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或無定律

全或無定律

全或無定律,亦稱“全或無關係定理”,由鮑迪斯(Bowditoh )於1871年研究心肌時首先發現,是神經傳導的一項基本特性。即當刺激達到神經元的反應閾限時,它便以最大的脈衝振幅加以反應;但刺激強度如達不到某種閾限時,神經元便不發生反應。後來其他學者發現它對軸突也同樣適用。然而它僅適用於被傳送的反應,對神經的靜止局部反應則不成立。再者它僅限於軸突神經元的主要傳導部分。

涵義


全或無定律是動作電位的特點之一。最初是在心肌收縮中發現的,用以表示刺激強度與收縮大小之間的關係。心肌的興奮是有條件的,引起心肌反應的刺激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在刺激強度未達興奮閾限之前,心肌不出現反應;而對超過閾限的刺激,就可產生最大的反應,即使再增大刺激強度,也是如此。在心肌發生反應之後的一定時間內,對任何刺激都不再發生反應,故興奮是有階段性的。這一現象稱之為全或無定律。

特性


其中“全”,就是心肌對刺激一旦發生反應,便呈現最大的全反應;“無”,就是對閾限下的刺激不發生反應及反應后的一定時間內亦不再發生反應。
也就是說,單根神經纖維在生理狀態下,在一定刺激閾限之上,就產生神經衝動,但其神經衝動的大小不取決於刺激強度。在傳導過程中,衝動的動作電位幅度不隨刺激強度的增大而增大,始終保持固有的大小和波形。超過閾限的刺激並不能使動作電位加大,其大小取決於細胞膜內外鈉離子鉀離子的濃度和膜的其他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