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處理

無效合同處理

無效合同處理是無效合同因無效的原因不同,其所引起的法律後果及處理方法也不相同。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立即終止履行。合同被確認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當事人依據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返還給對方。

法律法規


無效合同的確認 作為典型的私法行為,合同必須在公權許可的限度內實施,無效合同就是國家公權干預的結果。所謂無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確定地當然自始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合同。這裡的不發生法律效力,是指不發生該合同當事人所追求的法律
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如果雙方均有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違反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無效合同,如雙方都是故意的,應追繳雙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庫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故意的,故意的一方應將從對方取得的財產返還對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經從對方取得或約定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