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碩士

保險碩士

保徠險碩士,是專修於保險行業的碩士人才。

學位簡介


一、為適應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對保險專門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保險人才培養體系,創新保險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保險人才培養質量,特設置保險碩士專業學位。二、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Insurance”,簡稱MI。三、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是:面向各類保險公司、保險監管機構、災害預防和控制機構、社會保障組織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掌握經濟學基礎知識,具有從事風險評估與管理、保險產品設計、保險精算、保險財務管理和保險運營管理能力的高層次、應用型、複合型保險專門人才。四、保險碩士的課程設置要充分反映保險實踐領域對專門人才的知識與素質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創造性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教學方法要重視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模擬訓練等方法。五、保險碩士的培養過程須突出保險實踐導向,加強實踐教學,實踐教學時間不少於半年。六、保險碩士專任教師須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重視吸收來自保險實踐領域的專業人員承擔專業課程教學,構建“雙師型徠”的師資結構。七、學位論文須密切結合保險實際,體現學生運用保險及相關學科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保險實際問題的能力。論文類型可採用保險項目設計與評估、實務研究、政策研究等形式。學位論文答辯形式可多種多樣,答辯成員中須有保險實踐領域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八、修滿規定學分、完成保險專業實習並通過論文答辯者,授予保險碩士專業學位。九、積極推進保險碩士專業學位與保險類職業資格考試的有效銜接。十、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由經國家批准的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授予。十一、保險碩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

院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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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北京市東南大學江蘇省
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市南京財經大學江蘇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市江西財經大學江西省
北京工商大學北京市遼寧大學遼寧省
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市東北財經大學遼寧省
中央財經大學北京市山東大學山東省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市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省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市青島大學山東省
廈門大學福建省山東財經大學山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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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理工大學廣東省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市
廣東財經大學廣東省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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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經貿大學河北省南開大學天津市
鄭州大學河南省天津大學天津市
河南大學河南省天津財經大學天津市
武漢大學湖北省新疆財經學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北省雲南財經大學雲南省
湖南大學湖南省浙江工商大學浙江省
中南大學湖南省浙江財經學院浙江省
吉林大學吉林省西南大學重慶市
蘭州商學院甘肅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