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院
法院應用人工智慧的方式
智慧法院是依託現代人工智慧,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堅持司法規律、體制改革與技術變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審判、訴訟服務和司法管理,實現全業務網上辦理、全流程依法公開、全方位智能服務的人民法院組織、建設、運行和管理形態。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均顯示,全國“智慧法院”已初步形成。
智慧法院
2016年3月1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做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提出繼續深化司法公開,加快建設“智慧法院”。
2016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將建設“智慧法院”列入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明確提出:建設“智慧法院”,提高案件受理、審判、執行、監督等各環節信息化水平,推動執法司法信息公開,促進司法公平正義。
2016年12月15日,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明確指出,支持“智慧法院”建設,推行電子訴訟,建設完善公正司法信息化工程。並將電子訴訟佔比作為5個信息服務指標之一,全國法院電子訴訟佔比要在2020年超過15%。
2017年3月12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做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提出2017年人民法院將加快建設智慧法院,努力提供更多優質司法服務。
2017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全國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會議上強調:要統籌兼顧,全面把握智慧法院建設的總體布局。智慧法院建設要以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提升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水平為目標,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統,實現人民法院全業務網上辦理、全流程依法公開、全方位智能服務。要準確把握智慧法院與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關係,深刻認識到信息化是人民法院組織、管理和建設的運行載體,智慧法院是建立在信息化基礎上人民法院工作的一種形態,積極促進人民法院工作在智慧法院體系內智能運行、健康發展。要準確把握智慧法院網路化、陽光化和智能化特徵,以是否達到“全業務、全流程、全方位”作為評價智慧法院的基本標準和主要依據。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智慧法院建設評價報告(2017年)》顯示,在全國法院網路信息化“三大能力”中,基礎支撐能力指數最高,達到90,基本形成以“雲網一體化”為紐帶的信息基礎設施全覆蓋格局。2017年度全國法院智慧法院建設平均指數為72。智慧法院建設指數在80至90區間的法院最多,達到847家,標誌著全國智慧法院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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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進入“智慧法院”選擇需要的服務,當事人填寫信息以選項設置為主,手輸信息較少,大量信息還可通過拍照識別。既降低當事人對法律掌握、事實表述的要求,又保證了信息採集後期分析的效率和準確度。
導訴機器人、手機立案平台、多元解紛結果預測、無人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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