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夫
歷任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幹部處秘書
概括:張秀夫,山東海陽人。1948年入華東工商幹部學校學習。195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職位:歷任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幹部處秘書,浙江省公安廳秘書,中共仙居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組織部部長,中共仙居縣委副書記,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兼杭州市公安局局長、省公安廳廳長,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員會書記,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政委,司法部副部長。是中共十三大代表。
2003年7月31日,國務院公布 《法律援助條例》,該條例將於9月1日正式實施,隨即,有關部門宣布,將舉行大型公益活動,以喚起全社會對法律援助事業的關注與支持。公益活動開幕前夕,記者在西郊一座幽靜的院落採訪了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會長張秀夫。這位身材高大,風度儒雅的長者對我國的法律援助基金會工作娓娓道來,如數家珍。
記者: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那麼援助工作的主要資金是不是應該由政府來解決?
張秀夫:黨的十六大提出,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法律援助制度是保證實現這一目標的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各級政府應該將法律援助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隨本地經濟的發展逐年有所增加。這是解決法律援助資金的主要途徑。與此同時,法律援助又是一項公益事業,受益者是整個社會,其資源基礎也是社會。
記者: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張秀夫:我國法律援助事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了與世界上許多國家相似的資金短缺問題。面對法律援助資金嚴重短缺,各級政府又一時拿不出更多的錢來滿足法律援助需求,為解決這樣一個難題,經國務院批准,於1997年成立了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動員和鼓勵全社會參與,募集法律援助資金,正是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的職責所在。
記者:由社會捐助支持法律援助事業的可行性有多少?
張秀夫:事實上,一些地方的實踐已經證明這是完全可能做到的。湖南省寧鄉縣地處中部地區,經濟發展並不快,但是,縣司法局的同志面對法律援助資金短缺的情況,不等,不靠,知難而進,同時在兩個方面求得支持,一方面請政府增加撥款,另一方面千方百計在全縣開展募集法律援助資金活動,在2002年僅用8個月時間,全縣有210個單位和個人捐贈法律援助資金共206000元,不但增加了一大筆法律援助經費,使很多需要法律援助的貧弱者及時得到了援助,而且擴大了法律援助制度的社會影響,促進了本地法律援助體系的完善。
記者:政府對基金會有沒有什麼特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