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形監測
變形監測
徠變形監測就是利用專用的儀器和方法對變形體的變形現象進行持續觀測、對變形體變形形態進行分析和變形體變形的發展態勢進行預測等的各項工作。變形監測包括建立變形檢測網,進行水平位移、沉降、傾斜、裂縫、撓度、擺動和振動等監測。
變形監測對象和變形體可大可小,可以是整個地球,也可以是一個區域或某一工程建(構)築物,因此變形監測可分為全球性變形監測、區域性變形監測和工程變形監測。另外,對於工程變形監測而言,變形體和監視對象又可以是各種建(構)築物,也可以是機器設備及其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自然或人工對象,所以工程變形監測又分為工業與民用建築變形監測、水工建築變形監測(如大壩變形監測)、地下建築變形監測(如隧道變形監測)、橋樑變形監測、建築場地變形監測、滑坡(變形)監測等;進一步,還可以分為基坑及支護變形監測、地基基礎變形監測、上部結構變形監測、相鄰建築及設施變形監測等。
變形,包括外部變形和內部變形兩個方面:外部變形是指變形體外部形狀及其空間位置的變化,如傾斜、裂縫、垂直和水平位移等,因此變形監測又可分為垂直位移監測(常稱為沉降監測)、水平位移監測(常簡稱為位移監測)、傾斜監測、裂縫監測、撓度(建築的基礎、上部結構或構件等在彎矩作用下因撓曲引起的垂直於軸線的線位移)監測、風振監測(對受強風作用而產生的變形進行監測)、日照監測(對受陽光照射受熱不均而產生的變形進行監測)以及基坑回彈監測(對基坑開挖時由於卸除土的自重而引起坑底土隆起的現象進行監測)等;內部變形則是指變形體內部應力、溫度、水位、滲流、滲壓等的變化。通常,測量人員主要負責外部變形的監測,而內部變形的監測一般由其他相關人員進行。
與常徠規測量相比,變形監測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測量精度要求較高,一般性的也要達到毫米級,重要的、變形比較敏感的則要達到0.1mm甚至0.01mm。因此,變形監測多屬於精密測量。變形監測的意義重大、內容繁多、精度較高,與地形測量、施工測量等有諸多不同之處,而且具有相對獨立的技術體系,已發展成為測量學中一門專業性很強的分支學科。
通過變形觀測,一方面可以監視建築物的變形情況,以便一旦發現異常變形可以及時進行分析、研究、採取措施、加以處理,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和建築物的安全。
另一方面,通過對建(構)築物的變形進行分析研究,還可以檢驗設計和施工是否合理、反饋施工的質量,並為今後的修改和制訂設計方法、規範以及施工方案等提供依據,從而減少工程災害、提高抗災能力。可見,變形觀測的意義非常重大,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因此,不僅在1992年修訂《工程測量規範》時就增加了變形觀測的內容,而且在1997年還單獨制定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GJ/T8-1997《建築變形測量規程》(2007年進行了修訂,更名為JGJ 8-2007《建築變形測量規範》),並明確指出:大型或重要的建(構)築物,在工程設計時就應對變形觀測的內容和範圍做出統籌安排,施工開始時即應進行變形觀測,施工之前應制訂詳細的監測方案。
變形監測的內容,應根據建(構)築物的性質與地基情況而定,要求針對性強,全面考慮,重點突出,正確反映出建(構)築物的變化情況,以達到監視建(構)築物安全運營,了解其變形規律的目的。對於不同用途的建(構)築物,其變形觀測的重點和要求有所不同,例如對於建(構)築物的基礎,主要觀測內容是均勻沉降和不均勻沉降,從而計算出累計沉降量、平均沉降量、相對彎曲、相對傾斜、平均沉降速度,繪製出絕對沉降分布圖。如果地基屬於軟土地帶,基礎採用的是打樁基礎,則還需要確定其水平位移。對於建(構)築物本身,主要是傾斜和裂縫觀測。對於廠房內的結構(如吊車軌道、吊車梁)除上述觀測內容外,還有撓度觀測。而塔式與圓形(如煙囪、水塔、電視塔)等高大建築物,主要是傾斜觀測和瞬時變形觀測。
綜上所述,變形測量的主要內容包括沉降觀測、水平位移觀測、裂縫觀測、傾斜觀測、撓度觀測和振動觀測等。其中最基本的是建(構)築物的沉降觀測和水平位移觀測。每一種建(構)築物的觀測內容,應根據建築物的具體情況和實際要求綜合確定測量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