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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合同
信託合同
信託合同是信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以自己的名義,用委託人的費用,為委託人辦理購銷、寄售等事務,並收取相應酬金的協議。信託合同主要適用於法人之間,其特徵是:
1.信託合同的信託方主體只能是經過法定手續成立的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
2.信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信託事務,與第三人發生法律關係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自己承擔,而不是委託人承擔。
3.信託人以委託人的費用、物資辦理信託事務。
4.信託產權仍歸委託人所有,信託人只享有暫時的佔有權,因而在約定的時間應轉交給委託人。
5.信託合同是有償的,委託人按合同約定給受託人償付酬金,並承擔風險。
信託合同是信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以自己的名義,用委託人的費用,為委託人辦理購銷、寄售等事務,並收取相應酬金的協議,又稱“行紀合同”。信託合同主要適用於法人之間,其特徵是:
1.信託合同的信託方主體只能是經過法定手續成立的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
2.信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信託事務,與第三人發生法律關係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自己承擔,而不是委託人承擔。
3.信託人以委託人的費用、物資辦理信託事務。
4.信託產權仍歸委託人所有,信託人只享有暫時的佔有權,因而在約定的時間應轉交給委託人。
5.信託合同是有償的,委託人按合同約定給受託人償付酬金,並承擔風險。
信託合同與委託合同的區別:
1.信託合同的選用範圍僅為對財產進行處分的活動,而委託合同的受託人為委託人提供服務的適用範圍廣泛,包括各種可以委託的事項。
2.信託人應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而委託合同的受託人或者自己的名義訂立合同,如以自己的名義訂立合同,則負有披露義務。
3.信託合同為有償合同,而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4.信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費用,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應自行承擔,而委託合同的受託人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財產信託基本協議
??????????????財產信託基本協議
??????????????-------- ???????????????????????????財托字第??號
協議單位: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
??乙方為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貨價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財產信託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託給丙方,丙方受託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於乙方,並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於__年__月__日簽訂了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託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二條?信託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為____元,信託期限為__年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
??第三條?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
??上述信託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罰息。
??第六條?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為信託金額的__‰,共計__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后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__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簽約日期:19__年__月__日
?? 附1:財產信託合同
??立合同人:委託單位(簡稱甲方) ???????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 ???????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托字第??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簽約日期:19__年__月__日
?? 附2: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購貨單位(簡稱乙方)
?????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
?????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 ?????______
??乙、丙、丁三方為執行財托字第??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託,並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並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年__月。分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
第一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二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三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四次償還日期:19__年__年__月,金額__元。
三、丙方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后,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於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並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託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於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於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並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丁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一)信託目的;
(二)受託人、保管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信託資金的幣種和金額;
(四)信託計劃的規模與期限;
(五)信託資金管理、運用和處分的具體方法或安排;
(六)信託利益的計算、向受益人交付信託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七)信託財產稅費的承擔、其他費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
(八)受託人報酬計算方法、支付期間及方法;
(九)信託終止時信託財產的歸屬及分配方式;
(十)信託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十一)受益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十二)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
(十三)風險揭示;
(十四)信託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
(十五)信託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合同編號:
當事人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託人:信託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電話、郵政編碼、身份證號碼)鑒於
甲、乙、丙三方為有效利用和管理資金,明確三方法律地位,經協商一致,達成此協議。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按協議辦理其信託貸款,保證按甲方指定的方式和程序向丙方發放貸款,丙方能否按時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合同正文
第一條 標的
1、根據本合同約定,甲方向丙方提供本金數額萬元(大寫:)的貸款。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表:項目種類(1)固定資產(2)流動資金金額(大寫)元(小寫)元用途 利率每年 % 手續費率 每年 %期限年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上述事項已經甲方與丙方共同商定。
2、甲方保證該貸款資金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
第二條 委託關係的確立
1、借款手續
在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后30日內甲方在乙方開立“信託存款專戶”,並將於年月日將貸款資金萬元(大寫:)一次存入專戶。在甲方貸款資金到賬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將把信託貸款發放給丙方。甲丙雙方另有約定的,按雙方約定執行。甲方委託乙方發放的貸款,不得超過信託存款資金總額。
2、還款來源
丙方承諾用其合法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3、還款義務
丙方應在合同第一條第1款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三方明確同意,經甲方同意,丙方有權提前還款。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同意丙方提前還款的書面通知后,及時辦理提前還款手續。此外,三方同意甲方有權以向乙方和丙方發出書面通知的方式,要求丙方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按甲方通知要求提前還款。
第三條 收益分配
1、利息
乙方對甲方“信託存款專戶”餘額,按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計息以實際資金到賬日為準。信託貸款利息由乙方代甲方向丙方收取,按每年%計,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20日結息。乙方在收到利息后當日將貸款利息划入甲方賬戶,並通知甲方。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要求作相應調整時,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利率調整手續,由乙方填制《委託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通知丙方。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2、手續費
乙方發放信託貸款,按規定收取手續費。三方同意,乙方收取的手續費為信託貸款總額每年%,按季向丙方收取。如丙方不能支付,則由甲方支付。
第四條 擔保條款
對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丙方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資格和抵押財產等由甲方審定,由甲方與丙方另簽《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信託貸款的管理
1、乙方按合同規定,定期向丙方寄發利息單、催收利息;在信託貸款到期前,乙方向丙方寄發催收貸款通知書;收到還款后,乙方應於當日將還款划入甲方賬戶,並通知甲方。
2、信託貸款到期不能歸還時,經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催收,如需訴訟,乙方不承擔相關費用。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丙方應按乙方要求如實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六條 信託資產歸屬
信託貸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託存款,也可指定新的委託貸款項目。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時,應徵得另外兩方當事人同意,經三方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信託存款專戶”,或超出“信託存款專戶”總額要求發放信託貸款,乙方可拒絕發放信託貸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中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放信託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有權提取部分或全部信託存款。
3、信託貸款的延期必須由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書面委託,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辦理信託貸款展期手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同意丙方延期,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餘額金額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信託貸款,由此造成的貸款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存續期內,如丙方出現無力償還貸款的重大情形,乙方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
5、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本息,應甲方要求,乙方有權催收貸款。逾期貸款是否加、罰利息由甲方決定,並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按通知要求辦理。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對與甲、乙、丙三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2、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於年月日,在簽署。
甲方: (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 (蓋章)
代表人:(簽字)
丙方: (簽字)
第一,要了解產品預期收益率,以及如何分配收益問題。
第二,期限也是很重要。
第三,安全性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
(一) 解決合同糾紛,通常應該積極協商,協商無法達成一致可申請仲裁,仲裁無法解決,然後再提起訴訟。
合同出現糾紛的解決方式: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糾紛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合同糾紛需要提起訴訟的,應當注意訴訟管轄,注意有以下幾種情況:
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託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4、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5、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書面合同中的協議,是指合同中的協議管轄條款或者訴訟前達成的選擇管轄的協議。
7、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選擇管轄的協議不明確或者選擇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人民法院中的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選擇管轄的協議無效,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確定管轄
8、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註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9、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製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10、鐵路運輸合同糾紛及與鐵路運輸有關的侵權糾紛,由鐵路運輸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