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驅優勢
先驅優勢
先驅優勢(First-mover advantages)是設法使自己成為一個新開發市場或新產品的先驅者,以獲取回報的一種戰略。這種回報就是持久的,長期的市場控制力,令競爭對手無法或難以仿效,企業因此能夠生存,盈利和發展。也被稱為先發優勢或先行優勢。比如電子商務行業中的Amazon,ebay,yahoo!公司。早在1985年,Robinson and Fornell就提出了先驅優勢(pioneer advantage)概念;此後有一些學者和研究人員進行了較多的理論研究和實證分析,獲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先驅優勢理論在市場營銷中多用來解釋在市場競爭中,先進入市場者相比後進入者存在著哪些競爭優勢。因此,在企業科技競爭中,先驅優勢理論主要解釋企業優先研發和運用新技術能為企業帶來哪些競爭優勢。
其中用來解釋先驅優勢的理論基礎有二:
經濟理論基礎—用進入壁壘理論和企業效用函數來解釋先驅優勢;
行為理論基礎—主要是用顧客鎖定理論和消費者偏好理論來解釋先驅優勢。
先驅優勢的來源主要有:技術專有和技術領導,先驅企業的科技創新將為企業提供專有技術,從而為企業確立技術領導的地位,在產品和工藝創新中學習曲線下移中可以反映出先驅企業將有更好的競爭優勢;資源先取,先驅企業可搶先獲取或建立諸如聲譽、品牌、企業文化、技術資源、專利,以及日積月累的知識和經驗等無形資產;成本優勢,先驅者有利於搶先開發市場,提高市場佔有率,降低產品的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進一步促進企業開發新的市場,良性循環為企業長期發展帶來了更大的競爭優勢。