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必須包含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重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樂音。動機具有獨立的表情意義,是音樂主題的代表,是主題或樂曲發展的胚芽。
所謂“副動機”,是指動機或樂節有時還可劃分為小於動機的、即不一定包括節拍中的重音(強拍)的、只佔小節一部分的曲調及節奏的組合。
我們廣義的將動機可分為以下基本類型:從弱拍開始在強拍結束(抑揚),此類往往音符越多,時值越長,動力也越強;從強拍開始從弱拍結束(揚抑),總體較少動力,較為穩定;從弱拍開始,經過強拍,結束於弱拍(抑揚抑),有波浪式動力的起伏。
1.一般由兩個以上的樂音結合成音組,通常包含一個節拍重音。
2.有時在旋律線、節奏型甚至和聲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