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費
取費
土建定額大部分是以直接工程費用為基數進行計取的,而安裝工程中多數以人工費為基數進行計取。例如:如果某工程土建定額直接費為100元,乘以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假設1%係數)、企業管理費(1.5%)、規費(0.5%)、利潤(2%)等,即得到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企業管理費、規費、利潤分別為1元、1.5元、0.5元、2元。此過程即為取費。
當然各項費用係數必須按照各省不同的規定,工程過程中以實際計取即可。因為各省的取費係數不太一致。
建築、安裝、市政、裝飾裝修工程費用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四部分組成。
一、直接費
由直接工程費和措施費組成。
(一)直接工程費:
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項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
1.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
⑴基本工資:是指發放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⑵工資性補貼:是指按規定標準發放的物價補貼,煤、燃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流動施工津貼等。
⑶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作業天數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調動工作、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的停工工資,女工哺乳時間的工資,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工資及產、婚、喪假期的工資。
⑷職工福利費:是指按規定標準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⑸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是指按規定標準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費及修理費,徒工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用等。
2.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內容包括:
⑴材料原價;⑵材料供銷綜合費:⑶材料包裝費;⑷材料運輸費;(5)材料采保費。
3.施工機械使用費:是指施工機械作業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以及機械安拆費和場外運費。
施工機械台班單價應由下列七項費用組成:
(1)折舊費;(2)大修理費;(3)經常修理費;(4)安拆費及場外運費;(5)人工費;(6)燃料動力費;(7)其他費用。
(二)措施費:
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由通用項目措施費和專業項目措施費組成。列入本定額的通用措施費項目見下表。
通用措施項目一覽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1 | 安全文明施工 |
2 | 臨時設施 |
3 | 夜間施工 |
4 | 材料及產品質量檢測 |
5 | 冬雨季施工 |
6 | 已完、未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
7 | 地上地下設施、建築物的臨時保護設施 |
二、間接費
由規費、企業管理費組成。
(一)規費:
是指省級以上政府和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和計提的費用(簡稱規費)。內容包括:
1.社會保障費
⑴養老保險費:是指企業按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⑵醫療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⑶失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⑷生育保險: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
⑸工傷保險: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2.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建築安裝施工人員支付的意外傷害保險費。
4.工程排污費:是指施工現場按規定繳納的工程排污費。
5.工程定額測定費:是指按規定支付工程造價(定額)管理部門的定額測定費。
6.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河道工程的修建維護和管理費用。
7.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費用。
(二)企業管理費:
是指建築安裝企業組織施工生產和經營管理所需費用。
內容包括:
1.管理人員工資:是指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等。
2.辦公費:是指企業管理辦公用的文具、紙張、賬表、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燒水和集體取暖(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用煤等費用。
