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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務中心副主任
-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 武漢理工大學理學院副院長
肖新平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肖新平,男,漢族,湖南省隆回縣人,1963年2月出生,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入黨,大學文化,三級高級法官。
現任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肖新平
1988.08-1988.11婁底地區行署辦秘書科秘書;
1988.11-1989.02 大庸地改市籌備組幹部;
1989.02-1989.10 婁底地區行署辦秘書科秘書;
1989.10-1993.03 婁底地區行署辦秘書科副科長;
1993.03-1995.10 婁底地區行署辦秘書科科長;
1995.10-1996.03 婁底地區行署法制辦主任;
1996.03-2001.01 婁底地區(市)行署法制辦主任(副處級);
2001.01-2009.04 婁底市政府法制辦主任(正處級)、黨組書記兼市仲裁委員會秘書長;
2009.04-2012.01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2012.01—2012.03 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2.03—2012.12 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2.12-2016.11 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7.01-至今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2年12月31日,在婁底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再次當選為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6年11月29日,婁底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肖新平辭去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2017年1月8日,長沙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選舉肖新平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