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餡包子

紙餡包子

紙餡包子虛假新聞事件是發生在2007年6月的一起北京電視台生活頻道(BTV-7)工作人員被懷疑捏造新聞的事件。

起因


紙餡包子
紙餡包子
訾北佳,原北京電視台生活頻道《透明度》欄目臨時人員。2007年6月間,他通過查訪,在沒有發現有人製作、出售肉餡內摻紙的包子的情況下,為了謀取所謂的業績,化名“胡月”,冒充建築工地負責人,到本市朝陽區太陽宮鄉十字口村13號院內,對製作早餐的陝西省來京人員衛全峰等四人謊稱需定購大量包子,要求衛全峰等人為其加工製作。后訾北佳攜帶秘拍設備、紙箱和自己購買的麵粉、肉餡等再次來到十字口村13號院。訾北佳以喂狗為由,要求衛全峰等人將浸泡后的紙箱板剁碎摻入肉餡,製作了20餘個“紙箱餡包子”。與此同時,訾北佳秘拍了衛全峰等人製作“紙箱餡包子”的過程。在節目後期製作中,訾北佳採用剪輯畫面、虛假配音等方法,編輯製作了虛假電視專題片《紙做的包子》播出帶,對北京電視台隱瞞了事實真相,使該虛假新聞得以於2007年7月8日在北京電視台生活頻道《透明度》欄目播出,造成了惡劣影響,嚴重損害了相關行業商品的聲譽。

介入調查


北京電視台生活頻道“透明度”欄目播出《紙做的包子》報道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市工商、食品安全部門對此報道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執法人員,每天對北京早點市場進行徹底檢查,均沒有發現早點市場存在“紙箱餡包子”。北京市公安部門介入后組成專案組全力核查。
2007年7月11日至14日,北京市工商局等單位迅速部署,在朝陽區範圍內組織開展了拉網式專項檢查行動,重點檢查有形市場內的小餐飲攤點、小吃店,同時,重點抽檢了太陽宮定福庄團結湖芍藥居、大洋路、雙井、六里屯、麥子店等地區經營包子攤點的包子及肉餡樣品。經北京市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三站檢測,檢測結果全部合格,沒有發現包子餡中含有紙纖維及其他違禁成分。
2007年7月18日的“北京新聞”中,北京電視台承認生活頻道對《紙做的包子》報道“審核把關不嚴,管理制度執行不力”,並承認報道播出后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表示要“高度重視這一惡劣事件,深刻汲取教訓,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員”。

當事人


訾北佳,男,大學文化,新聞專業,30歲左右。此前系北京電視台生活頻道《透明度》欄目臨時人員。2006年從央視來到《透明度》節目組。來到《透明度》后,訾某並不經常在欄目組,但卻一直有不錯的選題,曾做過“小商販用豬肉羊油製作假羊肉串”、“黑心元宵”等報道。這些報道的收視率很高,藉由此訾北佳成為欄目組的主力編導之一。

事件結果


2007年8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紙箱餡包子”虛假新聞炮製者訾北佳涉嫌損害商品聲譽案。訾北佳因犯損害商品聲譽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