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
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
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成立於1982年11月16日,簡稱“亞奧理事會”。其前身為1949年2月13日在新德里成立的亞洲運動會聯合會。
總部設在科威特。它是全面管理亞洲奧林匹克運動的唯一組織,是代表亞洲與國際奧委會和其它洲級體育組織聯繫的全權代表。負責協調亞洲國家和地區之間的體育活動,在亞洲宣傳奧林匹克理想,保證四年一屆的亞運會順利舉行。
亞奧理事會
亞奧理事會第一代會徽是採用亞奧理事會會徽至2006年亞洲運動會。此會徽的設計的中間的太陽代表亞洲運動的發展及推廣。上面是國際奧委會的會徽,而在下面寫上“Ever Onward”;而在會徽下面則寫上“Olympic Council of Asia”的字樣。
第二代的會徽2006年12月2日在多哈亞運會舉行期間公布。新會徽畫面中央是一輪太陽,太陽上面盤繞一條龍,下面環繞一隻鷹。代表亞洲的團結之意,並強調了東方巨龍中國以及鷹所代表的阿拉伯國家在亞洲體育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而在會徽的下面有國際奧委會的會徽及“Olympic Council of Asia”的字樣。新的會徽即日開始使用,但在首個運動會使用的運動會將會是2007年亞洲室內運動會。12月底,在亞奧理事會的官方網頁上已經逐步更換新的會徽。
亞奧理事會第一代會徽 |
出席1981年11月26日和1982年11月16日亞洲運動會聯合會代表大會的34個國家奧委會為創始會員,也是亞奧理事會當然會員。亞洲的其它國家或地區奧委會可向亞奧理事會申請入會。經過亞奧理事會代表大會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可成亞奧理事會正式會員。目前,亞奧理事會有會員45個。中國於1973年9月18日加入亞奧理事會的前身“亞洲運動會聯合會”。
阿富汗(AFG、Afghanistan)
巴林(BRN、 Bahrain)
孟加拉國(BAN、 Bangladesh)
不丹(BHU、Bhutan)
汶萊(BRU、Brunei Darussalam)
柬埔寨(CAM、Cambodia)
中國(CH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朝鮮(PRK、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
中國香港(HKG,Hong Kong,China)
印度(IND、India)
印度尼西亞(INA、Indonesia)
伊拉克(IRQ 、Iraq)
伊朗(IRI、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日本(JPN、Japan)
約旦(JOR、Jordan)
哈薩克(KAZ、Kazakhstan)
韓國(KOR、 Republic of Korea)
科威特(科威特運動員)(KUW、Kuwait(IOC、Kuwait Athletes))
吉爾吉斯斯坦(KGZ、Kyrgyzstan)
寮國(LAO、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黎巴嫩(LIB、LBN、Lebanon)
中國澳門(MAC,Macau,China)
馬來西亞(MAS、Malaysia)
馬爾地夫(MDV、Maldives)
蒙古國(MGL、Mongolia)
緬甸(MYA、Myanmar)
尼泊爾(NEP、Nepal)
阿曼(OMA、Oman)
巴基斯坦(PAK、Pakistan)
巴勒斯坦(PLE、Palestine)
菲律賓(PHI、Philippines)
卡達(QAT、Qatar)
沙烏地阿拉伯(KSA、Saudi Arabia)
新加坡(SIN、SGP、Singapore)
斯里蘭卡(SRI、Sri Lanka)
敘利亞(SYR、Syrian Arab Republic)
中國台北(TPE、Chinese Taipei)
塔吉克(TJK、Tajikistan)
泰國(THA、Thailand )
東帝汶(TLS、Timor-Leste)
土庫曼(TKM、Turkmenistan)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United Arab Emirates)
烏茲別克(UZB、Uzbekistan)
越南(VIE、Vietnam)
葉門(YEM、Yemen)
現任主席是艾哈邁德·法赫德·薩巴赫親王(科威特人),1991年就任。
有10位副主席,其中有於再清(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中國奧委會副主席),2003年就任。
在科威特(Kuwait)。
《亞洲地平線》( Asian Horizon)
亞奧理事會組織機構形式是:亞奧理事會代表大會,執行局和主席。
為了便於管理,亞洲分成東亞、東南亞、南亞、中亞和西亞五個區。
每個國家或地區奧委會可派三名代表出席亞奧理事會代表大會,但只有一人有表決權。亞洲的國際奧委會委員應邀出席代表大會,無表決權。
代表大會從其會員中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八人,任期四年。其中五名副主席分別代表五個區,第六、七、八名副主席分別由2006年亞運會的舉辦國(卡達)、2007年冬季亞運會舉辦國(中國)和第一屆亞洲室內項目運動會的舉辦國(泰國)提名擔任。他們的任期到有關的運動會結束為止。主席提名秘書長和司庫各一人,報請代表大會批准,任期四年。亞奧理事會下設;章程委員會、財務委員會、體育委員會、資料和信息委員會、體育醫學委員會、新聞委員會、運動員委員會和婦女與體育委員會。
代表大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它是亞奧理事會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對亞奧理事會章程的制訂、修改和解釋;批准入會申請或中止某個奧委會的會籍;討論和批准亞奧理事會每個年度的財政預算和核算報告;選舉亞運會舉辦城市;全會的決定是最終的。
亞奧理事會執行局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司庫和每個小組委員會的主席共23人組成。負責處理亞奧理事會的日常事務。執行局視需要而召開會議,處理理事會的工作。執行局對重大問題所作出的決議須提交代表大會批准。
主席對理事會一切活動負有直接責任,是理事會的正式發言人,是代表理事會的法人。他負責主持執行局會議和代表大會;代表理事會出席國際體育會議;為執行局或代表大會準備有關財務、行政或其他報告;在預算的數額之內,批准經費開支;代表亞奧理事會協調與亞洲各單項體育聯合會之間的工作。
第22屆亞奧理事會代表大會於2003年1月23、24日在科威特舉行。艾哈邁德第四次當選為亞奧理事會主席,中國香港奧委會主席霍震霆再次當選為理事會東亞地區副主席。因2007年亞洲冬季運動會在中國長春市舉辦,中國奧委會副主席於再清當選為理事會副主席。
第23屆亞奧理事會代表大會於2004年7月1日在卡達的多哈舉行。中國廣州市獲得了2010年第16屆亞運會的舉辦權(註:申請舉辦2010年亞運會的城市曾有吉隆坡、安曼和漢城。但在2004年上半年,這三個國家或城市均退出了申辦,廣州成了唯一的候選城市)。
基金組織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各成員國認繳的份額。各成員國的份額由該組織根據各國的國民收入、黃金和外匯儲備、進出口貿易額以及出口的波動性等經濟指標確定。交納份額時,25%為可兌換貨幣或特別提款權,75%為本國貨幣。成員國份額越大,其享有的表決權越大。成員的主要權利是按照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此外,成員國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本國的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基金組織的監督。
亞奧理事會的主要活動是舉辦亞洲運動會其前身是“亞洲運動會聯合會”,成立於1949年2月13日。
第一屆亞運會於1951年在印度舉行,往後每四年舉辦一屆。到2018年,已舉行18屆。
第19屆亞洲運動會將於2022年9月10日至25日在杭州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