3.差旅交通費:是指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的差旅費、住勤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職工離退休、退職一次性路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以及管理部門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養路費及牌照費。
4.固定資產使用費:是指管理和試驗部門及附屬生產單位使用的屬於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大修、維修或租賃費。
5.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屬於固定資產的生產工具、器具、傢具、
交通工具和檢驗、試驗、測繪、消防用具等的購置、維修和攤銷費。
6.勞動保險費:是指由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六個月以上的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經費。
7.工會經費:是指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工會經費。
8.財產保險費:是指施工管理用財產、車輛保險。
9.財務費: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10.稅金:是指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1.其他:包括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廣告費、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審計費、諮詢費、服務費等。
三、利潤
是指施工企業完成所承包工程獲得的盈利。
四、稅金
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
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表
建築安裝工程費:
一、直接費:
(一)、直接工程費:
1.人工費
2.材料費
3.施工機械使用費
(二)、措施費:
1.不可競爭措施費─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
2.可競爭措施費─詳見各專業消耗量定額
二、間接費:
(一)、規費:
1.養老保險費
2.醫療保險費
3.失業保險費
4.生育保險
5.工傷保險
6.住房公積金
7.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8.工程排污費
9.工程定額測定費
10.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11.職工教育經費
(二)、企業管理費:
1.管理人員工資
2.辦公費
3.差旅交通費
4.固定資產使用費
5.工具用具使用費
6.勞動保險費
7.工會經費
8.財產保險費
9.財務費
10.稅金
11.其他
三、利潤
四、稅金:
(一)、營業稅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三)、教育費附加
一、建築工程費用標準
(一)費用標準適用範圍
1.一般建築工程費用標準:適用於工業與民用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廠區道路等建築工程。
2.建築工程土石方、建築物超高、垂直運輸、特大型機械場外運輸及一次安拆費用標準: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的土石方(含廠區道路土方)、建築物超高、垂直運輸、特大型機械場外運輸及一次安拆等工程項目。
3.樁基礎工程費用標準: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中現場灌注樁和預製樁的工程項目。
(二)建築工程費用標準(包工包料)
1.一般建築工程費用標準。
2.建築工程土石方、建築物超高、垂直運輸、特大型機械場外運輸及一次安拆費用標準。
(三)建築工程類別劃分及說明
1.一般建築工程類別劃分。
2.樁基礎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1)現場混凝土灌注樁為樁基礎一類工程。
(2)預製混凝土樁為樁基礎二類工程。
3.接層工程的工程類別劃分:在計算檐口高度和層數時,連同原建築物一併計算。
4.斜通廊以最高檐口高度,按單層廠房標準劃分。
(四)工程類別使用說明
1.以單位工程為類別劃分單位,在同一類別工程中有幾個特徵時,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為該類工程。
2.一個單位工程有幾種工程類型組成時,符合其中較高工程類別指標部分的面積若不低於工程總面積的50%,該工程可全部按該指標確定工程類別;若低於50%,但該部分面積又大於1500㎡,則可按其不同工程類別分別計算。
3.高度系指從設計室外地面標高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有女兒牆的算至女兒牆頂面標高)。
4.跨度系指結構設計定位軸線的距離,多跨建築物按主跨的跨度劃分工程類別。
5.面積系指按《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GB/T50353-2005)計算的建築面積。
6.面積小於標準層30%的頂層及建築物內的設備管道夾層,不計算層數。
7.超出屋面封閉的樓梯出口間、電梯間、水箱間、塔樓、瞭望台,小於標準層30%的,不計算高度、層數。
8.面積大於標準層50%且層高在2.2m及以上的地下室,計算層數。面積小於標準層50%或層高不足2.2m的地下室,不計算層數。
9.公共建築指為滿足人們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和進行社會活動而設置的非生產性建築物,如綜合樓、辦公樓、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醫院、商店、車站、影劇院、禮堂、體育館、紀念館、獨立車庫等以及相類似的工程,除此以外均為其他民用建築。
10.對有聲、光、超凈、恆溫、無菌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面積超過總建築面積的50%時,建築工程類別可按對應標準提高一類核定。
