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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專項計劃

高校針對農村學生的一種自主招生

高校專項計劃,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大學而出台的一項優惠政策。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招生高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

高校專項計劃隸屬於高考農村專項計劃之一。

報考流程


4月25日前: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考生完成報名申請
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6月7日-8日: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高考後-出分前:部分試點高校組織考核
高考出分前:高校確定並公示資格名單
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流程
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流程
高考出分后:考生單獨填報志願,高校完成錄取並公示

定義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稱“高校專項計劃”)
什麼是高校專項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不少於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中央部門高校要將調減的特殊類型招生名額優先安排高校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域農村,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及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報考條件


(1)符合本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招生規模


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
招生任務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考生資格審核


專項計劃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負責組織。各省(區、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公安戶籍系統、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和高考報名系統信息,細化資格審核辦法,建立省、市、縣三級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確保考生戶籍、學籍真實準確。
已實施戶籍制度改革不再區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省(區、市),要根據本地推進城鎮化進程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確定本省(區、市)農村的區域範圍,並據此進行考生戶籍資格審核,配合有關高校進行資格複查。城鄉區域劃分標準可參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有關標準

報考注意


高校專項計劃是高校針對農村學生的一種自主招生,官方統稱高校專項計劃,但是個別高校對此的稱謂有所不同。

高校名單


(來源教育部)
教育部直屬高校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浙江大學合肥工業大學
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範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西南大學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陝西師範大學蘭州大學
其他高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大連海事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工業大學黑龍江大學上海大學
蘇州大學南京師範大學福州大學鄭州大學
湖南師範大學廣西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農業大學
貴州大學雲南大學西北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