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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棟
原山東省莒南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劉國棟,男,漢族,1968年8月生,山東莒縣人,大學學歷,1999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2年7月參加工作,
曾任山東省莒南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8年3月21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審查調查。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臨沂市紀委常委會、臨沂市監委委務會研究並報中共臨沂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國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曾任臨沂市建設委員會房產管理科科員、開發辦科員、開發辦副主任科員。
2002年9月任臨沂市建設局主任科員,
2004年3月任臨沂市建設局公共事業科科長,
2008年10月任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人事科科長,
2011年4月任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工會主任、黨委委員,
2014年1月任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
2016年12月任莒南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8年3月21日據臨沂市紀委監察局網站通報,莒南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劉國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審查調查。
經查,劉國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瞞報房產;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侵佔非本人經管的財物,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借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劉國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臨沂市紀委常委會、臨沂市監委委務會研究並報中共臨沂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國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