二、安裝工程費用標準
(一)費用標準適用範圍
安裝工程費用標準適用於工業與民用新建、擴建的安裝工程。包括:機械設備安裝、電氣設備安裝、工藝管道、給排水、採暖、燃氣、通風空調、自動化控制裝置及儀錶、工藝金屬結構、爐窯砌築、熱力設備安裝、化學工業設備安裝、非標設備製作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刷油、絕熱、防腐蝕工程。
(二)安裝工程費用標準(包工包料)。
(三)安裝工程類別劃分
1.一類工程:
(1)台重35t及其以上的各類機械設備(不分整體或解體)以及自動、半自動或程式控制機床,引進設備。
(2)自動、半自動電梯,輸送設備以及起重質量50t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及相應的軌道安裝。
(3)凈化、超凈、恆溫和集中空調設備及其空調系統。
(4)自動化控制裝置和儀錶安裝工程。
(5)砌體總實物量在50m3及以上的爐窖、塔、設備砌築工程和耐熱、耐酸鹼砌體襯裡。
(6)熱力設備(蒸發量10t/h以上的鍋爐)及其附屬設備。
(7)1000kV?A以上的變配電設備。
(8)化工製藥和煉油裝置。
(9)各種壓力容器的製作和安裝。
(11)焊口有探傷要求的廠區(室外)工藝管道、熱力管網、煤氣管網、供水(含循環水)管網及廠區(室外)電纜敷設工程。
(12)附屬於本類型工程各種設備的配管、電氣安裝和調試及刷油、絕熱、防腐蝕等工程。
(13)一類建築工程的附屬設備、照明、採暖、通風、給排水及消防等工程。
2.二類工程:
(1)台重35t以下的各類機械設備(不分整體或解體)。
(2)小型雜物電梯,起重質量50t以下的起重設備及相應的軌道安裝。
(3)蒸發量10t/h及其以下的低壓鍋爐安裝。
(4)1000kV?A及其以下的變配電設備。
(5)工藝金屬結構,一般容器的製作和安裝。
(6)焊口無探傷要求的廠區(室外)工藝管道、熱力管網、供水(含循環水)管網。
(7)共用天線安裝和調試。
(8)低壓空氣壓縮機,乙炔發生設備,各類泵,供熱(換熱)裝置以及製冷量231.6kW?h及其以下的製冷設備。
(9)附屬於本類型工程各種設備的配管、電氣安裝和調試及刷油、絕熱、防腐蝕等工程。
(10)砌體總實物量在20m3及以上的爐窖、塔、設備砌築工程和耐熱、耐酸鹼砌體襯裡。
(11)二類建築工程的附屬設備、照明、採暖、通風、給排水等工程。
3.三類工程:
(1)除一、二類工程以外均為三類工程。
(2)三類建築工程的附屬設備、照明、採暖、通風、給排水等工程。
說明:上述單位工程中同時安裝兩台或兩台以上不同類型的熱力設備、製冷設備、變配電設備以及空氣壓縮機等,均按其中較高類型費用標準計算。
三、市政工程費用標準
(一)費用標準適用範圍
1.市政工程土石方、大型機械一次安拆及場外運輸費用標準:適用於市政工程各專業的所有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挖樁孔、箱涵挖土、開路槽、挖工作坑;不包括隧道工程土石方)、拆除項目、大型機械一次安拆及場外運輸項目。
2.一般市政工程費用標準:適用於橋樑、涵洞、過街人行地道、隧道(含其土石方工程)、燃氣、集中供熱工程、市政給水、排水以及上述工程相關的通用項目。
3.道路工程費用標準:適用於適用於城市市政道路及其相關的通用項目。
4.路燈工程費用標準:適用於路燈工程及其相關的通用項目。
(二)市政工程費用標準(包工包料)
1、市政工程土石方、大型機械—次安拆及場外運輸費用標準。
2.一般市政工程費用標準。
3.道路工程費用標準。
4.路燈工程費用標準。
四、裝飾裝修工程費用標準
(一)費用標準適用範圍
本費率與《全國統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配套使用。
(二)裝飾裝修工程費用標準。
五、包工不包料工程費用標準。
第一節、建築工程費用計算方法
一、直接工程費
與費用定額配套辦法的各類定額及有關規定計算
二、措施項目費計算:
1、安全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雨季施工增加費、已完未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
按“通用措施項目費費率表”計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計算還應遵守相關規定。
2、夜間施工費:
按“夜間施工增加費”表計算。
3.材料及產品檢測費
由於各地對材料及產品檢測的品種和範圍不同,所發生的檢測費用差別較大,該項費用應由施工單位在投標競價中,根據工程所在地的實際情況,參照標準計算。
4、冬雨季施工增加費
雨季按“通用措施項目費率表”中的費率計算,冬季施工增加費按下列規定計算:
(1)需要增加,由施工單位編製冬季施工措施和冬季施工方案,聯通增加費用一併報建設、監理單位批准后實施。
(2)人工、機械降效費用按冬季施工工程人工費、機械費之和的15%計取。
(3)對於冬季停止施工的工程,施工單位可以按實際停工天數計算看護費用。費用計算標準為單向工程每天120元;由一個總包單位承包的建設項目每天180元。專業分包工程不計取看護費。看護費包括看護人員工資及其取暖、用水、用電費用。
5、已完未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
按“通用措施項目費率表”中的費率計算
6、地上地下設施,建築物的臨時保護措施費
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和擬建工程的實際情況以“項”為單位計算。沒有需要保護的,不計算此項費用。
三、間接費計算
(一)規費
1、工程排污費
2、社會保障費、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水利建設基金按規費費率表中規定的費率計算。
(二)企業管理費
四、利潤
五、稅金
第二節、費用計算程序
一、適用於工料單價計價法的取費程序
序號 | 費用項目 | 計算方法 |
1 | 直接費(含措施項目費) | 按預算定額和費用定額計算 |
2 | 直接費中的人工費+機械費 | 按預算定額和費用定額計算 |
3 | 企業管理費用、利潤 | 2*費率 |
4 | 價差調整、總承包服務費 | 按合同預定或相關規定 |
5 | 規費 | (1+3+4)*費率 |
6 | 稅金 | (1+3+4+5)*費率 |
7 | 工程造價 | 1+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