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照品
對照品
對照品是指用於鑒別、檢查、含量測定和校正檢定儀器性能的標準物質,採用化學方法來測定,即是一般儀器的都叫做對照品。
對照品
中藥標準對照品研究中心已能提供各類國家標準物質1243種,其中中藥化學對照品288種,對照藥材400種,兩者佔總數的一半以上。
對照品、標準品均是用於鑒別、檢查、含量測定的標準物質,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製備、標定和供應。標準品系指用於生物測定、抗生素或生化藥品中含量或效價測定的標準物質,以國際標準品進行標定;對照品除另有規定外,按乾燥進行計算后使用。對照品系指用於生物製品理化等方面測定的特定物質,由生產單位採用與製品生產工藝相同的方法製備。對照品應儘可能與製品原液配方一致,穩定性較差的,可加不含對測定有干擾物質的適宜的穩定劑。對照品由國家藥品檢定機構審查認可,其標準應不低於製品的質量標準。
指用於生物測定、抗生素或生化藥品中含量或效價測定的標準物質,一國際標準品進行標定。標準品和對照品均附有使用說明書,質量要求,有效期和裝量等。
對照品系指用於鑒別、檢查、含量測定和校正檢定儀器性能的標準物質,而標準品系指用於生物檢定、抗生素或生物藥品中含量或效價測定的標準物質,以效價單位(U)表示。文獻中常將2種概念混淆,認為對照品就是標準品,是1種物質2種提法而已,造成錯誤的原因,可能是有的藥品既有對照品,又有標準品。例如,當用微生物法測定頭孢克羅效價時,用頭孢克羅標準品,用HPLC或UV法測定時,則用對照品;非那西丁當用作熔點校準物質時,用熔點標準品,測定含量時,用對照品。即使是同一種物質的標準品和對照品,它們的規格、標定方法以及用途都可能是不同的。
對照品或標準品混用,即將對照品或標準品用於不是其標定方法的含量測定,是藥品檢驗中經常出現但未引起重視的一個問題。儘管同一批對照品不同標定方法的含量有很好的相關性,但並不完全相同,有時差別會很大。如英國Glaxo公司提供的頭孢呋肟酯對照品,HPLC標定為96.9%,供含量測定用;UV為98.9%,供溶出度測定。雖然中國藥典凡例明確規定衛生部所發對照品僅用於正文中所規定的分析方法。但由於:衛生部提供的對照品使用說明書不夠詳盡,大多無對照品質量要求及標定方法;對對照品或標準品的正確使用缺乏認識;日常科研中極難找到相應的對照品;中國藥典正文中也常存在對照品混用的問題,如常將含量測定用的標準品或對照品用於溶出度檢查,而含量測定方法與溶出度分析方法又不同,故極易引起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