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樣性行動計劃

生物多樣性行動計劃

生物多樣性行動計劃是一個廣受國際認可的計劃,因應受到威脅的物種和棲息地,旨在保護和恢復生物系統及其多樣性。最初推動這些計劃的努力來自於1992年的生物多樣性公約。至2006年止,共有188個國家批准;但是只有少數參與國發展及編定了具有實際意義的計劃文獻。

目錄

正文


生物多樣性行動計劃的主要內容通常包含了:(1)編製物種或棲地的生物資訊目錄 (2)評定該生物在生態系內的保育狀況 (3)制定保育跟復育目標 (4)撥款、定時間表跟相關社團合作以推行。
物種計劃
根本實踐生物多樣性行動計劃的方式便是著重紀錄個別物種的族群分佈跟保育情況。此方式雖然基本卻困難重重,主要因為世界上的物種估計只有約百分之十被記載下來。大部分未知的物種為植物或低等生物。許多哺乳類、鳥類和爬蟲的資訊常可見於文獻,至於植物跟無脊椎動物就需要可觀的地區資料採集。編纂族群數量預測的趨勢有助於了解生物變遷和脆弱性的動態資訊。對世界上某些地區來說,編訂完整的物種目錄不切實際。好比說馬達加斯加乾燥落葉林內的許多物種完全不為人知,科學家對該林內許多地區也從未發起有系統的探險活動。
生物多樣性行動計劃內的物種計劃應包含對分佈範圍、棲地、行為、生殖、異種互動的詳細描述。一旦認定保育情況,就可訂定計劃;保育跟復育此物種至該族群的目標數量。有計劃的保護要素舉例如下:棲地還原、防止都市發展影響棲地、建立財產所有權、限制畜牧及農業活動侵略、減少火耕農業、立法制止採集或獵殺、限制殺蟲劑使用、控制其他環境污染。此計畫應向大眾和私人機構宣布並實行保育計劃,也應撥款確保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