大學碩士
xx-2002.10山東大學原子與分子物理博士

工作經歷

1982.07—1986.01萊陽農學院任教。
1986.01—1993.05煙台師範學院物理系任教。
1993.05—1999.03擔任煙台師範學院物理系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
1999.03—2003.10擔任煙台師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2003.10—2003.11擔任煙台師範學院黨委副書記。
2003.11—2006.07擔任煙台師範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
2006.07—2011.12擔任曲阜師範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
2011.12—2017.11擔任山東科技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研究領域
致力於原子與分子物理、凝聚態物理等領域的科學研究工作。
帶領團隊開展原子分子物理研究工作,先後完成和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2項、省部級項目5項;出版相關學術著作1部,主編教材2部,申請授權專利2項,在國內外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其中被SCI、EI收錄檢索70餘篇,論文他引100餘次。

人物事件


2017年11月10日山東省紀委監察廳消息:山東科技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任廷琦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2018年2月據山東省紀委消息:任廷琦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2018年5月山東科技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任廷琦(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向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8年8月15日山東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山東科技大學原校長任廷琦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任廷琦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對被告人任廷琦受賄犯罪所得贓款390.5949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被告人任廷琦受賄犯罪所得贓款390.757871萬元,上繳國庫。

社會生活


第六批山東省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享受者。中國物理學會原子與分子專業委員會理事、山東物理學會副理事長、煙台市物理學會理事長。

獲得榮譽


時間獎項全稱具體獎項獲獎作品頒獎機構
2006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1999山東省專業技術拔尖人才
1998教育部高校科技進步三等獎三等獎教育部
1995山東省科技進步一等獎一等獎
1994山東省科技進步二等獎二等獎
省教委科技進步二等獎二等獎
省教委科技進步三等獎三等獎
山東省青年科技獎
山東省十大優秀教師
教育系統“全國勞動模範”教育部、人事部
全國模範教師教育部、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