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降最低標準

備降最低標準

備降最低標準,是指為在主降機場不能著陸而到備降機場著陸的航空器制定的最低天氣條件。它與主降機場的著陸最低標準有差別。主要是對能見度和雲底高作了限制:在最小能見度低於規定的較小值時要細緻報告供陸用的跑道視程;雲底高不低於允許航空器盤旋下降到的最低高度。

基本介紹


通常在航空器起飛前已預知某機場的天氣不會低於備降最低標準時,才選用此機場為備降機場。備降機場包括起飛備降機場、航路備降機場和目的地備降機場。備降機場一般在起飛前都已預先選定好,只有發生某些特殊或緊急情況才會臨時選擇非計劃中的備降機場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