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文化局

荊州市文化局

根據《中共荊州市委、荊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荊州市市級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施意見〉的通知》(荊發200122號)精神,設置荊州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新聞出版事業和版權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實行"一套班子、三塊牌子"(文化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的管理體制。

職能調整


(一)划入的職能
全市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出版和複製的管理統一文化局負責。
(二)劃出的職能
將管理全市桌球、棋牌等經營項目的職能交市體育局。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工巧匠調整,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主要不得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版權、文物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貫徹執行北省有關文化、新聞出版、文物等工作的條例、規章。
(二)研究制訂全市文化、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戰略,編製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
(三)指導全市文化、新聞出版、版權管理體制改革。
(四)研究擬定全市文化、新聞出版事業的經濟政策,規劃、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五)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世界,研究、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六)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七)管理全市化公共圖書館事業。
(八)管理市文物事業管理局。
(九)歸口管理全文化市場,制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市場管理制度,管理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工作和音像製品市場,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十)管理全市藝術教育,負責全市文化系統及從事文化藝術工作人員的業務教育和培訓。
(十一)組織審讀各類出版物,查處違禁出版物。
(十二)管理全市書刊、電子出版物市場。
(十三)管理全市著作權工作(含計算機軟體著作權)。
(十四)組織協調全市"掃黃打非"工作。
(十五)管理全市文化、新聞出版、版權工作的對處交流與合作聯絡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局內設9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研究擬定市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制定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秘、信息、信訪、調研、機要、辦公自動化、安全保衛和法制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提案、議案處理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管理局機關行政後勤事務;負責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人事科

研究制訂全市文化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調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職稱評審,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制訂文化系統人才培養計劃,負責幹部職工的培訓工作;負責文化系統黨務、組織、幹部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對外文化交流、出國出境人員的政審工作。

計劃財務科

制定局機關和市直文化系統的財務年度計劃;協助局領導統籌安排國家和地方財政撥款,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管理、指導、監督市直文化單位的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參與規劃、指導省、市重文化設施建設;負責文化系統財務培訓和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人員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工作。

藝術科

負責編製全市文藝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文藝創作和藝術生產,負責組織全市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協調局直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負責全市藝術教育發展規劃並負責實施。

社會文化科

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研究制定群眾文化、少兒文化、公共圖書館等社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推進公共圖書館之間的協作和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局直屬社會文化單位和業務建設。

市場管理科

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全市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和消費領域的文化精神產品和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管理全市書報刊市場;擬定全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制訂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管理全市音像製品市場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查處全市文化市場非法經營活動和違規行為;指導全市文化場稽查工作。

新聞出版科

管理全市電子出版物市場,監督管理全市印刷業,負責全市報紙、期刊、內部圖書的審核、換髮證,審核、發放書報刊經營(零售)許可證;組織審讀務類出版物(含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特和計算機軟體等),查處違禁、非法出版物和違規經營活動,負責全市"掃黃的非"辦公室日常工作;審核報批音像、電子出版製作、發行單位。

八版權科

負責全市著作權日常管理工作(含計算機軟體、音像產品的著作權管理);負責全市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查處和著作權糾紛案件的調查、調解工作,協助國家、省版權局處理著作權涉外侵權案和涉外著作權事宜;審核報批著作權集體管理、代理、合同仲裁等機構成,負責管理本市涉外著權貿易活動。

文化產業科

研究制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下擬定文化產業經濟政策;宏觀管理全市文化產業工作,指導、協調、促進全市文化設施建設,協調文化產業的建設和發展,規劃、管理、指導省、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協調文化產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產業經營,負責文化產業經營統計工作。局紀檢(監察)機構按《市編委、市紀委、市監察局關於市直機關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配備的意見》(荊編〔2001〕39號)設置,工會機構按《市編委、市總工作關於市直產業(局、協會)工會組織和人員編製配備的意見》(荊編〔2001〕40號)設置。

人員編製


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機關行政編製為2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工會主席1名;科級領導職數12名(正科9名副科3名)。
另核定機關工勤人員編製3名。
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和人員編製按《市編委關於機構改革中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配備的意見》(荊編〔2001〕35號)另行核定。

地理位置


地址:荊堤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