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事實
新聞事實
新聞事實是被記者選擇過的、以一定方式表達出來的事實。它脫離了事實的自然形態,帶有人工加工的痕迹,帶有傳播者一定程度的價值認識。新聞事實相對於普遍事實而言,不僅是通常所指的具有新聞價值的事實,而且是指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報道的事實。新聞事實應當是客觀事實的準確反映,但由於人們認識上和方法上的局限,它們二者之間會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一)新聞事實撥開了客觀事實表面的迷霧,真實地表達了客觀事實的本來面目。(二)新聞事實準確地反映了客觀事實的原狀。(三)新聞事實歪曲了客觀事實。(四)新聞事實構成的人為的“環境”,與客觀事實構成的環境相去甚遠。
1、加強政府對新聞單位和新聞工作者的管理和監督。
3、堅持調查研究的方法:
A.意義:新聞工作者是社會的“耳目”“喉舌”,是專職調查人員;調查研究是新聞報道的基礎,貫穿於新聞傳播的各方面和全過程;調查研究是新聞工作者的基本功,是衡量其素質的重要標誌,是名記者的成功之路。
B.方法:“解剖麻雀”、“專項調查”、“日常調查”、“自我調查”、“隱形調查”。
自然界發生的事實和人類社會發生的事實統稱普通事實;其中能夠成為新聞的事實稱為新聞事實。
A、事實是客觀存在,新聞是對客觀事物的反映。事實是第一性的,新聞是第二性的,有事實才有新聞。先有事實,後有新聞,沒有事實,就沒有新聞。背離事實,是假新聞。
B、事實和新聞關係的組合情形
真事實真新聞:新聞傳播媒介反映客觀世界、報道事實的唯一常態。真實性、公信力
假事實真新聞
假事實假新聞:指客觀世界根本不存在或尚未發生而由新聞傳播者或新聞當事人憑空捏造的事實並經報道。如“紙餡包子”新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