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初始登記

房屋申請人取得所有權的登記

房屋初始登記是指新建房屋申請人,或原有但未進行過登記的房屋申請人原始取得所有權而進行的登記。

術語解釋


這項制度通常是為期房買賣或者其他不動產期權交易設立的,因此不是對現實不動產的登記,而是對將來不動產物權變動請求權的登記。預告登記制度旨在保全對不動產物權變動之債權請求權,雖有對抗第三人效力,但性質上仍然是債權;其作用在於對未來物權變動效果的預設定,使債權經公示后發生排他效力,阻擊后登記物權的變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