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編輯
新聞或出版單位的負責人
總編輯是新聞或出版單位的負責人,國家新聞或出版單位為司局級行政職務。負責研究、制定和實施工作方針,組織領導編輯部日常業務工作。不設置社長的新聞、出版單位,總編輯除管理編輯業務外,還要管理行政工作;設置社長的單位,總編輯專門管理編輯業務。總編輯是媒體事業之中,負責編輯、採訪業務部門的主管。在較小型的媒體之中,總編輯常須自行參與編採業務;然而在較大的媒體事業,總編輯往往只是編採部的專業經理人,負責的工作在大致規劃編採走向,而不直接參與編務。
總編輯作為“編輯工作的決策人,出版社的主要負責人”,他們所履行的是“各項編輯工作的指揮者,出版方向的把握者與選題的總策劃,書稿審讀加工的終審者,編輯責任制度的負責人”職責。新形勢下的總編輯,應定位於出版社技術上的總負責人,出版社法人經營上的得力助手,通過掌控出版方向,進行選題總體設計,使出版社的發展戰略落到實處。對總編輯工作作一概括就是:把握出版方向,負責圖書質量,營造發展環境,參與出版經營管理,帶好編輯隊伍。
總編輯在媒體的垂直組織架構下,通常掌管「編輯」與「採訪」兩個大部分,而平行還 與業務、發行、廣告等部門合作。在大型的媒體中,總編輯之外還有「總主筆」一職,負責主管報社的言論系統,例如社論、評論、讀者投書等,但在小的媒體中,通常由總編輯擔任兩種職務。
總編輯
總編輯主要的工作在於主持編務會議,決定該媒體的新聞走向,並協調版面配置、採訪人力調動等等。一般而言,總編輯底下還有主管版面的編輯主任及主管採訪的採訪主任。在沒有編輯主任的媒體中,總編輯還需要決定版面配置;在沒有採訪主任的單位,總編輯則同時需要決定記者的採訪資源分配,指揮記者或各採訪單位。
此外,總編輯通常還擔任分、核稿的工作。許多電視台最近也開始引進「總編輯」的頭銜。
總編輯雖然是所有編輯之長,但在大部分的媒體中,總編輯都不是由職業編輯晉陞,而是從採訪部門拔擢。資深的採訪人員通常會先擔任採訪部門中、高階主管,之後再轉任副總編輯等職務,最後升任總編輯。在台灣,綜合報紙的總編輯多為政治或經濟記者出身。
總編輯
理論上,總編輯與其他編輯、記者一樣,都是媒體負責人的「客卿」,只對自己的新聞專業判斷負責。但由於媒體競爭激烈,通常總編輯也需要向市場妥協,例如安排「公關稿」或是隨著政治環境的變動而改變報社立場,或在外力的脅迫下,改變、增加、撤銷記者的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