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產業報協會
中國產業報協會
中國產業報協會是由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中國記協領導的新聞一級協會,是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准,民政部登記註冊,具有社團法人資格的全國性協會。中國產業報協會成立於1986年,現有會員單位84家,成員涵蓋國務院下屬金融、財經、農林、工交、商貿、軍工等產業經濟各部門和行業協會主管、主辦的行業、專業報,現有新聞從業人員近萬人,報紙的期發行量900多萬份,覆蓋的讀者對象4億人以上。
中國產業報協會是由中央各部門主管的產經行業報組成的全國一級新聞業協會,是經民政部登記註冊、中國記協主管、具有社團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團,在中宣部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中國產業報協會成立於1986年,現有會員單位78家。成員涵蓋國務院下屬工業交通、金融貿易、工商稅務、文教衛生、農林水利、城鄉建設、經濟管理、旅遊能源、通信電子、國防軍工等60多個部門和行業,擁有新聞從業人員近萬人,報紙期發行總量900多萬份,覆蓋讀者對象4億人以上。
產經行業報是一個龐大的傳媒群體,是我國經濟宣傳的中堅力量,是新聞戰線一支重要的方面軍,與黨報、都市報互為補充,互相支撐,構成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時代主流傳媒平台。
近年來,中國產業報協會在中國記協領導下,在中宣部和新聞出版總署指導下,按照中宣部對中國產業報協會確定的“管理、協調、服務”職能,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自覺擔起社會責任,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擴展業務範圍,發揮自身優勢,主動創新工作,努力為會員單位服務,為產業經濟服務,成為上下聯繫的紐帶和左右溝通的橋樑,被譽為“產業行業報之家”。
會長:姚軍
名譽會長:曹恆武
常務副會長:李丹
駐會副會長:曹疆
副會長:楊明森 李慶文李佩鈺 石玉東 陸聞言 張益俊 宋輔梁 汪發楷 葉植材
秘書長:龍軍
常務副秘書長:張風雷
專職副秘書長:李敏康
綜合業務處處長:楊娜 65573955-807/809/821
會員服務處處長:侯聖華 65573935-808/810
事業發展處處長:李敏康 65573935
產業調研室主任:陳首 65573935-820
o新聞道德委員會 | 會長:姚軍(協會會長兼) 秘書長:李丹(協會常務副會長兼) |
o新聞攝影委員會(籌) | 會長:姚軍(協會會長兼) |
o經濟報道研究委員會 | 會長:楊明森(協會副會長兼) |
o通聯研究委員會 | 會長:張益俊(協會副會長兼) |
o要聞版研究委員會 | 會長:陸聞言(協會副會長兼) |
o副刊研究委員會 | 會長:劉樹國(協會常務理事兼) |
《報林雜誌》 主編:潘皓
金融時報、國際商報、消費日報、中國改革報、中國交通報、人民鐵道報、中國花卉報、人民郵電報、中國商報、中國電子報、大慶油田報、中國石油報、中國稅務報、中國氣象報、建築時報、中國紡織報、中國醫藥報、國家電網報、中國煤炭報、中國水利報、中國汽車報、中國包裝報、中國保險報、中國石化報、中國旅遊報、中國黃金報、中國化工報、中國經營報、中國民航報、中國食品報、中國冶金報、中國工業報、中國信息報、通信產業報、中國測繪報、中國航天報、中國貿易報、中國礦業報、機電商報、中國郵政報、中國建材報、中國工商報、中國船舶報、中國海洋報、中國人事報、中國建設報、中國質量報、中國遠洋報、大眾科技報、中國環境報、郵政周報、華夏酒報、市場導報、中國國門時報、中國鐵道建築報、哈密開發報、中國安全生產報、計算機世界報、中國知識產權報、中國房地產報、中國教育報刊社、中國綠色時報、中國勞動保障報、中國計算機報、中國海洋石油報、中國經濟時報、中國產經新聞報、中國三峽工程報、中國輕工報業總社、中國消費者報、中國國土資源報、中國有色金屬報、中國航天新聞記協、中國核工業報、中國醫學論壇報、全國氣象新聞攝影協會
中國產業報協會在中國記協領導下,主要任務有四項:一、傳達、貫徹中宣部、中國記協關於新聞宣傳報道的計劃、部署、要求及注意事項,保證各產業經濟行業報紙的正確導向;二、以提高辦報質量和加強新聞隊伍建設為重點,開展服務、協調、聯絡、指導和橫向交流;三、配合中央宣傳領導小組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中國記協等領導機關對產經行業報刊的治理整頓方案落實、改革發展調研和“三項教育”貫徹實施;四、為會員單位服務,開展好新聞評選、編校質量評比、優秀新聞工作者評選、新聞業務培訓、新聞業務研討、出版會刊簡報等。經民政部批准並登記註冊,協會下設:事業部以及要聞版、經濟新聞報道、副刊和通聯四個專業研究委員會。
中國產業報協會可聯絡各團體會員單位對行業內重要動向、產業或區域的重大經濟活動組織相關專題採訪團,進行專題採訪或特別報道。中國產業報協會可根據各行業的需求,聯絡、組織各成員單位和中央各家媒體為地方各級政府及企事業單位舉辦新聞發布會,展覽會,研討會,論證會等大型活動,形成媒體與行業、媒體與產業、媒體與企業之間的互動雙贏。
(一)傳達和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報紙工作和新聞宣傳的方針政策;
(二)督促推動會員單位開展“三項學習教育”活動,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產經新聞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養、職業道德水平和新聞業務能力,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產業經濟新聞隊伍;
(三)針對產業經濟行業報面臨的共同性和特殊性問題,總結交流辦報、經營、管理和改革的經驗,探討產業經濟行業報的運作規律,推進產業經濟行業報的創新發展;
(四)開展調查研究,聽取和彙集會員單位意見,通過適當方式和渠道向有關方面反映產業經濟行業報的情況和問題,提出建議,為會員單位提供支持和幫助,維護新聞工作者的正當權益;
(五)評選表彰產業經濟行業報優秀新聞作品和優秀新聞工作者。
中國產業報協會本著“合作共贏、超越發展”的原則,願成為國內中、小城市與其它發達國家中、小城市之間友好經濟協作的橋樑,並真誠為國內中、小企業與世界各國中、小企業之間的合作提供有效的幫助與服務。
協會每年開展主要工作:
1、及時、迅速地向各報刊社社長(總編)傳達中央宣傳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精神,確保中央的新聞宣傳工作方針、部署和要求迅速得到貫徹、落實。
2、審讀每個會員報社報紙和簡報,編髮《產經資訊》(每周一期、4萬字)和《產經報紙動態》簡報,(一年約35期)。
3、每年召開協會工作會議和各種座談會、研討會、交流會、培訓班,學習中央有關報刊治理整頓、改革、管理和加強隊伍建設的經驗,研討產經行業報紙為何走向市場,增強活力,壯大實力,提高競爭力的對策與措施。
4、組織各報社評選年度產經好新聞(今年已是第二十屆)和名專欄、優秀論文,組織頭條消息大賽,評選好版面、好副刊、好圖片、好漫畫,推薦參評中國新聞獎。
5、每年評選產業經濟十大新聞和十件大事。開展評選產業經濟報刊優秀新聞工作者,推薦參評全國范長江、鄒韜奮新聞獎和百佳新聞工作者。
6、編輯出版公開發行會刊《報林》和內部發行的《決策參考》。
第一條 中國產業報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國公開發行的產業經濟行業報自願結成的全國性新聞專業社會團體。凡工業交通、金融貿易、農林水利、城鄉建設、經濟管理、旅遊能源、電子通信等行業報、專業報均可自願參加。
第二條 中國產業報協會的宗旨是: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新聞工作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全黨全國工作大局服務,加強產業經濟新聞隊伍建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推動產業經濟行業報創新發展,促進我國產業經濟的繁榮。
第三條 中國產業報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依照本章程和自身特點開展工作,發揮管理、協調、服務的職能作用。
第四條 中國產業報協會接受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下簡稱“中國記協”)業務主管,接受中共中央宣傳部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工作指導,接受民政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中國產業報協會的業務範圍包括:
(一)傳達和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報紙工作和新聞宣傳的方針政策;
(二)深入開展“三項學習教育”活動,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產經新聞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養、職業道德水平和新聞業務能力,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產業經濟新聞隊伍;
(三)針對產業經濟行業報面臨的共同性和特殊性問題,總結交流辦報、經營、管理和改革的經驗,探討產業經濟行業報的運作規律,推進產業經濟行業報的創新發展;
