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職能是:依法確認各類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監督管理或參與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依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保護公平競爭,查處經濟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經營,保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新組建的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省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省商務廳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職責整合。不再保留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職能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劃;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 策、法規、規章和發展規劃、計劃。
2、負責全省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
3、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個體工商戶及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經營行為和競爭秩序,查處旅遊市場違法案件;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虛假宣傳行為和其他廣告違法行為。
4、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維權和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網路體系建設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根據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6、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動產抵押登記管理,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7、負責全省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的專用權和馳名商標,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加強著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
8、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實施市場監測、預警,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9、負責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計劃財務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10、負責對所屬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11、承辦省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副書記、局長:張東斌
主持省工商局全面工作。
省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澄寰
協助局長分管組織人事處、老幹部工作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調處理中心、廣告監督管理處、廣告監測中心、網路交易監管處、系統(機關)工會、省消費者委員會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青
協助局長分管機關黨委、機關團委、安全保衛與信訪處、政策法規處、市場規範管理處、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處(省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工商經濟檢查執法局、信息中心、12345管理中心。履行紀檢組長工作職責,負責工商全系統的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副局長:王磊
省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春梅
協助局長分管企業註冊局、企業監督管理處、商標局、個體私營企業協會。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機關工會、信訪處)。制定並組織實施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文件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和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財務管理職責按有關規定執行。
2、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團委、老幹部工作處)。負責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老幹部服務、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團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效能建設的監督檢查和基礎規範化建設工作。
3、計劃財務處(信息統計辦公室)。制定本系統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財務經費、基本建設經費的預算和管理;負責工商收費項目的申報,管理行政性收費票據;指導和監督直屬局財務管理工作;管理本系統國有資產;開展本系統內部審計和信息統計工作。
4、政策法規處。擬定地方性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法規規章草案;開展綜合性政策問題的調研;監督檢查本系統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文件的法核工作;指導、承辦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本系統普法教育工作。
5、公平交易與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海南省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協調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打擊傳銷活動;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實施商品質量監測,查處假冒偽劣商品行為;開展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消費維權宣傳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工作;指導各市縣工商局的消費維權工作;指導省消費者協會相關工作。
6、市場規範管理處。制定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承擔動產抵押物登記以及對經紀人、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市場專項治理工作。
7、食品流通監管處(食品檢測中心)。擬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檢測及相關市場准入制度;承擔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和查處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案件等工作。
8、內資企業監管處。貫徹執行內資企業登記註冊的法律法規,對內資企業發展與管理情況進行調研,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和服務措施;指導和監督檢查全省內資企業的登記註冊、年檢工作;處理內資企業的投訴。
9、外資企業監管處。貫徹執行外資企業登記註冊的法律法規,對外資企業發展與管理情況進行調研,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和服務措施;指導和監督檢查全省外資企業的登記註冊、年檢工作;處理外資企業的投訴。
10、個體私營經濟監管處。貫徹執行個體私營經濟登記註冊的法律法規,對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進行調研,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和服務措施;指導和監督檢查全省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年檢工作;指導個體私營協會工作;處理有關投訴;組織指導全省查處取締黑網吧工作。
11、商標廣告監管處(廣告監測中心)。制定商標、廣告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全省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馳名商標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負責本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中國馳名商標初審和推薦工作,查處商標侵權和非法印製商標的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對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實施監測和監督管理,查處虛假宣傳和其他廣告違法行為;負責《廣告經營許可證》的登記、變更、註銷和年檢工作。
12、行政審批辦公室。制定工商行政許可審批的規章制度和辦事流程;負責辦理內資企業、外資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登記註冊、核定註冊企業名稱,審定、準確、頒發營業證照,並進行年檢;指導市縣工商行政許可審批工作;指導對企業註冊登記的檔案管理。

下屬單位


海南省工商經濟檢查總隊 負責人:郭鵬舉
工作任務和職責範圍
(一)依法查處省內製售假冒偽劣商品、不正當競爭、行業壟斷、商標侵權、虛假廣告宣傳、侵害消費者權益、非法傳銷等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
(二)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海南省消費者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人:鄭順德
工作任務和職責範圍
(一)依法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
(二)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消費知識。
(三)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四)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提出建議。
(五)揭露、批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消費者提起訴訟。
(六)指導、協調全省消費者組織的工作。
(七)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 負責人:吳坤平
工作任務和職責範圍
(一)承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管理、運行、維護工作,提供專用軟體開發、系統集成、應用培訓等信息技術服務。
(二)負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企業的登記文書檔案和其他介質資料和整理歸檔及保存管理,對外提供查詢服務。
(三)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培訓中心 負責人:潘清海
工作任務及職責範圍
(一)承擔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組織的實施工作,在系統內開展業務知識技能培訓。
(二)開展企業人員知法守法教育,規範企業商業道德。
(三)承擔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後勤管理工作。
(四)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海南省工商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指揮中心 負責人:吳月媚
工作任務和職責範圍
(一)負責為社會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消費維權、商品識別、辦事指南等綜合信息諮詢服務;
(二)受理群眾的消費投訴,指導協調各有關市縣工商局調解處理;
(三)受理群眾對市場違法經營行為的舉報,維護市場秩序,優化投資環境;
(四)為投資者提供工商註冊登記等信息服務;
(五)彙集消費維權、市場監管、企業註冊投資動向等信息資源,為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信息服務;
(六)發布消費提示,引導百姓科學健康消費;
(七)承辦上級部門交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