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婚
對結婚第四周年的別稱
在中國結婚第四周年為花果婚。花果婚兩個相愛的人,結合到一起,有花有果、有酸有甜,萬物中,花可凋謝,果亦可枯萎。但我對你的愛卻長青,不管生活中經歷的煩惱和快樂,為了愛,為了更好的生活,彼此相愛,相互理解,永遠走下去,不管生活的煩惱和快樂,廝守到老。
花果婚
婚周毅婚婚
婚周絲婚
法國結婚四周年蠟婚
蠟婚男女結合第4年別稱花果婚,這個稱謂是中國的獨創,在世界各國獨一無二。其它,美國叫絲婚,意思很明顯,象蠶絲一樣緊緊纏繞在一起。法國叫蠟婚,緊緊凝結在一起,且細膩光滑,也很有雅趣。
中國人命名結婚第四年為花果婚,意義再明晰不過。開了花,結了果,功德初建,花好果圓。有人吟詠道“花香四季兩情美,果碩千枕百事成”,雖然含有若干誇張的成分,但也不失為很詩意化的概括。
有位博友琦琦的博文《不知不覺花果婚》覺得浪漫意味很濃,轉錄於此,美文共欣賞。
花果婚是個很甜蜜,很馥郁的名字,充分調動感官,色香味俱全躍然眼前,感覺結婚四年應該是家庭花果飄香吧?
沒了新婚的甜蜜,過了磨合期的爭吵,4年應該算是個不長不短的時光了。
剪了個頭髮,吃了頓日本料理,當我們舉杯的時候,我說:真快,我們都結婚4年了!感謝我的寶貝,讓我懂得珍惜!
如果可以預測,我一定想通過水晶球,看看將來的LG是誰?人生的際遇就是這麼奇妙,結婚是一個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壞的決定,卻有了一個意外的禮物。
一路走到今天,不快,鬱悶,平靜,滿足,每個想法的轉變都那麼的自然而然。
感謝......美好......
盛開的鮮花,在綻放著愛情的炫爛,豐潤的果實,乘載著愛情的收穫。用簡單、清晰的文字表達愛她,不曾改變。送給她,把對她的真摯感情刻在金屬上,讓她永久銘記於心間!
古今鴛鴦蝴蝶夢,皆繞姻緣譜梵音;花香四季兩情美,果碩千枕好事成。
法律中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又稱婚姻適齡。男女雙方均達法定婚齡是結婚的重要條件之一。未達法定婚齡是婚姻無效或得撤銷的原因。結婚年齡的上限,各國法律沒有規定,僅有的例外情形是,沙俄民法中曾規定已逾80歲的男女不得結婚。
世界各國由於情況不同,對婚齡的規定也不同。婚齡為男21,女18的有丹麥、芬蘭、波蘭等;男20,女18的有瑞士、越南等;男女均18的有前蘇聯等;男18,女16的有日本等;男16,女14的有葡萄牙、菲律賓等;男14,女12的有西班牙、希臘等。美國各州的法定婚齡高低不一。有些國家為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公民規定了不同的法定婚齡。不少國家規定的法定婚齡低於成年的年齡。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因未達成年,除結婚行為能力外,不具有其他行為能力(見自然人)。因此,這些國家法律上有未成年人結婚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規定,為包辦婚姻提供了法律依據。
美國對婚齡稱呼
1年一紙婚;2年一布婚;3年一皮婚;4年一絲婚;5年一木婚;6年一鐵婚;7年一銅婚;8年一電婚;9年一陶婚;10年一錫婚;11年一鋼婚;12年一亞麻婚;13年一花邊婚;14年一象牙婚;15年一水晶婚;20年一瓷婚;25年一銀婚;30年一珍珠婚;35年一玉婚;40年一紅寶石婚;45年一藍寶石婚;50年一金婚;60年一鑽石婚。
法國對婚齡稱呼
