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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廣東省作協副主席
-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
- 南京美女副行長
肖玉
南京美女副行長
肖玉,根據檢方提供的起訴書顯示,肖玉曾在南京多家銀行任職,憑著自己的業務能力,她年紀輕輕就升為了南京某銀行白下一家支行的副行長,年薪高達百萬。
2011年,肖玉推薦一家財務公司的經理俞某,分批購買5000萬元的信託產品,預計年收益率高達10%以上。雙方見面,談妥后,對方把錢分兩筆打到了銀行賬戶上,一筆為2000萬,另一筆為300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肖玉的家人還經營著一家市值數千萬元的公司。2011年,該公司資金周轉出現了問題。檢察院的起訴書指控,當俞某第一筆2000萬元到了銀行賬戶后,肖玉如約幫忙購買了信託產品,並給俞某送去了信託合同。
當3000萬元的款到了銀行賬戶后,她並沒有為俞某購買信託產品,而是通過支行的員工,設法把這筆錢匯到了她家人名下的賬戶,被用來補充公司的流動資金和還債。
為了能拿到這筆錢,肖玉還偽造了一份購買3000萬元的信託產品合同交給俞某。一年後,第一筆2000萬元的信託產品提前兌付。眼看3000萬元的信託產品也快到一年期了,俞某想要贖回時,肖玉找了各種理由推託,這引起了俞某懷疑。辯稱不是詐騙是正常借款
這筆錢一直拖到2013年9月,俞某經過核實,發現這筆錢並未用於信託理財后,立即報警求助。警方經過調查后,初步認定肖玉有詐騙嫌疑。根據檢察院出示的證據顯示,警方在偵查時,還發現肖玉在被抓前,利用職務之便,用另一家公司名義,跟俞某的公司簽訂了2500萬元的借款合同。在2月9日的庭審中,面對檢方涉嫌詐騙3000萬元的指控,肖玉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予以否定。她承認跟俞某之間有3000萬元款項的事實,但稱這筆款是俞某借給她的,雙方還約定了10%的年利率,屬於正常的民間借貸。
同時,肖玉稱,她給俞某辦理的就是借款業務,而非信託業務。那麼,俞某的3000萬元資金如何進入銀行?又是由哪些人經手?最終去了哪裡?面對這些疑問,肖玉稱,她經手的資金流量非常大,她記不清楚了。
在當天的法庭上,肖玉除了多次強調她並非詐騙,對其他問題都顧左右而言他,或者乾脆以“不記得了”“不知道”等話語搪塞。
“按照你的講法,2000萬是買了信託,3000萬是借款,那你認為以你的這種資信,他就足以相信把3000萬元借給你了,你們有沒有辦理相應的抵押,你有沒有提供相應的抵押?”面對檢察官的追問,肖玉輕描淡寫地回應“沒有沒有”。
“就憑你個人的這種資信,雙方此前從來沒發生過借款往來的情況下,別人會主動提出借3000萬元給你,什麼抵押都不做?”面對檢察官如此追問,肖玉只是強調,自己並非是詐騙。
因案情重大,且證據繁多,當天庭審結束后,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