(四)開展調查研究,聽取和彙集會員單位意見,通過適當方式和渠道向有關方面反映產業經濟行業報的情況和問題,提出建議,為會員單位提供支持和幫助;
(五)評選表彰產業經濟行業報優秀新聞作品和優秀新聞工作者。
第六條 本會工作著眼於聯繫實際,講求實效,多辦實事,採取多種形式吸引會員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第七條 中國產業報協會實行單位會員制。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單位會員,要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是經過批准和登記註冊的產業經濟行業報社。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本會發給同意入會的通知。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推舉領導同志為本會理事並參加理事會;
(五)獲得本會發布的信息、資料或有關文件;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照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
(六)確定一名理事代表,加強日常聯絡工作。
第十二條 本會理事要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和相對穩定。理事人選如有變動,及時通報。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正式通知本會。凡一年無故不交納會費者,則暫停其參加產業報協會各項活動的資格;兩年無故不交納會費者,被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果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並在內部通報。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即會員大會)。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三)聽取和審議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會終止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包括其委託的代表,下同)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本會理事會每屆四年,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時,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記協審查並經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總結上年度工作和討論本年度任務,決定有關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 常務理事會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五分之二,在理事會閉會期間領導開展日常工作,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條 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理事會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理事會;
(四)向理事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和本會顧問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本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較重大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務理事(包括其委託的代表,下同)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一般每季召開一次,必要時可以臨時或提前召開。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均包括在常務理事人數中。
第二十四條 本會設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要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新聞業務水平較高,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有一至二人為專職;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和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時,須經常務理事表決通過,報中國記協審查並經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報中國記協審查並經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議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文件;
(四)不定期召開會長辦公會,討論和安排落實開展的工作;
(五)管理和指導本會秘書處的工作;
(六)審批重要項目的財務支出。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處為本會辦事機構。秘書處由秘書長和各工作人員組成,在秘書長領導和主持下進行工作。
第三十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擬訂工作計劃和日常文件;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內設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和機構主要負責人,交會長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或提請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五)審批日常一般財務支出;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會費;
(二)有關方面的捐贈資助;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銀行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 本會經費只能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要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理事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要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每年財務收支情況向會員單位公布,並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財務檢查。
第三十七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要接受社團管理機關和中國記協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提交理事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理事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中國記協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會因社團調整或其他原因需要註銷時,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的動議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記協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中國記協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會經社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餘財產,在中國記協和社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四十七條 中國產業報協會的英文譯名:Association of China Industrial Newspapers,縮寫:acin。
第四十八條 中國產業報協會的會址設在北京市。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協會理事會。
第五十條 本章程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自社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