1年一棉婚;2年一皮婚;3年一麥婚;4年一蠟婚;5年一木婚;6年一銅婚;7年一羊毛婚;8年一虞美人婚39年一陶婚;10年一錫婚;11年一珊瑚婚;12年一絲婚;13年一鈴蘭婚;14年一鉛婚;15年一水晶婚;16年一藍寶石婚;17年一玫瑰婚;18年一綠松石婚;19年一印花婚;20年一瓷婚;21年一乳白石婚;22年一青銅婚;23年一綠玉婚;24年一薩丁婚;25年一銀婚;26年一玉婚;27年一桃花心木婚;28年一鎳婚;29年一絨婚;30年一珍珠婚;31年一羊皮婚;32年一紫銅婚;33年一斑岩婚;34年一琥珀婚;36年一梅斯林婚;37年一紙婚;38年一水銀婚;39年一縐紗婚;40年一祖母綠婚;41年一鐵婚;42年一珠質婚;43年一法蘭絨婚;44年一黃玉婚;45年一朱紅婚;46年一薰衣草婚;47年一開斯米婚;48年一紫晶婚;49年一雪松婚;50年一金婚;60年一鑽石婚;70年一白金婚;75年一白石婚;80年一橡樹婚。
英國對婚齡的說法
1年一紙婚;5年一木婚;10年一錫婚;12年一皮革婚;20年一瓷婚;25年一銀婚;30年一象牙婚;40年一絨毛婚;45年一絲綢婚;50年一金婚;75年一鑽石婚。
俄羅斯對婚齡的說法
1年一花布婚;5年一木婚;6年一鋅婚;7年一銅婚;8年一白木婚;40年一銀婚;50年一金婚;60年一鑽石婚;67年一石婚;70年一福婚;75年一王冠婚。
日本對婚齡
2年一紙婚;5年一木婚;10年一錫婚;15年一水晶婚;20年一陶婚325年一銀婚;30年一珍珠婚;35年一珊瑚婚;40年一紅玉婚;50年一金婚;75年一金剛石婚。
另外在朝鮮,夫妻結婚60周年稱為“四婚”
中國歷史上長期流行早婚習俗。有的封建王朝為征丁稅,驅勞役,還採取一定的措施提倡或迫使人們早婚。中華民國時期的民法親屬編規定,男18歲,女16歲即可結婚。但實際生活中的結婚年齡,往往還低於該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革命根據地的婚姻法令,多以男20歲,女18歲為法定婚齡。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1950年的婚姻法規定,男20歲,女18歲始得結婚。1980年公布的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由於法定婚齡只是最低的結婚年齡,並不意味著達到法定婚齡就必須結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和提倡。
婚齡的歷史演變
中國歷史上長期流行著早婚習俗。有的封建王朝為征丁稅,驅勞役。還採取一定的措施提倡或迫使人們早婚。例如,漢惠帝時曾規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漢書·惠帝紀》),即交納原應交納稅款的5倍。關於法定婚齡,唐貞觀令規定男20歲,女15歲;開元令規定男l5歲,女13歲;宋嘉定令規定男16歲,女14歲;明洪武令和清通禮中的規定與宋相同。中華民國時期國民黨政府的民法親屬編規定,男l8歲,女16歲即可結婚。但實際生活中的結婚年齡,往往還低於該法的規定。
破除早婚習俗是中國婚姻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革命根據地的婚姻法令,如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婚姻條例,婚姻法,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某些地區性的婚姻條例,多以男20歲,女18歲為法定婚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l950年的婚姻法規定,男20歲,女18歲始得結婚。隨著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適當提高婚齡已成為社會生活的客觀要求。1981年施行的婚姻法第5條規定為:“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由於法定婚齡只是最低的結婚年齡,對具體的當事人來說,不一定是最合適的結婚年齡,更不意味著到達法定婚齡就必須結婚。l981年的婚姻法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花果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